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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邵博撰)《聞見後録》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下) 加入时间:2013/6/27 16:41:00 admin 点击:1543 |
(宋·邵博撰)《聞見後録》 卷十 舜一嵗而巡四嶽,南方多暑,以五月之暑而南至衡山;北方多寒,以十一月之寒而至常山,世頗疑之。《漢書·郊祀志》:武帝自三月出行,封禪,又北海至碣石,又巡遼西,又歴北邊,又至九原,五月還甘泉。僅以百日,行萬八千餘里,尤荒唐矣。 卷十一 疑性猶湍水,曰:告子云性之無分於善不善,猶水之無分於東西。此告子之言失也。水之無分於東西,謂平地也,使其地東髙而西下,西髙而東下,豈决導所能致乎?性之無分於善不善,謂中人也,瞽瞍生舜,舜生商均,豈陶染所能變乎?孟子云人無有不善,此孟子之言失也。丹朱、商均,自幼及長日所見者堯、舜也,不能移其惡,豈人之性染有不善乎? 疑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曰:所謂性之者,天予之也;身之者,親行之也;假之者,外有之而内實亡也。堯、舜、湯、武之於仁義也,皆性得而身行之也,五霸則强焉而已矣。夫仁者,所以治國家而服諸侯也,皇帝王霸皆用之,顧其所以殊者,大小、髙下、逺近、多寡之間耳。假者,文具而實不從之謂也,文具而實不從,其國家且不可保,況能霸乎? 疑瞽瞍殺人,曰:《虞書》稱舜之德,曰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所貴於舜者,為其能以孝和諧其親,使之進退以善自治,而不至於惡也,如是則舜為子瞽瞍必不殺人矣。若不能止其未然,使至於殺人,執於有司,乃棄天下竊之以逃,狂夫且猶不為,而謂舜為之乎?是特委巷之言也,殆非孟子之言也。且瞽瞍既執於臯陶矣,舜惡得而竊之?若負而逃於海濵,臯陶猶可執也,若曰臯陶外雖執之以正其法而内實緃之以予舜,是君臣相與為偽以欺天下也,惡得為舜與臯陶哉?又舜既為天子矣,天子之民戴之如父母,雖欲遵海濵而處,民豈聽之哉?是臯陶之執瞽瞍,得法而亡舜也,所亡益多矣。故曰:是特委巷之言,非孟子之言也。右司馬文正公《疑孟》 卷十二 或問:禹薦益於天下,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隂,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啓,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啓,曰吾君之子也。有諸?曰:禹不知啓賢邪?知而且以傳益邪?父不知子,安用明哉?知其賢,天下終歸之,而讓以為名,是偽也。孰謂聖人而不明且偽也?夫益亦不知啓賢,不辭於禹,禹崩而後避之,以蹈舜、禹之迹,又終不得為舜、禹,其無慙乎?益與稷、臯陶,一體人也,不宜如是,且吾夫子未之言也。或曰:然則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如何?曰:堯不聴舜讓,舜受終於文祖;舜不聴禹讓,禹受命於神宗。或二十有八載,或十有七年,歴數在躬既决定矣,天下之心既固結矣,又可避乎?舜、禹未嘗避也。由孟子之言,則古之聖人作偽者也。王莽執孺子手,流涕歔欷,何足哂哉? 或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叟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掩之;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牛羊父母,倉廩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象往入舜宫,舜在牀琴,象曰鬱陶思君爾,忸怩,舜曰惟兹臣庶,汝其於予治。有諸?曰:《書》云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弗格姦。又曰象罪引慝,祗載見瞽叟,夔夔齊栗,瞽叟亦允若。是瞽叟未嘗欲殺舜也。瞽叟欲殺舜,刃之可也,何其完廩、浚井之使乎?其亦有所慮矣。象猶能慮,則謂二嫂者,帝女也,奪而妻之可乎?堯有百官牛羊倉廩備以事於畎畆之中,而不能衛其女乎?雖其見奪,又無吏士無刑法以治之乎?