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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收图书超期违约金和调整借书册数的通知
各位师生读者:为倡导诚信守约,从本学期开始,图书馆不再收取图书超期所产生的超期违约金。但为了加快图书流通和减少读者的图书积压,对读者借书数量与借阅时间略作调整:1.借书册数,教师类读者(含干部、工人类读者)由原来的20册减至10册,学生类读者由原来的6册减至4册;2.借书期限,所有读者借书期限均为60天,续借时间最长为30天;3.对超期未还的图书,图书馆将会在每学期放假前公布其名单,并对超期严重的读者,视情况进行借阅限制。特此通知。湖南科技学院图书馆200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