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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二、《尚书》中的“中”思想 蒋华:《十三经中舜文化研究》 加入时间:2013/7/26 9:50:00 admin 点击:2632 |
二、《尚书》中的“中”思想 我国古代中庸思想特别丰富,其源头在《尚书》。可以说,《尚书》中的中庸思想已经萌芽。为了能够分析《尚书》的中庸思想,我们查找了《尚书》中所含“中”的例句以及能表达中庸之道思想的相关语句。现在分析如下: 曰若稽古皋陶曰:“允迪厥德,谟明弼谐。”禹曰:“俞,如何?”皋陶曰:“都!慎厥身,修思永。惇叙九族,庶明励翼,迩可远在兹。”禹拜昌言曰:“俞!” …… 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彰厥有常,吉哉!日宣三德,夙夜浚明有家;日严祗敬六德,亮采有邦。翕受敷施,九德咸事,俊乂在官。百僚师师,百工惟时,抚于五辰,庶绩其凝。无教逸欲,有邦兢兢业业,一日二日万几。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天叙有典,敕我五典五惇哉!天秩有礼,自我五礼有庸哉!同寅协恭和衷哉!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政事懋哉懋哉!” (《尚书·皋陶谟》) “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从结构上看,它们都是形容词性联合短语;从语义上看,它们之间语义上是相互对立的。 宽——豁达,宽大;栗——谨慎。“宽而栗”表明豁达、宽大胸怀的人处事易满不在乎,因而要补之以谨慎,这样使之达到适当,从而恰到好处。 柔——温和、柔顺,立——卓立。“柔而立”表明柔顺温和的人大都有不敢坚持自己意见的弱点,因而要补之以有独立的见解。 愿——老实、厚道,恭——严肃、庄重。“愿而恭”表明老实厚道之人往往会屈自己从他人,容易随大流,因此要补之以严肃与庄重;这样就能达到“中”的程度。 乱——治,敬——恭敬,认真。“乱而敬”表明有排乱解纷,治理邦国的才能,有能力的人往往会持才傲物,也可能会过分自信而办事疏忽,因此必须补之以认真。 扰——驯服,毅——刚毅。“扰而毅”表明能够听取他人的意见,驯服的人容易失之于柔寡断,缺乏主见;因此要补之以刚毅。 直——耿直,温——温和。“直而温”是耿直的人往往容易态度生硬,因此必须补之以温和,这样生硬与温和适中,从而达到“中”的程度。 简——宽大简略,廉——不苟,重小节。“简而廉”表明志远者遗搂,务大者轻细。志远务大的人容易遗近轻细,因而必须要补之以不苟,重小节。 刚——刚正,塞——充实、务实;“刚而塞”表明性刚正如果内心充实那么就会更妙。 强——坚强、强勇;义——合宜。“强而义”表明强勇之人往往争强妄动,因而必须补之以符合道义,这样才能恰到好处。 “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强而义”其根本都是行中正之道,也是符合中庸之观的。 帝曰:“来,禹!降水儆予,成允成功,惟汝贤。克勤于邦,克俭于家,不自满假,惟汝贤。汝惟不矜,天下莫与汝争能。汝惟不伐,天下莫与汝争功。予懋乃德,嘉乃丕绩,天之历数在汝躬,汝终陟元后。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无稽之言勿听,弗询之谋勿庸。……”知《尚书·大禹谟》 现在人心动荡不安,道心暧昧难以明确,只有精诚专一,实实在在地实行中正之道;社会才能有所进步。 (一)、适度之中道 周公若曰:“太史!司寇苏公式敬尔由狱,以长我王国。兹式有慎,以列用中罚。”(《尚书·立政》) 处理狱讼案件要认真地,要慎上加慎,依据常例,使用中罚,即用刑要适当、相当,以使我们的王国长治久安。 王懋昭大德,建中于民,以义制事,以礼制心,垂裕后昆。(《商书·仲虺之诰》) 在百姓中树立大中之道,让他们用中正之道去解决所碰到之事情,把治理之道流传给子孙后代。 于其无好德,汝虽锡之福,共作汝用咎。无偏无陂,遵王之义;无有作好,遵王之道;无有作恶,尊王之路。无偏无党,王道荡荡;无党无偏,王道平平;无反无侧,王道正直。会其有极,归其有极。曰:皇,极之敷言,是彝是训,于帝其训,凡厥庶民,极之敷言,是训是行,以近天子之光。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尚书·洪范》 对于没有好德行的人,不要偏颇不正,要遵守王法,即是要实行中正之道;不要私心偏好,要遵照王道,即是要实行中正之道;不要为非作歹,要遵行正道,即是要实行中正之道。不要营私结党,王道宽广和平易,即是要实行中正之道。君王团结臣民要有法则,臣民归附君王,也要有法则;这个法则就是中正之道。君王要对百姓宣扬中正之道,并要宣扬教导,并遵守执行,就能接近天子盛德的光辉。 六、三德:一曰正直,二曰刚克,三曰柔克。平康,正直;强弗友,刚克;燮友,柔克。沈潜,刚克;高明,柔克。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尚书·洪范》 一是正直,二是过分刚强,三是过分柔顺。