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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應劭撰)《風俗通義》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下) 加入时间:2013/6/27 17:00:00 admin 点击:1711 |
(漢·應劭撰)《風俗通義》 卷一 五帝 《易傳》、《禮記》、《春秋》、《國語》、太史公記黄帝、顓頊、帝嚳、帝堯、帝舜,是五帝也。 謹按《易》、《尚書大傳》:天立五帝以為相,四時施生,法度明察,春夏慶賞,秋冬刑罰。帝者任德設刑,以則象之,言其能行天道,舉錯審諦。黄帝始制冠冕,以垂衣裳;上棟下宇,以避風雨;禮文法度,興事創業。黄者,光也,厚也,中和之色,德四季,與地同功,故先黄以别之也。顓者,專也;頊者,信也,言其承易文之以質,使天下蒙化,皆貴貞慤也。嚳者,攷也,成也,言其攷明法度,醇美嚳然,若酒之芬香也。堯者,髙也,饒也,言其隆興焕炳,最髙明也。舜者,推也,循也,言其推行道德,循堯緒也。 卷二 正失 孔子曰:衆善焉必察之,衆惡焉必察之。孟軻云:堯、舜不勝其美,桀、紂不勝其惡。傳言失指,圖景失形,衆口鑠金,積毁消骨,久矣,其患之也。是故樂正后夔有一足之論,晉師己亥渡河有三豕之文,非夫大聖至明,孰能原析之乎?《論語》“名不正則言不順”,《易》稱“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故糾其謬,曰正失也。 樂正后夔一足 俗說夔一足而用精專,故能調暢於音樂。 謹按《呂氏春秋》:魯哀公問於孔子,樂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以夔為樂正,始治六律,和均五聲,以通八風,而天下服,重黎又薦能為音者,舜曰夫樂天地之精,得失之節,故唯聖人為能和樂之本,夔能和之平天下,若夔一,足矣。故曰夔一足,非一足行。 卷六 管 謹按:《詩》云“嘒嘒管聲”,簫管備舉。《禮·樂記》:管,漆竹,長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也。物貫地而芽,故謂之管。《尚書大傳》:舜之時,西王母來獻其白玉琯。昔章帝時,零陵文學奚景,於泠道舜祠下得生白玉管。知古以玉為管,後乃易之以竹耳。夫以玉作音,故神人和,鳯皇儀也。 琴 謹按:《世本》“神農作琴”,《尚書》“舜彈五絃之琴,歌《南風》之詩而天下治”,《詩》云“我有嘉賓,鼓瑟鼓琴”,雅琴者,樂之統也,與八音並行。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親密,不離於身,非必陳設於宗廟鄉黨,非若鐘鼓羅列於虡懸也,雖在窮閻陋巷,深山幽谷,猶不失琴。以為琴之大小得中,而聲音和,大聲不譁人而流漫,小聲不湮滅而不聞,適足以和人意氣,感人善心。故琴之為言,禁也;雅之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夫以正雅之聲,動感正意,故善心勝邪惡禁,是以古之聖人君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適,故近之。間居則為從容以致思焉,如有所窮困,其道閉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逹而用事,則著之於琴,以抒其意,以示後人。其道行和樂而作者,命其曲曰暢,暢者,言其道之美暢,猶不敢自安,不驕不溢,好禮不以,暢其意也;其遇閉塞憂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菑遭害,困厄窮迫,雖怨恨失意,猶守禮義,不懼不懾,樂道而不失其操者也。昔伯牙方鼓琴,鍾子期聽之而意在髙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太山頃之間;而意在流水,鍾子又曰:善哉乎!湯湯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絶絃,終身不復鼓,以為世無足為音者也。今琴長四尺五寸,法四時五行也;七絃者,法七星也。 簫 謹按:《尚書》“舜作《簫韶》九成,鳯凰來儀”。其形參差,像鳯之翼,十管,長一尺。 卷十 麓 謹按:《尚書》“堯禪舜,納於大麓”。麓,林屬於山者也,《春秋》“沙麓崩”,《傳》曰“麓者,山足也”,《詩》云“瞻彼旱麓”,《易》稱“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墟 謹按:《尚書》“舜生姚墟”,《傳》曰“郭氏之墟”。墟者,虚也。郭氏,古之諸侯,善善不能用,惡惡不能去,故善人怨焉,惡人存焉,是以敗為丘墟也。今故廬居處髙下者,亦名為墟。姚墟,在濟隂城陽縣。帝顓頊之墟,閼伯之墟是也。 澤 謹按:《尚書》“雷夏既澤”,《詩》云“彼澤之陂,有蒲與荷”,《傳》曰:水草交錯,名之為澤。澤者,言其潤澤萬物以阜民用也。《春秋左氏傳》曰:澤之萑蒲,舟鮫守之。《韓詩内傳》“舜漁雷澤”,雷澤在濟隂城陽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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