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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孔氏傳,唐•孔穎達疏) 《尚書注疏》(五)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上)  加入时间:2013/6/26 11:02:00  admin  点击:2800

帝曰:龍,朕堲讒說殄行,震驚朕師。《傳》:堲,疾。殄,絕。震,動也。言我疾讒說絕君子之行而動驚我衆,欲遏絕之。

命汝作納言,夙夜出納朕命,惟允。《傳》:納言,喉舌之官。聽下言納於上,受上言宣於下,必以信。

《疏》:“帝曰龍”至“惟允”《正義曰:帝呼龍曰:“龍,我憎疾人爲讒佞之說,絕君子之行,而動驚我衆人,欲遏之。故命汝作納言之官。從早至夜出納我之教命,惟以誠信。”每事皆信則讒言自絕,命龍使勉之。《傳》“堲疾”至“絕之”。《正義》曰:“堲”聲近疾,故爲疾也。“殄,絕”、“震,動”皆《釋詁》文。讒人以善爲惡,以惡爲善,故言“我疾讒說絕君子之行”。衆人畏其讒口,故爲讒也,“動驚我衆”,欲遏止之。《傳》“納言”至“以信”。《正義》曰:《詩》美仲山甫爲王之喉舌。喉舌者,宣出王命,如王咽喉口舌,故納言爲“喉舌之官”也。此官主聽下言納於上,故以“納言”爲名。亦主受上言宣於下,故言出朕命。“納言”不納於下,“朕命”有出無入,官名“納言”,云“出納朕命”,互相見也。“必以信”者,不妄傳下言,不妄宣帝命,出納皆以信也。

帝曰:咨!汝二十有二人,欽哉!惟時亮天功。《傳》:禹、垂、益、伯夷、夔、龍六人新命有職,四嶽、十二牧凡二十二人,特敕命之。各敬其職,惟是乃能信立天下之功。

《疏》:“帝曰咨”至“天功”《正義》曰:帝既命用衆官,乃總戒敕之曰:“咨嗟!汝新命六人,及四嶽、十二牧凡二十有二人,汝各當敬其職事哉!惟是汝等敬事,則信實能立天下之功。天下之功,成王在於汝,可得不敬之哉!”《傳》“禹垂”至“命之”。《正義》曰:《傳》以此文總結上事,據上文“詢於四嶽”,“咨,十有二牧”,及新命六官等,適滿二十二人,謂此也。其稷、契、臯陶、殳斨、伯與、朱虎、熊羆七人仍舊,故不須敕命之。嶽、牧亦應是舊而敕命之者,嶽牧外內之官,常所諮詢,故亦敕之。鄭玄云:“自‘咨,十有二牧’至‘帝曰龍’,皆月正元日格於文祖所敕命也。”案經“格於文祖”之後方始詢於四嶽,咨十二州牧,未必一日之內即得行此諸事,《傳》既不說,或曆日命授,乃總敕之,未必即是元日之事也。鄭以爲“二十二人數殳斨、伯與、朱虎、熊羆,不數四嶽”。彼四人者直被讓而已,不言居官,何故敕使敬之也?嶽、牧俱是帝所諮詢,何以敕牧不敕嶽也?必非經旨,故孔說不然。

