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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张載撰) 《張子全書》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下)  加入时间:2013/6/27 16:45:00  admin  点击:1837

(宋·张載撰) 《張子全書》

 

卷一

西銘

不弛勞而底豫,舜其功也;無所逃而待烹,申生其恭也。舜盡事親之道,而瞽瞍底豫,其功大矣,故事天者,盡事天之道而天心豫焉,則亦天之舜也。申生無所逃而待烹,其恭至矣,故事天者,夭夀不貳而修身以俟之,則亦天之申生也。

問:自惡酒至勇於從令,此六聖賢事可見,理一分殊乎?朱子曰:惡酒育英才,是事天顧養及鍚類,則是事親,每一句皆存兩義,推類可見。問:頴封人之錫類,申生其恭,二子皆不能無失處,豈能盡得孝道?曰:西銘本不說孝,只是說事天,但推事親之心以事天耳。二子就此處論之,誠是如此。盖事親郤未免有正不正處,若天道純然,則無正不正之處,只是推此心以奉事之耳。問:無所逃而待烹,申生未盡此道,何故取之?曰:天不到得似獻公也,人有妄天則無妄,若教自家死便是理合,如此只得聽受之耳。問:申生之不去,伯奇之自沉,皆陷父於惡,非中道也,而取之與舜,曾同何也?曰:舜之底豫,贊化育也,故曰功;申生待烹,順受而已,故曰恭。曾子歸全,全其所以與我者終身之仁也;伯奇順令,順其所以使我者一事之仁也。伯奇,尹吉甫之子,其事不知據何書為實,自沉恐未可盡信。然彼所事者,人也,人則有妄,故有陷父之失;此所事者,天也,天豈有妄而又何陷邪?西銘大率借彼以明此,不可著迹論也。黄巖孫曰《履霜操》,伯奇所作也,吉甫聽後妻之言,逐之伯奇,編木荷而衣,採亭花而食,清朝履霜,自傷無罪見逐,乃援琴而歌,曲終投河而死。《家語》曰曾參遣妻,告其子曰髙宗以後妻殺孝己,尹吉甫以後妻殺伯奇,伯奇事後母至孝,後母譛之,伯奇乃亡走山林。《說苑》王國子奇事,與此正同,必有一誤。又按《程子遺書》:問舜與曾子之孝,優劣如何?曰:《家語》載耘瓜事,雖不可信,郤有此義理。曾子耘瓜誤斬其根,曾晢建大杖以擊其背,曾子仆地不知人事,良久而蘇,欣然起,進曰大人用力殺參,得無疾乎?乃退援琴而歌,使知體康。孔子聞而怒,曾子至孝如此,亦有這些失處,若是舜百事事父母,只殺他不得。又問如申生待烹之事如何?曰:此只是恭,若舜,須逃也。

 

卷二

正蒙

誠明篇第六

德不勝氣,性命於氣;德勝其氣,性命於德;窮理盡性,則性天德。命天理氣之不可變者,獨死生修天而已。故論死生則曰有命,以言其氣也;語富貴則曰在天,以言其理也。此大德所以必受命,《易》簡理得而成位乎?天地之中也,所謂天理也者,能悦諸心,能通天下之志之理也。能使天下悦且通,則天下必歸焉;不歸焉者,所乗所遇之不同,如仲尼與繼世之君也。舜、禹有天下而不與焉者,正謂天理馴致非氣禀當然,非志意所與也。必曰舜、禹云者,餘非乘勢,則求焉者也。

 

卷三

正蒙

作者篇第十

作者七人,伏羲、神農、黄帝、堯、舜、禹、湯,制法興王之道,非有述於人者也。

以知人為難,故不輕去未彰之罪;以安民為難,故不輕變未厭之君。及舜而去之,堯君德故得以厚;吾終舜,臣德故不敢不其始。

稽衆舍己,堯也;與人為善,舜也;聞善言則拜,禹也;用人惟己,改過不吝,湯也;不聞亦式,不諌亦入,文王也。

象憂喜舜亦憂喜,所過者化也,與人為善也,隠惡也,所覺者先也。

舜之孝,湯、武之武,雖順逆不同,其為不幸均矣。明庶物,察人倫,然後能精義致用,性其仁而行。湯放桀,有慙德,而不敢赦,執中之難也如是,天下有道而已。在人在己,不見其間也,立賢無方也如是。

可願可欲,雖聖人之知不越,盡其才以勉焉而已。故君子之道四,雖孔子自謂未能,博施、濟衆、修己、安百姓,堯、舜病諸。是知人能有願有欲,不能窮其願欲。

 

三十篇第十一

困而不知變,民斯為下矣;不待困而喻,賢者之常也。困之進人也,為德辨,為感速,孟子謂人有德慧術,知者存乎疢疾以此。自古困於内無如舜,困於外無如孔子,以孔子之聖而下學於困,則其難正志,聖德日躋,必有人所不及知而天獨知之者矣。故曰:莫知我也,夫知我者,其天乎?

