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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列女传•有虞二妃传》的文本结构(二) 张京华:《湘妃考》 加入时间:2013/7/10 10:18:00 admin 点击:4192 |
七、第三难关“速饮” 时既不能杀舜,瞽叟又速舜饮酒,醉将杀之,舜告二女,二女乃与舜药,浴汪,遂往,舜终日饮酒不醉。 第七层,夫妇开始共度第三道难关“速饮”。场景从虞舜家转换到池塘,再转换到瞽叟家。 这段故事不见于其他各书,是今传《古列女传》中保留下来的珍贵细节。但古本中是否尚有湘妃的歌词和隐语,已不可知。 “速”,王照圆注:“召也。” “药”,王照圆注:“药,葛花之属,能解酒毒。”《本草纲目》草部第十八卷云:“葛花主治消酒。”引陶弘景曰:“同小豆花干末酒服,饮酒不醉也。”清张秉成《本草便读》云:“葛根:解阳明肌表之邪,甘凉无毒。……解酒则葛花为最。”古医方有《葛花解酲汤》云:“酒大热有毒,又水之所酿成,故热而兼湿……葛花独入阳明,令湿热从肌肉而解。” “浴汪”:沐浴于池塘中。王照圆注:“汪,池也,《左传》曰‘周氏之汪’。”事见《左传·桓公十五年》,杜预注:“汪,池也。”《山海经·大荒南经》载“南旁名曰从渊,舜之所浴也”,不知是否与此“浴汪”相关。 以上共计三次难关,亦即三次考验,都由夫妇协力克服,其中湘妃的智慧起了关键作用,也可以说爱情的力量有了最充分的体现。明刻《新镌增补全像评林古今列女传》有题辞曰:“二妃智德:舜受诸凶能免难,二妃多可相之功。尧试百方悉协谋,一升(生)赖内助之力。”明彭烊评曰:“舜虽大圣大智,然每事谋之二妃,即此见妃既有女德之纯良,又有免患之明哲,真圣人之配,万世赖道之贤之首称也。”[1] 八、二妃与小姑敤手 舜之女弟繫怜之,与二嫂谐。 第八层叙湘妃与小姑的关系,出场人物增加了舜妹。一般故事中常有姑嫂难以相处的情节,而湘妃故事则是虞舜家有“三凶”,小姑却站在了兄嫂一边。 舜妹始见于《列子·杨朱》:“父母之所不愛,弟妹之所不親。”敤首之名始见于《汉书·古今人表》:“敤手,舜妹。”《初学记》亦载:“舜妹有敤手。”敤首最先发明了绘画,为古代绘画之祖,《太平御览》引《世本》,有“敤首作画”的记载。 敤首,敤又写作颗或婐,首又写作手。俗又作擊手、繫手,颜师古云:“俗书本作‘擊’字者误”,梁玉绳云:“抑或误合‘敤手’为一也”,王照圆云:“舜女弟名敤手,俗书传写,误合为擊字,又误为繫字”。但古文“敤”在“攴”部,训为“擊(击)”,《说文》:“攴,小擊。凡攴之属皆从攴。”段注:“手部曰:擊,攴也。”,敤首名擊,名义相符。 敤首与象同母,与舜异母。张澍《世本补注》卷一:“瞽叟更娶东泽氏女,曰壬女,生敤手及象也。”《史记》“二女不敢以帝女骄慢舜之亲戚”,张守节正义曰:“亲戚,谓父瞽叟,后母弟象,妹颗手等也。”此人最终加入到湘妃一边,是双方力量对比的一个重要变化。 《孟子》在“浚井”情节之后,还有一段弟象以为虞舜已死、与父母争功并前往虞舜家中的重要记载:“象曰:‘谟盖都君咸我绩,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弋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栖。’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尔。’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于予治。’”有学者认为这段记载亦源于《佚书》。 二嫂使治朕栖,赵岐注:“栖,床也。二嫂:娥皇、女英。使治床,欲以为妻也。”弟象欲以二嫂为妻,前往虞舜家中,却见虞舜未死,正在床上鼓五弦之琴,不禁愕然。不过《史记》的记载又有不同,谓弟象先到了虞舜家中,虞舜逃回时,见弟象正在床上鼓琴:“象乃止舜宫,居,鼓其琴。