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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宗元集》传记类文章探究
 
柳宗元研究:第九期  加入时间:2008/3/14 8:16:00  admin  点击:5209
《柳宗元集》传记类文章探究
黄伯荣
湖南永州职业技术学院师范学院  永州425100
一、  关于传记文
传记是记录某人生平事迹的文字。传记可分为自传、外传、别传、正传、传状《传记行状》,传叙(人物传记)传诔(传记和诔文)祭文和墓碑记等,其核心是为人物作传,称“人物传记”。
“人物传记”可分为“自传体传记”、“回忆体传记”和“采访体传记”三种情况。“自传体传记”又叫“自传”,一般是自己写的记载自己的生活经历的文章,如《马克·吐温自传》、爱新觉罗·溥仪的《我的前半生》。“回忆体传记”又叫“回忆录”。这类传记的作者往往是被立传者的亲属、朋友、同事或部属,通过自己的回忆记载被立传者的生平与事迹,如中央文献出版社黄峥编的《刘少奇的最后岁月》。“采访体传记”,又称“人物采访记”,可以采访立传者本人的生平事迹而写,也可以是被立传者死后主要靠采访他的亲属,搜集被立传者的各类资料,经过取舍、创造,形成传记。这类传记的撰写人,一般与被立传者原来并无来往,或者是与被立传者相隔几代的后人,如罗曼·罗兰的《贝多芬传》、魏巍的《邓中夏传》。
传记文除了“人物传记”外,还有叙述历史故事的即写群体人物的传记,如《水浒传》、《吕梁英雄传》。群体人物也是由一个一个人物组合起来的,因此在写法上与个别人物传记有相似之处。如水浒英雄上梁山都是围绕一个一个英雄来写的,只不过英雄与群体之间的关系是个人与集体、个性与共性的关系而已,由个性的发展形成了英雄人物不同的个性,由共性的发展形成了人物群体的共性。《水浒传》写的整个梁山英雄的性格,他们有着共同的目标——“替天行道”,他们走着共同的道路——“逼”上梁山。
《柳宗元集》中明确标明“传”文的有《宋清传》、《种树郭橐驼传》、《童区寄传》、《梓人传》、《李赤传》、《蝜蝂传》、《曹文洽韦道安传》(缺)、《刘叟传》和《河间传》,共计九篇,而实际上用传记文的标准和要求来衡量,则远远超出这个数字。
《柳宗元集》中的传记文除上所述外,还有一些特例,如为一种小动物写的《蝜蝂传》,为神话传说写的《湘源二妃庙碑》,为除暴安良、同情人民疾苦而写的《段太尉逸事状》,为支持太学生的正义行动而写的《国子司业阳城遗爱碣》,为自己的老师文通先生写的《文通先生陆给事墓表》,为自己的至交永州刺史崔敏写的《永州刺史崔敏墓志》,为淡泊名利、“不以仕为事”的覃季子写的《覃季子墓铭》,为好友吕温写的《衡州刺史吕君诔》,为自己的爱女夭折而写的《下殇女子墓砖记》,为从弟宗直写的《志从弟宗直殡》,为“神资淑德”、“高明而和”、“柔惠且直”的六伯母而写的《祭六伯母文》等……从体例看,都是“人物传记”。因为用的是“碑”、“状”、“碣”、“表”、“志”、“墓铭”、“诔”、“记”、“祭”、“殡”等,常常是祭祀和立传两种文体并用,因此容易为一般读者疏忽。
近有论者,把《捕蛇者说》归为人物传记类,认为此文既有对蒋氏一家三代的历史的记叙,也有对蒋氏一人的捕蛇生平的描写,应该是对个体与群体的生平事迹的综合性的记载,不能仅从一个“说”字而认定这是一篇“论说”或“杂说”文。仔细研读柳集中的11篇“说”,发现这些“说”文,就体例而言,确实并不完全一致。《鹘说》、《罴说》是寓言;《祀朝日说》、《乘桴说》、《说车赠杨诲之》,均是通过对话过程的记叙达到解释的目的,与论说文中的论点、论据有明显的差距;《谪龙说》是神话传说。在此种情况下,一些柳文研究者把审视的目光移向了影响最为广泛且体例基本定型的《捕蛇者说》,就不足为怪了。陈颖先生主编的漓江出版社出版的《柳园絮语》以及朱光华先生的《柳宗元为小人物立传》一文,就把《捕蛇者说》列为传记。百度网站在《柳宗元的传记文》的资料中说:柳宗元传记文的代表作有“《段太尉逸事状》、《梓人传》、《河间传》、《捕蛇者说》等”。由此可见,把《捕蛇者说》视为传记文已不是一家之言。
