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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紫衣麻鞋”到“緅裘白纹之里” 柳宗元研究(第十七期) 加入时间:2013/10/12 12:17:00 admin 点击:2522 |
从“紫衣麻鞋”到“緅裘白纹之里” ——兼答
张铁夫 一 引言 笔者认为,对于柳宗元一些影射性质的寓言小说,如《谪龙说》、《龙马图赞》、《河间传》等,要弄清楚文章的主旨,所影射的是谁,都只有通过揭示文章内容与当时事件的内在联系,才能找到正确的答案。在《谪龙说》中,一个关键的内容就是龙女坠地时“被緅裘白纹之里”,即披着青色的帛裘,其衣里是白色的。根据这个内容,笔者认为,谪龙所影射的对象,完全不是历来学术界所认定的柳宗元,而是王叔文。与此相联系,该文的写作时间,也不是在柳宗元被贬之后,而是在王叔文被贬之后,柳宗元被贬之前。其写作地点也不是在谪所永州,而是在京师长安。具体理由有以下两点:一是王叔文被贬之时,其品服为青色,与谪龙所披“緅裘”的颜色相符;而柳宗元被贬之时,其品服为绿色,与谪龙所披“緅裘”的颜色不合。二是王叔文被贬之时,其母才死一个多月,正在家居丧,丧服白色,与“白纹之里”相符合;而柳宗元被贬之时,他的母亲还健在,并不存里面穿丧服的问题。 对于笔者的这些观点, 对于陈先生的批评,笔者表示热诚欢迎。如果能够拿出真实可靠的证据,充分可信的理由,本人如何不心悦诚服,引为良师益友。但陈文中所陈述的一些理由或观点,由于违离事实或者不完全符合事实,则实在不敢苟同,并且愿意就这些问题来进行讨论和答复。但在这种讨论和答复之前,还应该对《<谪龙说>考辨》中的一个错误予以更正,因为它对后面的论述是完全必要的。 二 对《<谪龙说>考辨》中一个错误的更正 笔者老实承认,尽管对陈文的批评不敢苟同,但《<谪龙说>考辨》一文,并非无懈可击,而是存在错误的。不过这个错误, 对于王叔文被贬时散官的品秩,《贬王伾开州司马王叔文渝州司户参军制》(《全唐文》卷56。)说得非常清楚,就是“将仕郎”,即从九品下。按照唐代的品服制度,九品服浅青。由此看来,王叔文被贬之后穿着浅青色的官服,是可以确定,没有问题的了。至于柳宗元被贬时散官的品秩,由于没有直接的资料可以引用,所以还必须经过一番考证才能弄明白。唐制:“凡九品以上职事,皆带散位,谓之本品。”(《旧唐书》卷42,《职官志》。)散位就是散官,吏部注擬或诏制授与的职事官,根据其品秩与散官品秩的关系,有四种情况:或称为守、或称为行、或称为兼、或者直称其名。对此,历来的解释是:“贞观十一年改令:以职事高者为守;职事卑者为行;其欠一阶依旧为兼;与当阶者皆解散官,官阶相当,无行无守。”(《通典》卷34,《文散官》。)比如柳宗元在《祭李中丞文》中写道:“维贞元二十年岁次甲申五月某朔二十二日,故吏儒林郎守侍御史王播、将仕郎守殿中侍御史穆贽、奉议郎行殿中侍御史冯邈、承奉郎守监察御史韩泰、宣德郎行监察御史范传正、文林郎守监察御史刘禹锡、承务郎监察御史里行柳宗元、承务郎监察御史里行李程等,谨以清酌之奠,敬祭于故中丞赠刑部侍郎李公之灵。”(《柳宗元集》卷40。)从这些记述中我们看到,在当时的御史台,侍御史王播、殿中侍郎史穆贽、监察御韩泰、刘禹锡等,由于他们职事官的品秩都比其他散官的品秩高,所以称之为守;殿中侍御史冯邈和监察御史范传正,由于他们职事官的品秩比其散官低,所以称之为行;而监察御史里行柳宗元和李程,他们职事官与其散官的品秩相当,所以也就无行无守,直称其职官之名了。对于监察御史里行,笔者过去只知道“其员数居正员之半,唯俸禄有差,职事与正同。”(《通典》卷24。)现在通过柳宗元的这一段记述,才进一步知道了其俸禄差别的原因,是由于职官品秩的不同。真监察御史属正八品下,而监察御史里行则与散官承务郎相当,属于从八品下。当然,这是题外的话,扯得远了。还是回来讨论柳宗元被贬时散官的品秩问题,这仍然要从柳宗元的原著中寻找答案。他在《唐故秘书少监陈公行状》一文中写道:“宗元,故集贤吏也。