三載攷績,三攷,黜陟幽明。《傳》:三年有成,故以攷功。九歲則能否幽明有別,黜退其幽者,升進其明者。

庶績咸熙。分北三苗。《傳》:攷績法明,衆功皆廣。三苗幽暗,君臣善否,分北流之,不令相從。善惡明。

《疏》:“三載”至“三苗”《正義》曰:自此以下史述舜事,非帝語也。言帝命群官之後,經三載乃攷其功績,經三攷則九載。“黜陟幽明”,明者升之,暗者退之。群官懼黜思升,各敬其事,故得“衆功皆廣”。前流四凶時,三苗之君竄之西裔,更紹其嗣,不滅其國。舜即政之後,三苗復不從化,是暗當黜之。其君臣有善有惡,舜復分北流其三苗。北,背也。善留惡去,使分背也。《傳》“三年”至“明者”。《正義》曰:三年一閏,天道成,人亦可以成功,故以三年攷校其功之成否也。九年三攷,則人之能否可知,幽明有別。“黜退其幽者”,或奪其官爵,或徙之遠方。“升進其明者”,或益其土地,或進其爵位也。《傳》“攷績”至“惡明”。《正義》曰:攷績法明,人皆自勵,故得“衆功皆廣”也。“分北三苗”即是黜幽之事,故於“攷績”之下言其流之。“分”謂別之。云“北”者,言相背,必善惡不同。故知三苗幽暗,宜黜其君臣,乃有善否,分背流之,不令相從。俱徙之則善從惡,俱不徙則惡從善,言善惡不使相從,言舜之黜陟善惡明也。鄭玄以爲“流四凶者,卿爲伯子,大夫爲男,降其位耳,猶爲國君”,故以“三苗爲西裔諸侯,猶爲惡,乃復分北流之”,謂分北西裔之三苗也。孔《傳》“竄三苗”爲誅也,其身無復官爵,必非黜陟之限,其所“分北”,非彼“竄”者。王肅云:“三苗之民有赦宥者,復不從化,不令相從,分北流之。”王肅意彼赦宥者復繼爲國君,至不復從化,故分北流之。禹繼鯀爲崇伯,三苗未必絕後,《傳》意或如肅言。

舜生三十徵庸。《傳》:言其始見試用。

三十在位。《傳》:曆試二年,攝位二十八年。

《疏》:《傳》“曆試”至“八年”《正義曰:上“乃言厎可績,三載”,則曆試當三年。云“二年”者,其一即是徵用之年,已在上句三十之數,故惟有二年耳。受終居攝,尚在臣位,故曆試並爲三十。“在位”,謂在臣位也。

五十載陟方乃死。《傳》:方,道也。舜即位五十年,升道南方巡守,死於蒼梧之野而葬焉。三十徵庸,三十在位,服喪三年,其一在三十之數,爲天子五十年,凡壽百一十二歲。

《疏》:《傳》“方道”至“十二歲”《正義曰:《論語》:“可謂仁之方也已。”孔注亦以“方”爲道,常訓也。“舜即位五十年”,從格於文祖之後數之。“升道”,謂乘道而行也。天子之行必是巡其所守之國,故通以“巡守”爲名,未必以仲夏之月巡守南嶽也。《檀弓》云“舜葬蒼梧之野”,是舜死蒼梧之野因而葬焉。孔以“月正元日”在“三載”、“遏密”之下,又《孟子》云,舜服堯三年喪畢,避堯之子,故“服喪三年”。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其一年即在三十在位之數,惟有二年。是舜年六十二,爲天子五十年,是舜“凡壽百一十二歲”也。《大禹謨》云“帝曰‘朕宅帝位三十有三載’”,乃求禪禹。《孟子》云:“舜薦禹於天子,十有七年。”是在位五十年,其文明矣。鄭玄讀此經云:“‘舜生三十’,謂生三十年也。‘登庸二十’,謂曆試二十年。‘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謂攝位至死爲五十年。舜年一百歲也。”《史記》云:“舜年三十堯舉用之,年五十攝行天子事,年五十八堯崩,年六十一而踐天子位,三十九年崩。”皆謬耳。

帝釐下土,方設居方。《傳》:言舜理四方諸侯,各設其官居其方。

別生分類。《傳》:生,姓也。別其姓族,分其類,使相從。

作《汩作》。《傳》:汩,治。作,興也。言其治民之功興,故爲《汩作》之篇。亡。

《九共》九篇、《槁飫》。《傳》:槁,勞也。飫,賜也。凡十一篇,皆亡。《槁飫》亦《書》篇名也。《汩作》等十一篇同此序。其文皆亡,而序與百篇之序同編,故存。今馬、鄭之徒百篇之序總爲一卷,孔以各冠其篇首,而亡篇之序即隨其次篇居見存者之間。衆家經文並盡此,唯王注本下更有“《汩作》、《九共》故逸。故亦作古”。