《柳园絮语》一书中,姚毓成先生的《柳宗元和“说”体散文》集中对“说”体作了考证。该文援引刘勰在《论说》中的阐述:“说”体散文与“论”体散文既相联系又相区别,“论”重在建立理论,“说”重在说服人;“论”要成为权衡,建立准则,“说”要说明问题,深入浅出,能近取譬。文章说:“在历史上,柳宗元是对‘说’体散文贡献最大的文学家”,“他作‘说’11篇,内容丰富,题材广泛,写作技巧娴熟,影响直至周敦颐的《爱莲说》和梁启超的《中国少年说》。”
综上所述,对《捕蛇者说》一文体例的看法有三种意见,一认为是论说文,二认为是传记文,三认为是“说”体散文。笔者以为,此三种看法均不无道理,只是第一种看法仅以“说”字定夺,囿于传统,无视挑战者的勇气背后亦有缜密的理由。第三种看法,有理论有事实,“散文”的概念又相当广泛,以《捕蛇者说》为说体散文,似有充足的理由,但不免有概泛之嫌。只有第二种看法给读者留下似是而非的悬念。说它是传记嘛,那“苛政猛于虎”一段议论性感言如何理解?
其实,在古代散文中,并不完全以某一字而定其体例的现象较为普遍。《触龙说赵太后》,看上去是一篇论说文,实际上却是记叙文,记叙触龙说服赵太后这一史实的全过程;《师说》则完全是一篇典型的论说文,用的同样是“说”;《两小儿辩日》,无论从“辩”字看,或从两小孩的争论看,都像是一篇典型的的论说文,而事实上却是一篇记叙两小儿争辩全过程的记叙文,直到“孔子不能决也”;唐朝刘知几的《叙事》一文看上去是一篇典型的记叙文,而事实上却是一篇典型的论说文,与题目前加一“论”字(“论叙事”)毫无二致。由此可知,阅读古文时,不可以一字定体例,应根据文章实际内容而定。柳集收编者把标明“说”的文章归在一卷。并不完全表明这些文章全属同一体例,仅是在语言表述形式上的归属,十七卷中的“传“也是这样。至于《捕蛇者说》在记叙蒋氏一家三代史实后作者“余闻而愈悲”一段感言,即使是“论说文”的铁定依据,但也不能成为不可逾越的理由。不少古代散文中,叙和议常常粘和在一起,其相互结合,互为依据的情况远远超出现当代文。《史记》每一篇传记后的“太史公曰”,《汉书》每篇后面的“赞曰”,都是在前面记叙基础上理论的升华。《钴鉧潭记》结尾,作者感慨:“孰使予乐居夷而忘故土者,非兹潭也欤?”《钴鉧潭西小丘记》的结尾,作者借小丘主人之口,说小丘是“唐氏之弃地”,寄寓了他怀才不遇的情怀,透露了作者无法排遣的孤凄之情与郁结不平之气;《小石城山记》则以近半的篇幅发表感慨。这种记叙后的感言,不管情况如何,均不会影响其作为“山水游记”的体例特点。从以上分析来看,笔者以为把《捕蛇者说》归为传记一类比较合理,应属于“采访体传记”。文章既写了蒋氏的个人史和家史,又写了蒋家村的村(族)史。柳子在为蒋氏立传,也在为“捕蛇者”这一特有行业立传。柳宗元在这里借孔了的话既为其所记叙的事实作了理论的升华,又为借古讽今提供了依据,为自己的安全撑起了保护伞,可谓一石三鸟,妙不胜言。
二、柳宗元传记文在内容方面的特色
从第一部分的论述可以看出,柳集中的传记文可以分为两大块:一是明确以“传”标出的共九篇;二是以“状”、“铭”、“诔”、“碑”等形式出现的人物传记约数十篇,这类传记都是为死者而写的,称回忆体传记。在第一大块的九篇传记中,又可以根据具体内容分为“真人真事”、“虚构故事”和“以物拟人”三种情况。《宋清传》、《种树郭橐驼传》、《梓人传》为真人真事传;《童区寄传》、《李赤传》、《刘叟传》、《河间传》为虚构故事传;《蝜蝂传》为以物拟人传。这些传记,概括起来,在内容上有如下特色:
第一,为平民立传,圆民本之梦
从立传的对象看,柳宗元笔下立的除段太尉外,绝大部分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平民百姓,是社会上不起眼的小人物。宋清是市井药商,郭橐驼是种树老人,杨潜是建筑工匠,区寄是山村牧童,李赤是江湖浪子潦倒文人,蒋氏是捕蛇山民,刘叟是能随机应变的老人,河间是被逼为娼的怨女。这些都是名不见经传的社会上的小人物。
在在封建时代,如非帝王将相,必乃名门贵族方能立传,而又只有专职史官方能为之。清代学者顾炎武在《日知录》中说:“列传之名始于太史公,盖史体也。不当作史之职,无为人立传者,故有碑、有志、有状而无传……柳子厚集中传六篇:《宋清》、《郭橐驼》、《童区寄》、《梓人》、《李赤》、《蝜蝂》……《李赤》、《蝜蝂》则戏耳,而谓之传,盖此于稗官之属耳。若段太尉则不曰传,曰逸事状,子厚之不敢传段太尉,以不当史任也。自宋以后,乃有为人立传者,侵史官之职矣。”顾炎武的话说明只有史官才能为人立传,柳宗元不是史官,没有为人立传的权力,因此,写段太尉则只能用“状”。可是,作为并非史官的柳宗元,却反封建之道而行之,偏偏乐于为市井小民、江湖浪汉写文作传,敢于向封建正统观念提出挑战,这种叛逆精神,在当时,无疑是要具有相当大的胆识才能挺身而为的。
以“济困扶危,施不望报”为特点的宋清是长安城西经营药材生意的商人。文章首先介绍宋清貌似愚蠢荒谬的经营方式,在一片猜疑、耻笑和推测声中引出悬念;接着将他与目光短浅、气量狭隘的市井商人对比,说明宋清貌愚蠢实则高妙;最后与炎而附,寒而弃,尔虞我诈的达官贵人对比,慨叹官场的世态炎凉,得出官亦如商的结论,赞扬宋清的纯朴、善良、正直、勤劳的美德,揭露那些“居朝廷,居官府”的土大夫虚伪、奷诈、无能的本质,抨击他们“炎而附,寒而弃”见利忘义的市侩风气,表现了作者鲜明的爱憎。
《梓人传》是作者为都料工(建筑设计施工人员)杨潜立的传。论建筑工匠的手艺,他什么都不会,“家不居砻斫之器”,“其床缺足而不能理”,连个床腿子都修理不好。但是作为设计施工人员,他却有高超的技艺。文章写他二大特点:一是善于设计,“吾善度材,视栋宇之制,高深圆方,短长之宜,吾指使而群工役焉”。作者曾亲眼见他“画宫于堵,盈尺而曲尽其制,计其毫厘而构大厦,无进退焉”。因此,他说:“舍我,众莫能就一宇”。二是善于指挥工匠施工。“其后京兆尹将饰官署,余往过焉。委群材,会众工。或执斧斤,或执刀锯,皆环立向之。梓人左持引、右执杖而中处焉。量栋宇之任,视木之能,举挥其杖曰:‘斧!’彼执斧者奔而右;顾而指曰:‘锯!’彼执锯者趋而左。俄而斤者斫,刀者削,皆视其色,俟其言,莫敢自断者。其不胜任者,怒而退之,亦莫敢愠焉。”这里对于杨潜所具有的设计施工的本领作了具体生动的描绘,其运于心计的方略,成竹在胸的构想,指挥若定的才干和知人善用勇于奖惩的胆识,无不令人敬佩。
柳宗元求学时就已树立以“利安元元”为务的崇高理想,这是实现其“民本”思想的唯一途径。正当他仕途畅达为实现自己的理想而大踏步践行时,却因改革失败而终成泡影。他想通过改革从上而下地推行其“民本”思想的途径受阻,一夜之间从朝廷命官而被贬为永州司马,成为无职无权的“罪人”。他在永州十年的痛苦生涯中挣扎,冷酷的现实刺痛了他的心。他艰难行步,上下求索。是永州的秀丽山水陶冶了他的心灵,是永州的生活于水深火热中的底层人民燃起了他求生的欲望。