得公之遗事于其家,书而授公之友,以志公之墓。……公贞元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五日,终于安邑里妻党之室。……永贞元年八月五日,尚书礼部员外郎柳宗元状。”(《柳宗元集》卷8。)这里值得注意的是最后署名“尚书礼部员外郎”,这是柳宗元当时职官的名称,无行无守,表明他的职事官与其散官的品秩相当,正如他前面所说的监察御史里行一样。而尚书礼部员外郎的品秩,大家都十分清楚,即从六品上。既然散官的品秩与之相当,那也就是从六品上的奉议郎了。按照当时的品服制度,六品官的衣服颜色为深绿。由此可见,柳宗元被贬时穿着深绿色的品服,也是没有问题的了。 通过上面的考察,我们就可以知道,王叔文被贬之时,其散官为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品服的颜色为浅青;柳宗元被贬的时候,其散官为从六品上的奉议郎,官服的颜色为深绿。按照这两人被贬时品服的颜色,对照龙女被谪时所披的“緅裘”,明眼人一看便知,谪龙所影射的是王叔文,而不可能是柳宗元。 三 就陈文所述问题的讨论和答复 1,“白司马与柳司马是同时代人,白能用青衫自喻,柳难道不行?” 对于这个问题,我只能说,既然唐代官员的服色等级不是按照职事官的品秩区分,而是按照其散官的品秩来区分的,而司马属于职事官,不属于散官,所以便不能据此来推断二人的服色,可见这个问题本身就是不正确的。很明显,在这里陈文也犯了《<谪龙说>考辨》中一样的错误。当然,对于这个问题,不能责怪 至于白司马(上州司马,从五品下。)与柳司马(中州司马,正六品下。)衣服的颜色究竟如何,则完全可以从当时他们各自散官的品秩推断出来。柳宗元当时的散官和品服,本文上面已经讨论过,即散官为从六品上的奉议郎,品服的颜色为深绿。白居易当时的散官和品服,我们也可以从《白氏长庆集》的相关记述中找到明确的答案。说来也奇怪,白居易从入仕授散官从九品下的将仕郎(注:《旧唐书》卷42:“进士、明法出身:甲第,从九品上;乙第,从九品下。”)开始,一直到元和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年间,其散官品秩一直未升,始终是一个从九品下的将仕郎。按照当时的服色等级制度,当然也就只能穿浅青色的官服了。对此,他本人也不无感慨,以至于在送别自己的老乡时还发牢骚说:“既入仕,凡历四朝,才朽命剥,蹇踬不暇。去年冬,蒙不次恩迁尚书郎,掌诰西掖。然青衫未解,白发已多矣。”(《白氏长庆集》卷26,《送侯权秀才序》。)但奇怪的事情不止于此,更奇怪的还在后头。至长庆元年,白居易突然时运亨通,否极泰来,穆宗皇帝一下就把他的散官提拔为正六品上的朝议郎。由从九品下的将仕郎到正六品的朝议郎,算一算,一次就升了一十五阶,难道还不足奇吗?当初读《唐会要》,看到德宗皇帝宠幸常袞和裴延龄,一次特加朝议郎常袞九阶,为银青光禄大夫;又一次裴延龄自朝请大夫特加银青光禄大夫,升了七级,曾为之惊愕不已。但是与后来的白居易相比较,真是小巫见大巫,毫不足怪了。也正是到这个时候,白居易才得以脱去青衫,换上绿袍,而柳宗元却已经去世了。所以,摆在我们面前的事实是,由于二人的散官品秩不同,服色等级不同,白司马“能用青衫自喻”,柳司马就是不行。 2,“元和元年甲申,唐顺宗李诵逝世。除了太上皇的丧举国尽服的常识之外,谁人不知他对二王八司马的知遇之恩?身为八司马之一的柳宗元,为这样一位知心皇帝服一回丧难道错了?” 对于这一系列的问题,笔者拟从三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答复。 1关于太上皇的国丧,笔者不想多说,因为有《顺宗遗诰》在,讲得明白而且详细具体,照抄就行。“……圣人大孝,存乎善继。枢机之重,军国之殷,缵而承之,不可暂缺。以日易月,抑惟旧章。皇帝宜三日而听政,十三日小祥,二十五日大祥,二十七日释服。方镇岳牧不得离任赴哀。天下吏人,诰至后出临,三日皆释服,无禁婚嫁祠祀饮酒食肉。