鳯至圖出,文明之祥,伏羲、舜、文之瑞不至,則夫子之文章,知其已矣。

 

樂器篇第十五

后稷之生,當在堯、舜之中年,而《詩》云上帝不寜,疑在堯時。髙辛子孫為二王後,而詩人稱帝爾。

親親尊尊,又曰親親尊賢,義雖各施,然而親均則尊其尊,尊均則親其親為可矣。若親均尊均,則齒不可以不先,此施於有親者不疑。若尊賢之等,則於親尊之殺,必有權而後行。急親賢為堯、舜之道,然則親之賢者先得之於疎之賢者為必然。堯明俊德於九族,而九族睦章,俊德於百姓,而萬邦協,黎民雍。臯陶亦以惇叙九族,庶明勵翼,為邇可逺之道,則九族勉敬之人固先明之,然後遠者可次序而及大學。謂克明俊德為自明其德,不若孔氏之註愈。

 

卷四

詩書

萬事只一天理。舜舉十六相去四凶,堯豈不能,堯固知四凶之惡,然民未被其虐,天下未欲去之,堯以安民為難,遽去其君,則民不安,故不去。必舜而後因民不堪,而去之也。

稽衆舍己堯也,與人為善舜也,聞言則拜禹也,用人惟己改過不吝湯也,不聞亦式不諫亦入文王也,皆虚其心以為天下也。

欽明文思堯德也,濬哲文明温允塞舜德也,舜之德與堯不同。蓋聖人有一善之源,足以兼天下之善,若以字之多寡為德之優劣,則孔子温良儉遜又多於堯一字,至於八元、八凱,齊聖廣淵、明允篤誠、忠肅懿、宣慈惠和,則其字又甚多,如是反過於聖人。如孟子言堯、舜之道,孝悌而已,蓋知所本。

 

卷五

氣質

孔子、文王、堯、舜,皆則是在此立志,此中道也,更勿疑聖人。於此上别有心,人情所以不立,非才之罪也。善取善者雖於不若己采取,亦有益心,苟不求益,則雖與仲尼處何益?君子於不善,見之猶求益,況朋友交相取益乎?人於異端,但有一事存之於心,便不能至理,其可取者亦耳,可取者不害為忠臣孝子。

立本既正,然後修持。修持之道,既須虚心又須得禮,内外發明,此合内外之道也。當是畏聖人之言,攷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度義擇善而行之。致文於事業而能盡義者,只是要學,曉夕參詳比較,所以盡義。惟博學然後有可得以參較琢磨,學博則轉密察,鑚之彌堅於實處,轉為實,轉誠,轉信,故只是要博學,學愈博則義愈精微。舜好問,好察邇言,皆所以盡精微也,舜與仲尼心則同至於密察處,料得未如孔子。大抵人君則有輔弼,疑丞中守至正而己。若學者,則事必欲皆自能,又將道輔於人,舜為人君,猶起於側微。

 

卷七

學大原下

聖人設教,便是人人可以至此,人皆可以為堯、舜,若是言且要設教,在人有所不可到,則聖人之語虚設耳。

學者以堯、舜之事,須刻日月要得之猶恐不至,有何媿而不為此始學之良術也。

 

自道

上曰:慕堯、舜者,不必慕堯、舜之迹,有是心則有是迹,如是則豈可無其迹?上又曰:嘗謂孝宣能總人權,繩漢之。曰:但觀陛下志在甚處,假使孝宣能盡其力,亦不過整齊得漢法,漢法出於秦法而已。

 

卷八

月令

古者諸侯之建,繼世以立此,象賢也。雖有不賢者,象之而已。天子使吏治其國,彼不得暴其民,如舜封象,是不得已。用禮建國,大小必相得,盖皆建大國,其勢不能相下;皆小國,則無紀以小事大。

 

卷十一

易說下

繫辭上

“神農氏没,黃帝、堯、舜氏作,通其變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鴻荒之世,食足而用未備。堯、舜而下通其變而教之也,神而化之使不知所以然,運之无形以通其變,不類革之,使民宜之也。

 

君逸臣勞

上古无君臣尊卑勞逸之别,故制以禮,垂衣裳而天下治。必是前世未得如此,其文章禮樂簡易朴畧,至堯則煥乎其有文章。然傳上世者,止是伏犧、神農,此仲尼道古也;猶據聞見而言,以上則不可得而知,所傳上世者,未必有自從來如此而已。安知其間,固嘗有禮文,一時磨滅耳;又安知上世,无不如三代之文章者乎?然而如《周禮》則不過矣,可謂周盡,今言治世且指堯、舜而言,可得傳者也。歴代文章自夫子而損益之,見其禮而知其政,聞其樂而知其德,不可加損矣。

 

卷十二

語録

舜三十而徵庸,是有聞於一朝也,成聖之速,自古無如舜也,舜為仁之大端也。

賢者,在堯、舜之世,亦有不得遇者,亦有甚不幸者,是亦有命也,即智之於賢者,不獲知也。

作者七人:伏羲也,神農也,黃帝也,堯也,舜也,禹也,湯也。所謂作者,上世未有作而作之者也。伏羲,始服牛乘馬者也。神農,始教民稼穡者也。黄帝,始正名百物者也。堯始推位、舜始封禪者也,堯以德,禹以功,故别數之。湯,始革命者也。若謂武王為作則,武王已是述湯事也。若以伊尹為作則,當數周公,恐不肯以人臣謂之作。若孔子自數為作,則自古以來,實未有如孔子者,然孔子已自言述而不作也。

 

卷十四

性理拾遺

舜之事親有不悦者,為父頑母嚚不近人情,若中人之性,其愛惡畧無害理,姑必順之親之。故舊所喜者,當極力招致以悦其親,凡於父母賔客之奉,必極力營辦,亦不計家之有無。然為養又須使不知其勉强勞苦,茍使見其為而不易,則亦不安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