他没有就此消沉下去,而是利用贫穷落后孤寂荒凉的社会现实和自己的丰富深邃的知识以及挥毫泼墨运用自如的写作功底,在写作中寄托意志,呼唤理想。为平民立传就是其方略之一。他不顾封建条规的约束,敢于做史官不能做的事。他用满腔的激情描写底层人民的高大形象,抒发他们纯真质朴的品格,赞扬他们技高艺熟的超人才能。在他的笔下,宋清、郭橐驰、梓人这些并不起眼的小人物,都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不可或缺的真正伟人,是一支不可小视的力量。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作者用心良苦。他告知读者,文章是在为平民百姓立传,也是在为自己立言。音在弦中,意在言外、。那《梓人传》结尾的一段“为相”的议论,明白不过地告诉了读者的这一用意。
第二,拟不平故事,揭现实黑暗
《柳宗元集》传记中虚拟的人物故事包括《李赤传》、《河间传》、《刘叟传》和《童区寄传》。有人认为这几篇是传奇故事,也有人认为是小说,不管怎么说,都不能排斥是虚拟的人物故事。
《李赤传》写发生在李赤身上的一连串怪事,他四次入厕,四次被“女厕鬼”所害,最后死于厕内。不管身边的人如何劝他,不管他身边有多少贴身的人千方百计保护他,也不管他到处逃避躲藏,都没有摆脱“厕鬼”的缠身。这就说明李赤之死是在所难免的,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当是他自己身上存在的必死的客观规律。妇人的纠缠不过是虚构的表面现象,是客串于故事的反映社会现实的需要。文章说:“赤之名闻江湖间,其始为士,无以异于人也。一惑于怪而所为若是,乃反以世为溷,溷为帝居清都,其属意明白”。一个正常人荒诞不经至此种“狂”的程度,认为整个社会是浑浊的,其对社会现实的否定与屈原的“举世浑浊,而我独清”的呼唤异曲同工。李赤的这种“病”是“心病”,是对社会的不公平的以死实施否定的呐喊。他终于死了,他的死决非为社会传说中的厕鬼所害,而是为不平等的社会现实所戕。要说柳子为文的真正意义,就在这里。文章最后说:“今世皆知笑赤之惑也,乃至是非取与向背决不为赤者,几何人耶?反修而身,无以欲利好恶习迁其神而不返,则幸矣,又何暇赤之笑哉?”作者以饱蘸感情之笔,发出能够判是非而决向背者“几何人耶”的呼喊,其对吃人社会的不平的揭露是多么深沉。柳宗元从“士”的角度出发,把匕首投向现实,寄寓着他对自己无罪遭贬的不幸遭遇的慨叹。文章深刻地鞭笞了当时不平的社会现实,表达了作者对被愚弄的下层人民命运的同情和改变社会现状的理念,以“厕鬼缠身”的独特的表现手法含蓄地表露了作者正直为人而又受制于人的难言之隐。
《河间传》全面而深刻地描写了河间从一个有“贤操”的良家女子在黑暗现实中一群丑类的诱骗威逼下逐渐裂变为荡妇的悲剧过程,深刻地揭示了社会在她被损害被侮辱被毁灭的过程中的罪恶本质,表现了作者对被损害的下层人民的同情。文章写河间与环境的矛盾始自为姑娘时:“自未嫁,固已恶群戚之乱尨,羞与为类”。出嫁以后,“谨言慎行”,只“礼敬夫宾友之相与肺腑者”。她对恶人的防范不可谓不严,但是她终于没有战胜社会的邪恶,“其族类丑行者”,“乃谋以车众造门,邀之遨游,且美其辞”,准备了一番动听颂美之言。河间虽然坚辞,无奈其婆母“怒”而“强之”,“乃从之游”。这伙恶人便轻易将她骗至浮图祠,让她“具食帷床之侧。”突然,“闻男子欬音,河间惊,跣走出,召从者驰车归。泣数日,愈自闭,不与众戚通。”表现了河间为维持其贞节而作出的大胆举动。戚里前来谢罪,并继续骗曰:“向之欬者,为膳奴耳。”为了达到毁人名声的罪恶目的,第二年,再邀出游,在婆母“必致之”的威逼下,才“与偕行”。