倔强不能亲近人就是过分刚强,和顺而不坚强就是过分柔顺。君王应当抑制刚强而不能亲近的人,推崇和顺可亲的人;从而使之中正平和,不刚也不柔,这样才能达到完美的状态。 尔身克正,罔敢弗正,民心罔中,惟尔之中。《尚书·君牙》 如果你自己能表现端正,没有人敢不端正,你表现出来中正,民心就知道什么是中正,这实际上是身教“中”的结果。 呜呼!今予告汝:“不易!永敬大恤,无胥绝远!汝分猷念以相従,各设中于乃心。乃有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我乃劓殄灭之,无遗育,无俾易种于兹新邑。”《尚书·盘庚中》 “中”在这里有不同的理解。江灏理解为“和”。其理据为:《说文》:“和也”,和衷共济的意思[1]。而游唤民则理解为“适度”。孔安国、孔颖达将“各设中于乃心”理解为“各设中正于汝心”。或者解释为“中者,极至之理。各以极至之理存于心。”这就是说,你们要拿出一个正确的思想服从我,每一个人要在你们的心中建立一个“中”字。这里的“中”就是标准,不偏不倚,恰到好处,或者叫做适度[2]。我们以为,“中”理解为“适度”会好一些。因为下文中的“不吉不迪,颠越不恭,暂遇奸宄”(有人不善良,不走正道,违法不恭,欺诈奸邪,胡作非为)都是不中的表现,都是超出中的表现。如果理解为“适度”就会前后呼应,形成一个整体。 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尚书·大禹谟》 皋陶向百姓明确了五种刑罚而且实施了很好的教育,因此“罔或干予正”(没有人犯上作乱),达到了“无刑”,这正是由于人们走中正之道的结果啊!由此可见走中正之道之功能。 庶士、有正,越庶伯君子,其尔典听朕教。尔大克羞耇惟君,尔乃饮食醉饱,丕惟曰:“尔克永观省,作稽中德。尔尚克羞馈祀,尔乃自介用逸。”《尚书·酒诰》 我的教导是你们能够进献酒食给老人 周公曰:“呜呼!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则知小人之依。(《尚书·无逸》) “无逸”即是不要过分享受;应当知道“稼穑之艰难、小人之依”,从这里可以推断出,适度享受是允许的,也是应当的。这里周公实际上提出一个享受的“度”的问题。 如果不处于中正,而是处于某一个极端的话,那么就可能会导致很严重的后果。如: 今商王受,力行无度,播弃犁老,昵比罪人。淫酗肆虐,臣下化之,朋家作仇,胁权相灭。无辜吁天,秽德彰闻。《尚书·泰誓中》 商王受竭力做违反法度的事情,普遍抛弃忠实的老臣,亲近罪恶的小人。过度嗜酒,放肆暴虐,臣下受到影响,各自建立朋党,相互为敌,相互诛杀。无罪受害的人呼天诉苦,纣王秽恶的行径天下传闻。显然,商纣王没有把握好适度的标准,即是没有掌握好“中”,做得过了,这样就导致百姓受苦,自己的王朝也随之灭亡。可见,商朝之所以被灭亡,是因为商纣王没有遵守“中”之道。 (二)、公正之中道 懋乃攸绩,睦乃四邻,以蕃王室,以和兄弟。康济小民,率自中,无作聪明乱旧章;详乃视听,罔以侧言改厥度,则予一人汝嘉。《尚书·蔡仲之命》 只有遵循中道,才能和睦你的四邻,和睦诸候,这样就能使全社会的老百姓安居乐业。 王曰:“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无依势作威,无倚法以削。宽而有制从容以和:殷民在辟,予曰辟,尔惟勿辟;予曰宥,尔惟勿宥惟厥中。……”(《尚书·君陈》) 下民犯了罪,应当公正合理地判决,要符合中正之道,宽容有制,举动和谐;不能凭个人好恶来决定其刑罚。 士制百姓于刑之中,以教祗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于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于刑之中,率乂于民棐彝。……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狱。非尔惟作天牧?今尔何监,非时伯夷播刑之迪?其今尔何惩?惟时苗民,匪察于狱之丽;罔择吉人,观于五刑之中……”《尚书·吕刑》 尧高高在上,三后努力治事在下,政治清明,光照四方,没有人不勤行德政,这是因为尧明白运用中刑的道理,治理老百姓也能辅以中正之道。伯夷施行刑罚的道理就是五刑是否用得适当,用得公正。 罚惩非死,人极于病。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罔非在中。察辞于差,非从惟从。哀敬折狱,明启刑书胥占,咸庶中正。其刑其罚,其审克之。狱成而孚,输而孚;其刑上备,有并两刑。《尚书·吕刑》 善良之人审理案件,就没有不公正合理的。审理案件之人应当怀着怜惜之心来判决诉讼案件,明白地打开刑书根据法律条文斟酌,力求做到公正适当,要做到中,这样就能使人们信服。 游唤民曾经很好地分析了“中”这一哲学范畴出现的原因:是当时一些先进思想家对历史和现实分析的产物[3]。周公提出统治者的享受有度的问题,是对历史和现实斗争经验的总结,商纣王不就是因为追求过度享受而灭亡的吗?这个说法有其现实和历史依据,不无道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