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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十三经》中的“中和”思想 蒋华:《十三经中舜文化研究》 加入时间:2013/7/26 9:48:00 admin 点击:2120 |
《中庸》:“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餘之,子孙保之。” 《中庸》如此颂扬舜帝,因为舜是“允执厥中”的模范,中而能庸——“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中”在舜文化中是指处理事情不偏不倚,无过无不及,“中”是舜帝用来治理国家之方略;那么舜是如何“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的呢?下面是文献记载: 《论语·尧曰》记载:“尧曰:‘咨,尔舜!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其中,四海困穷,天禄永终。’” 在尧的教导下,舜以民众的需要为基本根据,选择最适当的、最符合原则的——即按照“中”的要求来治理天下。 《史记·五帝本纪》记载:“舜曰:‘然。以夔为典乐,教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毋虐,简而毋傲;诗言意,歌长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能谐,毋相夺伦,神人以和。’” 舜在这里讲的是人格美的构成,其中相对立因素的辩证统一。一个人,如果能做到正直而温和,宽厚而又严厉,刚毅而又无粗暴,清高而无倨傲,那就称得上是优秀的人,美好的人了。这种对立性格的统一所构成的人格美,就是中和之美[8]。“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毋虐,简而毋傲”就是用“中”。 《中庸》记载:“子曰:‘舜其大知也与!舜好问而好察迩言,隐恶而扬善,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其斯以为舜乎!’” 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舜总能选择最合适的用之于民,加以推行,使道得以行。舜执两端而用“中”,被后世儒家认为是道统思想的重要原则。 帝曰:“皋陶,惟兹臣庶,罔或干予正。汝作士,明于五刑,以弼五教,期于予治,刑期于无刑,民协于中,时乃功,懋哉!”《尚书·大禹谟》 “中”即中正之道。这是因为皋陶向百姓明确了五种刑罚而且实施了很好的教育,因此“罔或干予正”(没有人犯上作乱),达到了“无刑”的地步,这也正是由于人们走中正之道的结果! 舜文化之核心内容“中”在《尚书》《周易》《礼记》《论语》和《孟子》等论述较多,因此儒学《十三经》我们主要以上述著作来作为探讨的对象。我们注意到,各种经书在论述“中”的时候,一是论述其内涵,指出适中的原理;另一方面则是从正反两个方面来探讨中的功能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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