经他们精心安排,步步设陷,觉得时机已到,便“壁者出宿选貌美阴大者主河间,乃便抱持河间。河间号且泣,婢夹持之,或喻以利,或骂且笑之。”威逼利诱,强行就范,活生生将一个“贤操”女子诱入恶途,一步一步地沦为荡妇。这里,充满罪恶的社会环境,迫使河间沉沦的罪恶社会跃然纸上。柳子写河间最后的论为“淫妇”,自己也以“淫妇”视之,不能不说是一大悲剧。这一方面说明封建社会对妇女的偏见对作者的影响,另方面也说明作为士大夫的柳子对妇人所持的男女有别的不公平的观点,依然存在。不然,他就可以把河间写成至死不渝的“贤操”的卫护神,成为中国唐代社会敢于与恶势力抗争的典型的妇女代表。作者并没有这样做。在对待河间的态度上,柳宗元的思想弱点显而易见,最多不过是“哀其不幸,怜其不争。”而《河间传》作为一个传记故事,作为一篇文学作品,其产生的社会影响和揭示的社会意义则远远超出作者的想象。甚至可以说,这是一面反映当时社会被侮辱被诱骗被蹂躏的下层妇女的镜子。这面镜子照出了社会的不平,揭示了社会的黑暗和罪恶的本质。
第三,拟寓言故事,斥无厌贪官
《蝜蝂传》是作者用传记的形式创作的一篇寓言作品。这是柳集中以物为传的唯一作品。作者为小虫立传的目的并非为研究、记录这小虫的物种特征、成长和终结过程,而是通过蝜蝂特有的贪欲本性及其可悲下场讥讽与之类似的人。
文章不到200字,二个小段,分别写虫和人。一段写蝜蝂,精确刻画蝜蝂最突出的习性:一是极善背物,见物就取;二是特好爬高,“极其力不已”,直至摔死;三是至死不悟。文章对其贪得无厌又极其愚妄的特性刻画得入木三分,让人感到可笑、可悲、可憎、可鄙。第二段转而写人,处处对照蝜蝂的习性来写,揭示这些有如蝜蝂一样的人“日思高位”、“贪取滋甚”,以致近于危坠,观前之死亡不知戒。很显然,这种“嗜取者”指的正是作者所处的现实社会的贪官污吏。他们贪财敛败,欲壑难填,而且执迷不悟。
第四,弘扬正气,抑暴扶良
柳宗元的许多传记文中,表现了“匡扶正义,不畏强暴”的一些朝廷官员的崇高品质。读柳子的此类文章,无不为其鲜明的是非观、为被立传者流露的浩然正气所感动。在《南霁云睢阳庙碑》中,他写场州大都督南霁云在安禄山叛乱中与张巡、许远等将领共守睢阳,牵制叛军的丰功伟绩。文章写安禄山叛乱后,各路将领或屈从,或坐观,不听朝廷指挥,而“惟公与南阳张公巡、高阳许公远义气悬合,訏谋大同,誓鸠武旅,以遏横溃。”突出南霁云以国家大义为重,不为强敌凶威所慑的高风亮节。当兵尽粮绝,危在旦夕时,张巡派霁云带三十骑兵突围而出,告急临淮。时河南节度使贺阑进明在临淮,擁兵不救。其时,进明具食与乐,请霁云坐,霁云哭着说:“睢阳之人,不食月余矣。霁云虽欲独食,且不下咽”。于是咬下一手指以示进明,曰:“霁云虽既不能达主将之意,请留一手指示信归报。”在座的人都为之哭泣落泪。霁云悲恸万分,回到睢阳缒城而入。城中战士知救不至,恸哭累日。叛军逼降,霁云、张巡太义凛然,身首相异,无所畏惧,表现了为国家民族大义视死如归的崇高品质。
在“弘扬正气,抑暴扶良”方面表现得最突出的该算《段太尉逸事状》。文章共记叙了段秀实三件逸事:一是写段秀实在任泾州刺史时,说服郭晞,为民除害的事迹。郭晞是郭子仪的儿子,郭子仪是唐代的中兴名将,在平定安史之乱和反击吐蕃入侵中立下殊勋,连唐代宗都尊之为尚父。郭晞倚仗父亲的权势,姑息部下将士在邠州为非作歹,横行乡里,鱼肉人民,“奋击折人手足,椎斧、鬲、盎盈道上,袒臂徐去,至撞杀孕妇人”,无所不用其极。面对此惨景,时地方最高军政长官邠宁节度使白孝德却慑于郭子仪的权威,“戚不敢言”。段秀实当时担任泾州刺史,与邠州并不相干,他不忍邠州百姓横遭荼毒,便自告奋勇,主动要求担任白孝德手下的都虞侯(军中执法官)一职,以便制裁郭晞部下的不法行为。