《疏》:“帝釐”至“槁飫”《正義》曰:此序也,孔以《書序》序所以爲作者之意,宜相附近,故引之各冠其篇首。其經亡者,以序附於本篇次而爲之《傳》,故此序在此也。帝舜治理下土諸侯之事,爲各於其方置設其官,居其所在之方而統治之。又爲民別其姓族之生,分別異類,各使相從,作《汩作》篇,又作《九共》九篇,又作《槁飫》之篇,凡十一篇,皆亡。《傳》“言舜”至“其方”。《正義》曰:在《虞書》,知“帝”是舜也。“下土”對天子之辭,故云“理四方諸侯,各爲其官居其方”。不知若爲設之。凡此三篇之序,亦既不見其經,暗射無以可中。孔氏爲《傳》,復順其文爲其《傳》耳,是非不可知也。他皆仿此。《傳》“汩治”至“篇亡”。《正義》曰:“汩”之爲治,無正訓也。“作”是起義,故爲興也。“言其治民之功興”,以意言之耳。《傳》:槁,勞。飫,賜也,《正義》曰:《左傳》言“槁師”者,以師枯槁,用酒食勞之,是“槁”得爲勞也。襄二十六年《左傳》云:“將賞,爲之加膳。”加膳則飫賜,是“飫”得爲賜也。亦不知勞賜之何所謂也。  

 

卷三

《虞书·大禹谟》

若稽古大禹《傳》順攷古道而言之曰文命敷於四海祗承於帝傳言其外布文德敎命內則敬承堯、舜

:后克艱厥后,臣克艱厥臣政乃乂黎民敏德《傳》疾也能知為君難為臣不易則其政治而衆民皆疾修德

帝曰允若茲嘉言罔攸伏野無遺賢萬邦咸寧《傳》所也善言無所伏言必用如此則賢才在位天下安寧

稽於衆舍己從人不虐無告不廢困窮惟帝時克《傳》帝謂堯也舜因嘉言無所伏遂稱堯德以成其義攷衆從人矜孤湣窮凡人所輕聖人所重

益曰帝德廣運乃聖乃神乃武乃文《傳》益因舜言又美堯也廣謂所覆者大運謂所及者遠聖無所不通神妙無方文經天地武定禍亂

皇天眷命奄有四海為天下君《傳》同也言堯有此德故為天所命所以勉舜也

三旬苗民逆命《傳》十日也以師臨之一月不服責舜不先有文誥之命威讓之辭而便憚之以威脅之以兵所以生辭

益贊於禹曰惟德動天無遠弗屆《傳》至也益以此義佐禹欲其修德致遠

滿招損謙受益時乃天道《傳》自滿者人損之自謙者人益之是天之常道

帝初於歷山往於田日號泣於旻天於父母《傳》仁覆湣下謂之旻天言舜初耕於歷山之時為父母所疾日號泣於旻天及父母克己自責不責於人

負罪引慝祇載見瞽瞍夔夔齊慄瞽亦允若《傳》惡載事也夔夔悚懼之貌言舜負罪引惡敬以事見於父悚懼齊莊父亦信順之言能以至誠感頑父

至諴感神矧茲有苗《傳》況也至和感神況有苗乎

 

卷四

《虞书·益稷》

夔曰戛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祖攷來格《傳》戛擊柷敔所以作止樂搏拊以韋爲之實之以穅所以節樂玉磬此舜廟堂之樂民悦其化神歆其祀禮備樂和故以祖攷來至明之

虞賔在位德讓《傳》丹朱爲王者後故稱賓言與諸侯助祭班爵同推先有德

下管鼗鼓合止柷敔《傳》堂下樂也上下合止樂各有柷敔明球弦鐘籥各自互見

笙鏞以閒鳥獸蹌蹌《傳》大鐘叠也吹笙擊鐘鳥獸化德相率而舞蹌蹌然

九成鳳皇來儀《傳》舜樂名言簫見細器之備雄曰鳳雌曰皇靈鳥也有容儀備樂九奏而致鳳皇則餘鳥獸不待九而率舞

夔曰予擊石拊石百獸率舞庶尹允諧《傳》正也衆正官之長信皆和諧言神人洽始於任賢立政以禮治成以樂所以太平

 

卷十七

周書·周官

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內有百揆四嶽外有州牧侯伯《傳》道堯、舜攷古以建百官內置百揆四嶽象天之有五行外置州牧十二及五國之長上下相維外內咸治言有法

庶政惟和萬國咸寧《傳》官職有序故衆政惟和萬國皆安所以為正治

夏、商官倍亦克用乂《傳》禹湯建官二百亦能用治言不及唐、虞之清要

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傳》言聖帝明王立政修教不惟多其官惟在得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