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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七、《论语》中的“和”思想 蒋华:《十三经中舜文化研究》 加入时间:2013/7/26 9:52:00 admin 点击:2297 |
七、《论语》中的“和”思想 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尚书》 “协和万邦”就是反映了尧和其它族邦要联合起来,建立合和关系,组成族邦联合体。曾宪年指出,“百姓昭明,协和万邦;黎民于变时雍”,就是说朝中的百官协调好后,就进而协调与万国诸侯的关系,使普天下庶民都亲善和美,天下风俗淳朴和美[1]。 “和”在《论语》中均有内涵。下面略而论之。 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礼”指的是君臣上下,长幼和高低贵贱之分,“礼”的核心在于等级。“和”指的是和谐、中和。“礼”的作用和目的从根本上说是协调上下左右各种关系,使人各按其分、谐调有序,以达到社会整体的和谐[2]。 子语鲁太师乐,曰:“乐其可知也。始作,翕如也。从之,纯如也,徼如也,绎如也。以成。” 奏乐的道理是可以知道的。始奏之时,表现为收合紧缩;展开之时,表现为音律和谐悦耳;节奏明晰,连绵不断,最后告成。翕如也。纯如也,徼如也,绎如也[3]。这整个过程的完整描绘,是孔子中哲学“和”思想的形象体现。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 “和而不同”就是承认“不同”,在“不同”的基础上形成“和”。因为仅是“同”,不仅不能发展,只会导致衰败,即“和实生物,同则不继”。这是通过对自然和人事的大量观察得出的一个深刻的结论[4]。 “和”是中国哲学史上一个重要的哲学范畴,是天地人的一种和谐状态,是人类所追求的理想境界。和是事物多样性矛盾的和谐统一。只有“和”才能生物,只有“和”才能诞生新的生命[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