段任职一月,郭晞部下十七人上街杀人闹事,段立即下令将十七人全部逮捕,斩首示众。郭晞军士大怒,全副武装准备报复。白孝德感到“震恐”,段却镇定自若,只带着一个跛脚老兵,进了郭晞军营,“吾戴吾头来矣”六字,表现段秀实的胆识和大无畏精神。这是逸事之一。逸事之二是段任营田副使时恤民疾苦、为民纾难的事迹。当时,泾州大将焦令谌强占民田,租给农民再收取高额租谷,残酷剥削农民。该年大旱,焦仍强迫农民交租,农民无可奈何,告到当时为掌管军垦事务的营田副使段秀实那里,段写了措词委婉的判决书,并派人劝告焦宽免,焦不以为然,反将控告者打得半死,段亲自为被打的农民治疗伤口,并卖掉自己的马,买谷为农民代偿田租。此事感动了驻泾州的淮西军大帅尹少荣。尹激于义愤,怒斥焦令谌,令焦含羞而死。段秀实逸事之三,是他调任京官做司农卿时,经过朱泚管辖的歧州,朱泚贿赂三百匹绫,段的女婿因无法拒绝而收下了。段知道后,立即叫人将这些绫罗原封不动地放在司农所治事堂的梁木上,直到朱泚反叛称帝,段秀实牺牲后,那封存大绫的包装和字迹还保存完好。作者通过这三件逸事的记叙,热情地歌颂了段秀实坚持正义,不畏强暴、爱护百姓、廉洁奉公的高尚品格,深刻地揭露了中唐时期地方军阀与藩镇骄横不法,贪婪害民的黑暗现实。
三、柳宗元传记文在写作方面的特色
第一,倾注强烈的爱憎感情
立传者和被立传者的关系一般讲有四种情况,一是为自己的长辈亲族立传,这需要有依依不舍的亲情;二是为自己的朋友同事立传,这需要有浓浓不再的友情;三是为对国家的独立强盛民族的兴旺发达作出不朽贡献的功臣立传,这就需要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民族事业的挥之不去的激情;四是除上述情况外应被立传者亲属之请而为之立传的其他人物,这就需要有与人为善的满腔热情。总之,写传记文,无论哪种情况,有强烈的感情才是第一位的。可以说,真情实感是传记文的生命。
柳宗元由于其特殊的身份移位,特殊的环境变迁,特殊的家庭磨难,形成了一种为一般仕绅阶层所没有的特殊的感情。这种感情是丰富而强烈的。他用这种感情对待周围的一切,对待他所写的每一篇诗文,尤其是用血与泪凝结而成的传记文。《李赤传》中的李赤,就是作者用血与泪凝结而成的典型。李赤的因“心病”而导致死亡的故事,他的梦游“宫庭”的辛酸表演,他的四次入厕,四次为厕鬼所害的残酷现实,明明白白地告诉读者,像李赤一样的人是不为社会所容的。在李赤的形象中滚动着作者愤激不平的感情。他用冷峻的笔触揭示冷酷的现实。在《李赤传》中找不到青山绿水,找不到美满和谐,找不到欢声笑语,自始至终充满了萧杀、冷漠的气氛,充满了凄楚悲凉的可怕的陷阱。作者是在写李赤的痴,也是在写自己的愚。作者在以血的教训警告自己,痴信将导致不可挽回的悲惨的结局。文中的李赤并不以警告而终止其痴信,表明作者亦不会为了活命而改变其初衷。作者强烈的爱憎感情流露于字里行间。在《亡姊前京兆府参军裴君夫人墓志》中,作者紧握沉痛之笔,饱蘸与亲人永诀的泪水抒发了对亡姊的早逝的无限悲痛的感情:
 
“呜呼!夫人与仁孝偕生,以礼顺偕长。始于家,纯如也;终于夫族,穆如也。其为子道也,孝以和,恭以惠,取与承顺,必称所欲。……夫人三岁,无汤沐,无盐酪,顿踊叫号,哀彻天地。外除发不胜笄,体不胜带。太夫人泣而命之,固犹不食,朝夕谕诲,仅而济焉。其为妻道也,贞顺之宜,恒服于身体;疑忌之虑,不萌于心术,忿懥之色,不兆于容貌。同焉而合于礼,婉焉而得其正。其为妇道也,惟听顺谨敬睦姻任恤之行甚备,常以不幸,不及姑舅之养,用为大恨。……呜呼!我之大谴欤,裴氏之大不幸欤?以夫人之德行,宜贵寿,宜康宁,然而年始三十,不克至于寿。良人官为参军事,不及偕及贵。骨髓之疾,实钟于身,以贞元十六年三月十三日甲子,终于光德里第。痛矣夫!”
