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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五、《孟子》中的“中”思想 蒋华:《十三经中舜文化研究》 加入时间:2013/7/26 9:51:00 admin 点击:2954 |
五、《孟子》中的“中”思想 王苏指出,我中华文化,其基本精神,就是中道。中道是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孟子一脉相传的道统[1]。徐儒宗指出,作为亚圣的孟子,尽管在言论中没有明确提出“中庸”的概念,但在实际上,中庸思想贯穿于孟子的全部学说之中。孟子直接继承了《中庸》和《易传》的理论,对孔子所首先提出的中庸思想,作了进一步发挥,并加以灵活运用[2]。王以宪认为,“中庸”是儒家最高的道德标准和行为规范。“权”是违反常礼常规的临机应变的方法。孟子把“执中”与“行权”辩证地统一起来,主张以“执中”为根本原则,以“行权”为一种行动策略,以求对“执中”有所补益[3]。本文主要从规矩与灵活性的统一以及执中之表现两个方面来探讨。 (一)、规矩与灵活性的统一 淳于髡曰:“男女授受不亲,礼与?”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曰:“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曰:“天下溺,援之以道,嫂溺,援之以手-子欲手援天下乎?”《孟子·离娄上》 通常情况下,嫂子与叔父有男女之别,自然是授受不亲。而“嫂溺”则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情况,是重大事件,因此权且变之。这是规矩与灵活性的统一,是中庸之表现。 万章问日:“孔子在陈,何思鲁之狂士?”孟子曰:“孔子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撮乎!狂者进取,狠者有所不为也。孔子岂不欲中道者,不可必得,故思其次也。”“敢问何如斯可谓狂矣?”曰:“如琴张、曾哲、牧皮者,孔子之所谓狂矣。”“何以谓之狂也?”曰:“其志缪哆然。曰:‘古之人,古之人。’夷考其行,而不掩焉者也。狂者又不可得,欲得不屑不洁之士而与之,是援也,是又其次也。”(《孟子·尽心下》) 王苏是这样解释的:孔子不得中道之人,而取狂娟,见得圣人任道之重,以及行道之切。狂者“志极高”是其好处,所缺者不够精密。狷者“守有余”是其好处,所缺者不免过激。谨厚之人,虽较狂狷少过,但无担当,难以任道。孔子宁取狂狷,不取谨厚,自亦有其合乎中道之处。这个解释较好。 (二)、执中之表现 孟子曰:“禹恶旨酒,而好善言。汤执中,立贤无方。文王视民如伤,望道而未之见。武王不泄迩,不忘远。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孟子·离娄下》 禹恶旨酒,而好善言,这是禹之“中”。汤执中,立贤无方。这是汤执行的“中”;视民如伤,这是文王之中。而武王的中则是“不泄迩,不忘远”;周公的中是“兼三王以施四事”。由此可见,“中”是王道之基础,也是王道之根本。 孟子曰:“杨子取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子莫执中,执中为近之,执中无权,犹执一也。所恶执一者,为其贼道也,举一而废百也。” (《孟子·尽心上》) “执中为近之”就近于正确。杨子为我,即为我的程度已达到化境(拔一毛而利天下的举动不为),这样利自己就会形成整个社会没有一点互助互爱的气氛。墨子兼爱,视他人为自己,也已达到化境(摩顶放踵利天下而为之),这是不妥的。因为爱自己父母与他人父母从人的具体情感上来说是存在差异的。墨子否定了这种差异,把自己的父母等同于素不相识的人[4]。显然,墨子的兼爱是极端的,不符合中正之道。各执一端,不合中道。子莫执其中,量度于二者之间,为调停两可之说。为我不如杨朱之深,兼爱无墨子之过。王苏认为,杨子执为我之一,有害于仁;墨子执兼爱为一,有害于义。子莫执杨墨之中,有害于仁义,所以孟子斥其“举一而废百”[5]。 公孙丑曰:“道则高矣,美矣,宜若登天然,似不可及也;何不使彼为可几及而日孳孳也?”孟子曰:大匠不为拙工而改废绳墨,羿不为拙射变其彀率。君子引而不发,跃如也。中道而立,能者从之。(《孟子·尽心上》) 公孙丑认为道之标准太高,望降低标准。孟子这样打比方来进行解释: 高明的工匠不因徒弟的笨拙而改变或废除规矩,羿不因射手拙劣而改变拉弓的标准。君子教导别人正如教人射术,张满弓而不发箭,只做出跃跃欲试的状态来加以引导。他在恰到好处的中道上站立指导别人,这样,学习的人就能紧紧追随。如果有所迁就,则可能会偏离,那么这样就有可能偏而不中。 白圭曰:“吾欲二卜而取一,何如?”孟子曰:“子之道,貉道也。万室之国,一人陶,则可乎?”曰:“不可,器不足用也。”曰:“夫貉,五谷不生,惟黍生之;无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无诸侯币帛饔飧,无百官有司,故二十取一而足也。今居中国,去人伦,无君子,如之何其可也?陶以寡,且不可以为国,况无君子乎?欲轻之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之于尧舜之道者,大梁小梁也。” (《孟子·告子下》) 如果横征暴敛,苛捐杂税太多、太重,老百姓就会受不了,怨声载道,把人民逼入水深火热之中。如果偷税漏税太多,税率太低,国家财政紧张,入不敷出,又会影响国家机构的正常运转。孟子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只有恰到好处,才是儒者的追求。自然,税太轻,国家必要的开支都满足不了;税太重,又会使百姓的负担加重,老百姓承受不起;两者都是背离中道的。孟子从实际情况出发,奉行的是无过无不及的中庸之道,所以,在这里展开了一次中庸的现实运用。既回答了白圭的问题,又表明了自己无过无不及的主张。 暴其民甚,则身弒国亡;不甚,则身危国削。(《孟子·离娄上》) “物极必反”,因此只有保持一定的度,只有适宜,只有执中,才能保持事物的稳定性。“暴其民”,则过,可能自己被杀,国家灭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