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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毕业生清还图书办理毕业手续的通知
为方便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简化图书证注销环节,从即日起图书馆开始办理图书证注销手续。
步骤:
1.清还所借图书(在还书台104室),如有遗失,尽快买书抵赔(在馆务办公室214室咨询办理);
2.注销图书证,请带图书证和毕业生离校登记表来图书馆办公室(新馆214)销证盖章。
说明:
1.从即日起,正常上班时间均可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2.欢迎班级集体办理,可以代办,代办人在确保其所借图书已经清还后,将收集的图书证与登记表交到图书馆办公室213房间,图书馆将优先批量办理。
图书馆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