 
这段文字,作者从亡姊在家为“子道”,出嫁为“妻道”,得子为“妇道”的孝、和、贞、顺、敬、睦、任、恤等品质的绾述和赞颂中,通过“三岁无汤沐”、“顿踊叫号,哀彻天地”、“发不胜笄,体不胜带”等词语以及“贞顺之宜……;疑忌之虑……忿懥之色……”的排比句,把亡姊的贤惠善良勤劳和睦的品质表现得淋漓尽致,从而抒发了对亡姊强烈崇敬之情。又如《先太夫人河东县太君归祔志》,柳子对母亲随他到永州不到半年便病故,又因带罪在身,不能送母回归故里,以尽奔丧之孝的残酷现实,表现了极大的愤慨和无穷的悲痛。他甚至无所顾忌地高呼“天地有穷,此冤无穷!”在《志》的最后,他写道:
 
“天乎神乎,其忍是乎!而独生者谁也?为祸为逆,又顽很而不得死,逾月逾时,以至于今。灵车远去而身独止,玄堂暂开而目不见,孤囚穷絷,魄逝心坏。苍天苍天,有如是耶,有如是耶!而犹言犹食者,何如人耶?已矣已矣!穷天下之声,无以抒其哀矣。尽天下之辞,无以传其酷矣。刻之坚石,措之幽阴,终天而止矣。”
 
这是用泪写成的文字,这是用血铸成的高墙,这是用恨谱成的诗章。作者用一连串的惊语,一连串的问号把木然的自我与远去的灵柩绾合起来,把揪心的阵阵哀声与无穷无尽的自责声息绾合起来,描绘出一幅悲惨的画面,抒发其内心的撼天的哀伤,这是一般墓志类文章无可比拟的。
第二,娴熟的叙议相托
韩醇的“托是以讽”和爱新觉罗·弘历的“抒发己议”两种说法都是概括人物传记的表现手法的。我国纪传体史书的叙事方式向来有传、赞结合的传统,《史记》的“太史公曰”和《汉书》的“赞曰”,都是著者就“传”发表议论的文字,有概括传主性格、历史功过、社会评价等作用,有提高、升华传记叙事的作用。柳宗元继承了这一传统的叙事方式,在传记的最后留下评说的文字,从而加深了文章的意义。应当指出,史传的许赞只是一种大体的概括,因为作为一个历史人物的传主是复杂的,其历史境遇也不可能没有曲折,评说仅是针对所记叙的部分而发的。所以,传记部分的记叙和后面的议论非常一致。记叙是议论的基础,而议论则是记叙的升华,二者相互依托。如《种树郭橐驼传》的传记部分是在表明郭橐驼种树经验的实质是“能顺木之天,以致其性”,是他认识、掌握了种树的规律性,而“以子之道,移之官理”则是一种引申比附,是从种树的自然规则联想到的:那些“好烦其令”的“长人者”对农村生产的管理,就好比那些“他植者”,“爱之太殷,忧之太勤,旦视而暮抚,已去而复顾。虽曰爱之,其实害之;虽曰忧之,其实仇之”。使“叙”和“议”达到了完美的结合。
在《河间传》的结尾,作者无限感慨地说:“天下之土为修洁者,有如河间之始为妻妇者乎?天下之言朋友相慕望,有如河间与其夫之切密者乎?河间一自败于强暴,诚服其利,归敌其夫犹盗贼仇雠,不忍一视其面,卒计以杀之,无须臾之戚。则凡以情爱相恋结者,得不有邪利之猾其中邪?亦足知恩之难恃矣!朋友固如此,况君臣之际,尤可畏哉!余固私自列云。”这里,作者把受凌辱被诱骗以至被强暴的社会最底层的妇女河间与当时社会上的一般读书人、朋友、夫妻之间的感情进行比较,把河间的“贤操”的品德升华到一个新的高度,而“自败于强暴”之后,便“诚服其利”且“归敌其夫”,最后因“盗贼仇雠”,“卒计以杀之”。