宫中当临者,朝晡各十五举音,非朝晡临时,禁无得擅哭。释服之后,勿禁举乐。他不在诰中者,皆以类从事。”(《唐大诏令集》卷12,《顺宗遗诰》。)遗诰中所说的“天下吏人,诰至后出临,三日皆释服”,“出”指走出家门,集中到公共场所;“临”就是哭悼;当然也都必须外面穿上白色的丧服,所以接着便说“三日皆释服”。这些情况,与龙女被谪时的“白纹之里”,“七日当复”,即里面穿着白色的丧服,七天后白衣才反到外面来,可谓风牛马不相及。 2全面的看,顺宗对王叔文的态度是先爱后恶,始亲终弃,并非一成不变的。因此,便不应该只强调他开始对王叔文“大爱幸”(《韩昌黎集·外集》卷6,《顺宗实录》卷1。)、知遇之恩的一面,而忽视顺宗后来“恶叔文等”(《韩昌黎集·外集》卷9,《顺宗实录》卷4。)、厌恶抛弃的一面。并且,按照中国人看人只看后半截的传统观念,即所谓“声妓晚景从良,一世之烟花无碍;贞妇白头失守,半生之清苦俱非”(《菜根谭》)的思维模式,似乎更应该强调顺宗后来对王叔文厌恶抛弃的一面。实际上,也正是顺宗这后来厌恶抛弃的一面,才最终决定了王叔文的命运,直接导致了王叔文的失败。不但立皇太子、命皇太子监国等一系列重大的政治措施,全部都经过了顺宗的首肯,就连宪宗贬逐王叔文,也是“恭闻上皇之旨,俾远不仁之害”(《全唐文》卷56,《贬王伾开州司马王叔文渝州司户参军制》),即奉太上皇顺宗之旨行事的。所以我说,王叔文是成也顺宗,败也顺宗。笔者的相关见解,可以参看《柳宗元新论》中的《唐顺宗被杀说驳议》、《<河间传>考证》等,此不赘述。 3顺宗对王叔文的先爱后恶、始亲终弃导致了他的失败,柳宗元、刘禹锡等八司马都受其牵连,也都是受害者,他们对顺宗的这种行为无不痛恨到极点。刘禹锡、柳宗元是文人,他们将心中的沉痛和愤怒,都通过自己的诗文发泄和表现出来。永贞元年八月,王伾、王叔文被贬之后,柳宗元作《感遇》诗二首,第二首写道:“旭日照寒野,鸒斯起蒿莱。啁啾有余乐,飞舞西陵隈。回风旦夕至,零叶委陈荄。所栖不足恃,鹰隼纵横来。”(《柳宗元集》卷43。)诗中将出身寒微的王叔文集团比做起自蒿莱的一群小鸟,而将顺宗比做他们所赖以栖息的树木。“所栖不足恃,鹰隼纵横来。”既反映了顺宗对王叔文的始爱终恶及其严重后果,又抒发了作者对顺宗这种背弃行为的悲愤之情,元和元年正月,也就是在王叔文被杀和改元大赦之后,刘禹锡既对王叔文被杀感到悲痛,又看到了自己量移近处的希望。他马上向宰相杜佑写信,诉说冤情,请求帮助。信中写道:“呜呼!人必求知,不能自达。何投分效节有积尘之难?何谮行爱驰有决防之易?何将进之日必自见其可而后亲?何将退之时乃人言其否而遂弃?良由邪人必微,邪谋必阴。阴则难明,微则易信。罔极泰甚,古今同途。”(《刘禹锡集》卷10,《上杜司徒书》。)这些话乍看起来比较费解,但只要结合当时的情况来分析,意思就十分清楚了。即为什么王叔文集团尽职效忠像积尘为山一样艰难?为什么宦官和藩镇的谮言流行就使得顺宗对他们的爱幸废弛如堤防溃决般容易?为什么一开始顺宗必须要自见其可才亲近王叔文集团?为什么到后来却因为人言其否便抛弃了他们?其实是由于宦官等邪人微小,他们的邪谋隐秘。隐秘则难以明辨,微小则易于轻信,以至于祸国无穷败政最甚,古代的事实和今天的情况,都是如出一辙的。在这里,尽管刘禹锡为尊者讳,有所顾忌,把王叔文集团失败的原因最后归结为宦官的阴谋中伤,诬陷诽谤,而不敢直接指斥顺宗,但也明确无误地揭露了顺宗对王叔文先可后否、始亲终弃的事实,怨愤之情,溢于言表。也就是在这一个月,顺宗去世了。柳宗元、刘禹锡等人,不但没有留下任何哀挽、悼念的文字,相反地柳宗元还写了《河间传》一文,来诋毁顺宗,发泄愤怒。文章用始贞终淫并设计谋杀其夫的河间影射对王叔文先爱后恶的顺宗,通过一系列具体生动的故事情节,曲折而又明确地指出他就是贬逐乃至杀害王叔文的罪魁祸首。元和二年,韦执谊病死贬所。柳宗元闻讯后,联想到此前被杀的王叔文和病死的王伾,作了一首《咏三良》的诗。诗中以春秋时为秦穆公殉葬的子车氏三良作为幌子,影射被顺宗和宪宗贬逐致死的王叔文、王伾和韦执谊三人,借古讽今,以虚纪实,来表彰先烈,寄托哀思,抒发愤懑。