舜以父母之不愛,號泣於旻天,父母欲殺之,幸而得脱而遽鼓琴,何其樂也。是皆委巷之説,而孟子之聽不聰也。 卷十三 桃應問於孟子,曰“舜為天子,臯陶為士,瞽叟殺人則如之何?”曰“執之而已矣”。“然則舜不禁與?”曰“舜安得而禁之哉?夫有所受之也”。“然則舜如之何?”曰“竊负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訢然樂而忘其天下”。劉子曰:孟子之言,察而不盡理,權而不盡義。孝子之事親也,既外竭其力,又内致其志,不使其親有不義之名,不使其人有間非之言。瞽叟使舜塗廩從而焚之乃下,使浚井從而揜之乃出,舜往於田,日號泣於旻天,夔夔齊栗,瞽叟亦允若。書曰“父頑母嚚弟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由是觀之,舜為天子,瞽叟必不殺人也。仲尼之作《春秋》,為尊者諱,為親者諱,為賢者諱,故以子則諱父,以臣則諱君,豈獨《春秋》然哉?雖為士者亦然,故必原父子之親、君臣之義以聽之。昔者商鞅之作法也,太子犯之,鞅曰太子君之貳也,不可以刑,刑其傅與師。鞅之法刻矣,然而猶有所移。由是觀之,瞽叟殺人,臯陶必不執也。葉公子髙問於孔子,曰吾黨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證之,何如?孔子曰不可,吾黨之直者異於是,父為子隱,子為父隱。由是觀之,瞽叟殺人,臯陶雖執之,舜必不聽也,舜豈以天下有所受顧臨其親哉?夫聖人莫大焉,天子莫尊焉,以天下養莫備焉,德為聖人,尊為天子,以天下養,然而不能使其親無一朝之患,是則非舜也。知聖人之德,知天子之尊,知天下養之備焉,而不知天子父之貴也,而務摶執之,是則非臯陶也。無其事云爾,有其事,奚至於竊負而遵海濱而處。故曰孟子之言,察而不盡理,權而不盡義。夫衡之為物也,徒懸則偏而倚,加權焉則運而平,一重一輕之間,聖人權之時也。請問權?曰臯陶不難棄士,不過失刑而已矣;以君臣權之,天下之為君臣者,必定義莫髙焉,舜不難棄位,不過隱法而已矣;以父子權之,天下之為父子者,必悦仁莫盛焉。故善為政者,無以小妨大,無以名毁義,無以術害道,無以所賤干所貴。迂其身有以利天下則為之,貶其名有以安天下則為之,其唯舜、臯陶乎!右劉中原父《明舜》。 舜生三十徴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按《諡法》曰受禪成功曰舜,仁聖盛明曰舜。《白虎通》曰:舜,猶僢,僢也,言能推信堯道而行之。孔安國曰:舜生三十徴庸,三十在位,服喪三年,其一在三十之數,為天子五十年,凡夀一百十二嵗。案《書》稱“帝乃殂落,百姓如喪攷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言百姓思慕堯德,且明舜雖受終,令天下服喪三年如繼世之禮,故於“殂落”下終言之,下文云“月正元日舜格於文祖”,謂堯崩踰年,見於文祖廟而改元。孟軻不逹此言,以為三載服除後,舜格於文祖,乃妄稱孔子曰“舜既為天子,又帥天下諸侯以為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若然,當以服除之月至廟,不當於正月元日也。踰年改元,《春秋》常法,迄今如之。軻又云堯、舜、禹崩三年喪畢,舜、禹、益皆避其子,然後踐位,且舜正月上日受終文祖,已二十八年,豈容至服除未定,方讓其子?孔安國仍軻之謬,乃曰舜服堯喪三年畢,將即政,復至文祖廟。周衰,楊、墨道盛,孟子排而闢之,可謂醇矣!其於論經義説世事,知謀往往短局乖戾,陋儒愛其詞簡意淺,雜然崇尚,固可鄙笑也。司馬遷云舜年三十堯舉之,五十攝行天子事,五十八堯崩,六十一代堯踐位,三十九年崩,亦用孟軻舊説也。鄭玄云舜生三十,謂生三十年也;徴庸三十,謂歴試三十年也;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謂攝位至死為五十年,舜年一百十嵗也。 卷二十六 今道州,古之有庳,獠夷所處,實荒服也,曰舜之於象封之,非放也,象不得有為於其國,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税焉,皆孔子所不言。有庳距舜之都平陽,越在江湖萬里之外,如曰欲常常而見,源源而來,亦勞矣,但出於孟子也。韓子曰象為弟而舜殺之,《通鑑外紀》筆之不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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