舜往见之,象鄂不怿。”有学者因此批评《史记》不合情理,如宋濂说:“按《史记》‘象止舜宫,居,鼓其琴’,与万章所言不同。当时帝二女何以自安?然则谓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者,事犹近理。”(《百大家评注史记》引)《列女传》删除这段情节不选,大概亦由于此。 九、叙虞舜德行孝行 父母欲杀舜,舜犹不怨,怒之不已。舜往于田号泣,日呼旻天,呼父母。惟害若兹,思慕不已。不怨其弟,笃厚不怠。 第九层叙虞舜德行,突出故事的孝行主题。 这段话上句源于《孟子》:“舜往于田,号泣于旻天。”阎若璩《尚书古文疏证》谓为《舜典》逸文。王照圆引郝懿行曰:“夫子曰:二‘呼’字,《孟子·万章篇》俱作‘于’,‘于’即‘呼’也。‘吁’、‘于’古字通,‘吁’、‘呼’声又近,俱叹息之义。” 下句源于《史记》:“顺事父及后母与弟,日以笃谨,匪有解。”以及《越绝书》:“舜父瞽瞍,用其后妻,常欲杀舜,舜不为失孝行,天下称之。尧闻其贤,遂以天下传之。” 刘向所汇编的《新序》一书,首为“杂事”五篇,亦以虞舜孝行事迹列为《杂事》第一之首,说:“昔者,舜自耕稼陶渔而躬孝友,父瞽叟顽,母嚚,及弟象傲,皆下愚不移。舜尽孝道,以供养瞽叟。瞽叟与象,为浚井涂廪之谋,欲以杀舜,舜孝益笃。出田则号泣,年五十犹婴儿慕,可谓至孝矣。”其后元郭居敬编纂《二十四孝》,仍以虞舜事迹列居第一,称为“孝感动天”,即由刘向肇始。 十、叙二妃相夫之功 既纳于百揆,宾于四门,选于林木,入于大麓,尧试之百方,每事常谋于二女。 第十层仍叙舜德,进一步说明虞舜“每事常谋于二女”,称道湘妃相夫之功。 这段话源于《尚书·舜典》:“纳于百揆,百揆时叙。宾于四门,四门穆穆。纳于大麓,烈风雷雨弗迷。”古人称之为“历试诸难”。孔安国《书传》:“虞舜侧微,尧闻之聪明,将使嗣位,历试诸难,作《舜典》。”《舜典》所叙有三事,《列女传》分别林木、大麓为二,共四事,略表“百方”之意而已。[2] 十一、叙虞舜与二妃升为天子后妃 舜既嗣位,升为天子,娥皇为后,女英为妃。封象于有庳,事瞽叟犹若初焉。天下称二妃聪明贞仁。 第十一层,叙述虞舜与湘妃成为天子后妃,获得成功。而虞舜继续孝行,而湘妃也能善始善终。 “贞”意为中正,谓能合于中道、行于正道,清人解为“所言所行,皆合礼道”(清石玉昆《小五义》第二十二回),是对的。聪明而又合于中道,可以说是治家治国的最高评价了。 “事瞽叟犹若初焉”一句,源于《孟子》所引《佚书》:“《书》曰:‘祗载见瞽瞍,夔夔斋栗,瞽瞍亦允若。’”《史记》解为“舜之践帝位,载天子旗,往朝父瞽叟,夔夔唯谨,如子道”。 十二、叙虞舜湘妃之死 舜陟方,死于苍梧,号曰重华。二妃死于江湘之间,俗谓之湘君。 第十二层,叙述虞舜、湘妃之死。虞舜南巡,死于九嶷山,今湖南永州境内的苍梧、九嶷、零陵等地名均与虞舜有关。湘妃相寻而至,哀伤而死,成为湘君、湘夫人,故事最终以说明湘妃的得名结束。 此段文字有脱误,王照圆补注谓《史记》正义引文“江湘之间”之下有“因葬焉”三字,《汉书》引文“湘君”之下有“湘夫人也”四字。 “陟方”一语源于《尚书》:“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载,陟方乃死。”“陟方”旧解不一,孔安国训“陟”为升,训“方”为道,谓“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守,死于苍梧之野而葬焉”。 苍梧、九嶷(又作九疑)、零陵等地名,见《山海经》、《墨子》佚文、《礼记·檀弓》、《史记·五帝本纪》、《论衡》、《帝王世纪》、《皇览》、《博物志》、《山海经》、《水经注》等。 《山海经·海内南经》:“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郭璞注:“即九疑山也。”《海内经》:“南方苍梧之丘,苍梧之渊,其中有九嶷山,舜之所葬,在长沙零陵界中。”郭璞注:“山今在零陵营道县南,其山九溪皆相似,故云‘九疑’,古者总名其地为苍梧也。”