该诗最后写道:“疾病命固乱,魏氏言有章。从邪陷厥父,吾欲讨彼狂。”(《柳宗元集》卷43。)这些话,明显地就是针对宪宗贬二王制中的“恭闻上皇之旨,俾远不仁之害”(《全唐文》卷56,《贬王伾开州司马王叔文渝州司户参军制》。)而发的。在这里,柳宗元讨伐的矛头,虽然主要是指向宪宗,指责他不但没有阻止反而服从和执行了顺宗的邪恶命令。而对顺宗却有所忌讳,曲意回护,将他驱逐二王的旨命说成是“疾病命固乱”,即推脱为病情严重、神志混乱不清来进行掩饰。但在这种曲笔之下,仍然明确无误地指其旨命为“乱”、为“邪”,从而使之堕落成为杀害忠良的昏君暗主,实际上就是肯定了顺宗为王叔文、王伾、韦执谊三人贬逐致死的主谋元凶。看了这些情况,很难设想,对唐顺宗满怀怨恨的柳宗元,还会例外地为他“服一回丧”。 四 从“紫衣麻鞋”到“緅裘白纹之里” 据韩愈《顺宗实录》记载,王伾以书法、王叔文以棋艺侍候太子,俱出入东宫。“闻德宗大渐,上疾不能言,伾即入,以诏召叔文入,坐翰林中使决事。”(《韩昌黎集·外集》卷6,《顺宗实录》卷1。)可见德宗病危之时,王叔文就已经入宫决事,辅助太子了。至于所决何事,韩未具体说明。但柳宗元却讲得很清楚。即“先帝弃万姓,嗣皇承大位,公居禁中,訏谟定命,有扶翼经纬之绩。”(《柳宗元集》卷13,《故尚书户部侍 另外,纵观王叔文的思想行为方式,可以发现他在许多问题的处理上都有一种套路,或者说具有一贯性。比如王叔文为了掌握国家的财政大权,“遂阴荐丞相杜公为度支盐铁等使,翊日叔文以本官及内职兼充副使。”(《刘禹锡集》卷39,《子刘子自传》。)对此,韩愈分析说:“杜佑雅有会计之名,位重而务自全,易可制。故先令佑主其名,而除己为副以专之。”(《韩昌黎集·外集》卷7,《顺宗实录》卷2。)又如“以右金吾大将军范希朝为检校右仆射兼右神策京西诸城镇行营兵马节度使。叔文欲专兵柄,籍希朝年老旧将,故用为将帅,使主其名,而寻以其党韩泰为行军司马,专其事。”(《韩昌黎集·外集》卷8,《顺宗实录》卷3。)这两件事情,反映了王叔文在用人命官问题上以副干正的一贯思想行为方式。 同样,太子有丧未发时的“紫衣麻鞋”与王叔文居丧被贬时的“緅裘白纹之里”,也反映了王叔文在居丧夺情问题上以丧服配品服的一贯思想行为方式。众所周知,麻鞋就是白鞋,麻衣就是白衣。如《诗经·曹风·蜉蝣》:“蜉蝣掘阅,麻衣如雪。”所以,“紫衣麻鞋”,说穿了就是紫衣白鞋。如果说“紫衣麻鞋”与“緅裘白纹之里”,人们似乎还看不清楚二者的密切联系,那么说“紫衣白鞋”与“緅裘白纹之里”,马上便会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事实上,太子有丧未发时“紫衣麻鞋”的上品服下丧服与王叔文居丧被贬后“緅裘白纹之里”的外品服内丧服,都属于他自己的精心安排,二者相距不到七个月的时间,可以说一脉相承,后者不过是前者的翻版。 柳宗元与王叔文关系亲善,相交长达十年之久,对他的政治智慧和思想行为方式自然都有充分的了解。由此便不难看出,柳宗元即使不去向别人打听,也不用去亲自观察,就完全可以按照王叔文在居丧夺情问题上以丧服配品服的一贯思想行为方式,由太子有丧未发时的“紫衣麻鞋”,逻辑地推导出其居丧被贬后的衣服颜色来,就是“緅裘白纹之里”,正如我们现在可以推导出来的一样。反之,如果王叔文居丧被贬后的衣服颜色不是“緅裘白纹之里”的外品服内丧服;那么,与太子有丧未发时“紫衣麻鞋”的上品服下丧服也就明显的自相矛盾,不符合王叔文一贯的思想行为方式,而显得不伦不类了。 (本文作者:湖南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 附:拙稿如蒙刊用,刊物请寄二份,一寄:410003 长沙市德雅村湖南省社会科学院老干处 张铁夫收 ;二寄:518000深圳市罗湖区金碧路2-58号碧清园2栋2单元803室张维新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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