河间终于借官吏之手杀害了自己的丈夫。并“无须臾之戚”,没有一点点忧愁。最后,作者慨叹:“则凡以情爱相恋结者”,能保证没有邪恶用心以利而掺其中吧?这就可以看出“知恩之难恃矣!”朋友尚且如此,何况君臣之间?“尤可畏哉,余固私自列云。”太可怕了,我只是暗地里这样想。柳宗元联系自己的命运,终于道出了隐藏心底的秘密。
第三,完整鲜明的人物形象
作为传记中的人物,李赤、河间、区寄、宋清、郭橐驼、杨潜、段太尉等人物形象是完整而鲜明的,作者以其为传记的主人有着深刻的社会意义。李赤的因“心病”而痴傻以至迷恋于厕鬼而又被厕鬼所害的江湖浪人的形象;河间的先是“贤操”,在恶势力的威逼利诱下而逐渐沦为“荡妇”,最后“积十余年,病髓竭而死”的形象;十一岁的区寄的被两个强盗劫持准备变卖获利而于途中以高度的智慧反而杀死了两个强盗自己获得新生的形象;以卖药为生的市井商人宋清以其特定的方式经营药材而表现的纯朴、善良、正直、勤劳,与人为善的形象;以种树为生的郭橐驼以其高超的种树技术而获得全社会认可的豁达的形象;以建筑设计施工为特长的杨潜以其聪颖的智慧,敏锐的构图设计以及高超的指挥能力的形象以及段太尉的由对国家忠诚和为国家民族利益所表现的胆识的形象,在柳宗元笔下,有如一尊尊浮雕,清晰而明丽地拥立在读者面前,给读者以不可磨灭的印象。
第四,个性化的细节
传记主人的形象是靠具有个性化的细节塑造出来的。传记的主人的思想品德是靠具有个性化的细节表现出来的。只有细节才能提供环境的真实氛围,才能揭示人物的心理世界,才能描绘人物的行为、情态以及人物之间的交往交流,才能写出活的人物,完整的形象。柳宗元在其传记文中通过细节描写,不仅较好地写出了主人的形象,也揭示了主人的性格发展的社会原因。在柳宗元的笔下,这些人物都有自己独特的生活道路,独特的心路历程,独特的行为方式,从而形成独特的个性性格。
在《马室女雷五葬志》一文中,作者首先介绍了马室女雷五的生平事迹,她“巧慧异甚”聪明非凡,“不类人所为者,余覩之甚骇”,她家境贫寒,“岁不易衣”,但是她长得十分俊秀,又特别爱干净,特别注意穿着打扮,不愿受尘埃污染,表现了她洁身自爱的至真至纯的品质。十五岁就因病而死。过后二天出葬时,在作者家中当保姆的马室雷五的姨妈说,雷五临死前说:“吾闻柳公尝巧我慧我,今不幸死矣,安得公之文志我于墓?”并说这件事,她的父母不敢跟先生说。直到出葬那天,作者才听说,于是为马室女雷五写了这篇墓志。这里的雷五临死前对作者提出的菲薄要求的细节感人至深,也从侧面衬托了柳宗元的与人为善的品质。在《饶娥碑》中,写饶娥的父亲,一次因喝醉了酒,出去打渔,狂风突起而溺死河中,求尸不得。饶娥知道后,“走哭水上,三日不食,耳鼻流血,气尽伏死”,“明日尸出,鼋鱼鼍蛟浮死万数,塞川下流”。这个细节写出饶娥孝父之心感动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