郝懿行笺疏:“苍梧之山,帝舜葬于阳,已见《海内南经》。《说文》云:‘九嶷山,舜所葬,在零陵营道。’《楚词》、《史记》并作‘九疑’,《初学记》八卷及《文选·上林赋》注引此经亦作‘九疑’,《琴赋》注又作‘九嶷’,盖古字通也。罗含《湘中记》云:‘衡山九疑皆有舜庙。’又云:‘衡山遥望如阵云,沿湘千里,九向九背,乃不复见。’”《大荒南经》:“赤水之东,有苍梧之野,舜与叔均之所葬也。”郭璞注:“舜巡狩,死于苍梧而葬之。”《史记》:“舜年二十以孝闻,年三十尧举之,年五十摄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尧崩,年六十一代尧践帝位。践帝位三十九年,南巡狩,崩于苍梧之野。葬于江南九疑,是为零陵。” 关于湘妃之死,也以《山海经》所载为最早。《山海经·中次十二经》:“洞庭之山……帝之二女居之,是常游于江渊。澧沅之风,交潇湘之渊,是在九江之间,出入必以飘风暴雨。”郭璞注:“天帝之二女而处江为神也。”汪绂《山海经存》云:“帝之二女,谓尧之二女以妻舜者娥皇女英也。相传谓舜南巡狩,崩于苍梧,二妃奔赴哭之,陨于湘江,遂为湘水之神,屈原《九歌》所称湘君、湘夫人是也。” 今湖南永州为潇湘二水交会处,有蘋岛(又称蘋洲、白蘋洲)、旧有潇湘楼、潇湘馆、湘口驿,自唐以前建有“潇湘二川庙”,又称“潇湘庙”,实即湘妃庙。沿湘水上下多有湘妃庙,而永州之庙建于潇湘之会,故可独获此称。“潇湘之渊”,各书引文略有不同。《水经注·湘水》引作“神游洞庭之渊,出入潇湘之浦”,《文选》张衡《思玄赋》注引作“常游汉川澧沅之侧,交游潇湘之渊”,《文选》谢朓《新亭渚别范零陵诗》注引作“常游于汉渊澧沅,风交潇湘之川”,《初学记》引作“澧沅之交,潇湘之渊”。总之不离“潇湘”上下。 湘妃二人,娥皇称湘君,女英称湘夫人。也有学者称虞舜为湘君,湘妃二人合称湘夫人。大约姐妹二人事迹相连,故不易区分。 湘妃来到湘水岸边,除了有湘妃的得名以外,更留下了一个凄美的传说,就是“湘妃竹”,又称“斑竹”。《述异记》云:“舜南巡,葬于苍梧,尧二女娥皇、女英泪下沾竹,久悉为之斑,亦名湘妃竹。”《博物志》云:“尧之二女,舜之二妃,曰湘夫人。帝崩,二妃啼,以泪挥竹,竹尽斑。”《群芳谱》云:“斑竹即吴地称湘妃竹者,其斑如泪痕。世传二妃将沉湘水,望苍梧而泣,洒泪成斑。” “湘妃竹”的传说,乃成为这一爱情故事的最后绝响。 要之,虽然古代并无“爱情”这一名词,但是确有爱情因素。古代“故事”这一名词与现代概念不同,意为史事,但史事中也可以包含复杂的情节要素。虽然“爱情故事”一语属于现代概念,但是用来称述古代具有爱情因素和情节要素的史事,应当也是允许的。准此而言,湘妃的传说确是我国古代见于记载年代最早、独立成篇而又具有情节要素的爱情故事。 [1]有学者认为如此情节过于传奇,表示怀疑。如杨慎说:“战国处士谓舜涂廪、浚井,遭坑焚而不死。《列女传》又言二女教之,是以舜为左慈、刘根,而二女为李全之妇、刘纲之妻也。”(夹注说:胡应麟曰:“李全,宋大盗,其妻杨妙真者,杨安儿妹,有勇力,能用矛,与全同为宋患十数载,后全死新塘,杨集群下谓曰:三十年梨花枪,天下无敌手,今已矣。”(杨慎《升庵经说》卷十四,《丛书集成》初编本。《宋史·李全传》作“二十年梨花枪”。)丘浚引据“先秦逸史”,认为虞舜仅为“佯示入井”,并无“匿空旁出”,说:“匿空旁出,此其事甚不经。……愚尝镜先秦逸史云:舜欲往浚井,二女问曰:‘君欲何之?’舜曰:‘井水浊,亲使我浚之。’二女泫然曰:‘嗟哉!此危命也。夫前日廪上,且□心举火,今尔入井,必不出矣。……君可脱衣井上,佯示入井,而乘父与弟之未来,先脱身而归,则可谓爱身以爱其亲矣。且徒死何益?’舜从其计,遂先脱归。瞽叟与象不悟,至井,见舜脱衣在井上,而共下土实之云。”(《百大家评注史记》引,原书有缺字。) [2]王照圆补注:“《广雅》云:‘选,纳入也。’是‘入于大麓’即‘选于林木’,句意重复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