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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崔述撰)《古文尚書辨僞》(四)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上)  加入时间:2013/6/26 10:16:00  admin  点击:1445

《堯典》分出《舜典》攷辨

今世所傳《尚書》,首有《堯典》、《舜典》兩篇,《堯典》自“曰若稽古”起,至“帝曰欽哉”止,《舜典》自“曰若稽古”起至“陟方乃死”止。習舉業者幼而讀之,以爲《古文尚書》果如是矣。不知此乃唐孔穎達所改之本,自隋以前,《尚書》原文本繫一篇,而無“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但學者皆爲舉業計,不攷之古,非惟不知孰爲古文,孰爲今文,甚至竝不知有古文、今文之名者,況能知《舜典》之爲後人所分乎?余於《唐、虞攷信錄》固已辨之。今因詳攷《古文尚書》真僞,復縷陳其本末是非如左:

伏生《堯典》

伏生所傳今文《尚書》,通爲《堯典》,竝不別分《舜典》今文《尚書》凡二十八篇(篇目詳見《古文尚書源流真僞攷》中),首爲《堯典》,自“曰若稽古帝堯”起,至“帝曰欽哉”,即繼以“慎徽五典”云云,至“陟方乃死”止,不惟不分兩篇,亦無“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則是戰國西漢以來通爲《堯典》矣。

 

孔氏《舜典》篇

孔安國所傳《古文尚書》於二十八篇外,得多十六篇(篇目已見古文真僞攷中),內有《舜典》一篇。而《堯典》篇“帝曰欽哉”之下,仍繼以“慎徽五典”云云,至“陟方乃死”止。其十六篇學者罕所誦習,馬融所謂“逸十六篇絕無師說”者也。其後鄭康成注《尚書》,分《盤庚》爲三篇,分《顧命》後章爲《康王之誥》,而《堯典》未嘗分。則是東漢、魏、晉以來,亦通爲《堯典》矣。

 

分《堯典》爲《舜典》之說

東晉以後,僞《古文尚書》出,於二十八篇外多《大禹謨》等二十五篇(篇目已見古文真僞攷中)分出《益稷》、《盤庚》、康王之誥四篇,而無《舜典》。或云《舜典》缺也,或云“慎徽五典”以下當爲《舜典》,自是始有分《堯典》爲《舜典》之說。然尚未有“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也。

 

十二字及十六字之出現

一.據《正義》稱齊建武中,姚方興於大航頭得孔氏《古文尚書》,有“曰若稽古帝舜,曰重華協於帝”十二字,在“慎徽五典”之前。方興尋以他罪誅死,以故其書不行於世。或云“協於帝”下復有“睿哲文明,溫恭允塞,玄德升聞,乃命以位”十六字。《正義》兩載其說,不能詳也。

 

二十八字之定爲《舜典》之首

隋開皇時購求遺書,有人稱得方興之二十八字者,因而漸行於世。及唐初,孔穎達作《尚書正義》,遂定以爲《舜典》之首,冠於“慎徽五典”之前。由是《堯典》一篇分以爲二。唐、宋學者不究其始,靡然從之。然以《經》文攷之,乖謬累累,顯然可見。故歴辨之如左:

 

割去《堯典》下文之不通

師錫帝曰:有鰥在下,曰虞舜。帝曰:俞,予聞,如何?嶽曰:‘瞽子。父頑,母嚚,象傲。克諧以孝,烝烝乂,不格姦。帝曰:我其試哉!女於時,觀厥刑於二女。釐降二女於嬀內,嬪於虞。帝曰:欽哉!

按:堯、舜之事既分二,則堯之事皆當載之於《堯典》中。況自“師錫帝”以後,至“受終於文祖”,皆記堯舉舜之事,事相承,文相貫也。若至“帝曰欽哉”而止,非惟其事未畢,而其文亦未完,何得遽割其下文而屬之《舜典》,致文有首而無尾,而堯亦有始而無終。天下寧有如是不通之史官乎!然則“慎徽五典”以後仍當爲《堯典》,不得爲《舜典》,明矣。

 

堯讓位時稱帝

帝曰:格,汝舜!詢事攷言,乃言底可績三載。汝陟帝位。舜讓於德,弗嗣。

按:《堯典》首有“曰若稽古帝堯”,故其後皆以“帝”稱堯,而不斥言“堯”。今《舜典》首亦有“曰若稽古帝舜”,則其後文亦當以“帝”稱舜,而不斥言“舜”。今反稱堯爲帝而稱舜爲名,《經》、《傳》中有如是之文理邪?《春秋》於諸侯之事皆書某國,書其君爲某侯,獨於魯則書曰:“我”,於魯君則書曰“公”。何者?《春秋》,魯史也。若晉之《乘》,楚之《檮杌》,則必書晉、楚爲我,晉、楚之君爲公爲王,而書魯爲魯,魯君爲魯侯,明矣。豈有《舜典》中而以“帝”稱堯,而以“舜”稱“舜”者哉!然則此爲《堯典》中語而非《舜典》之文,明矣。

 

堯殂落時稱帝

二十有八載,帝乃殂落。百姓如喪攷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月正元日,舜格於文祖。

按:堯至是始殂落,則以前之事皆屬之《堯典》。且既名爲《舜典》,篇首又有“曰若稽古帝舜”之文,所謂“帝乃殂落”者,堯乎?舜乎?史册如此,將何以傳信於後世乎!此乃君臣大義所關,非小小者可比,不知向來諸儒何以相沿而不覺也?前章稱舜以名,猶曰堯尚在也,今則堯已崩矣,何以猶稱舜而不稱爲帝?然則此篇之爲《堯典》而非《舜典》,明矣。

 

舜命九官時之稱謂

舜曰:咨,四嶽!有能奮庸熙帝之載,使宅百揆,亮采惠疇?僉曰:伯禹作司空。帝曰:俞,咨,禹!汝平水土,惟時慰哉!

按:此後舜命九官之文皆稱舜爲帝。何者?堯已殂落,稱帝無所嫌也。然命官之首仍稱舜以冠之者,何居?蓋此篇,《堯典》也,故於舜必別白言之,然後其文始明。故此文之先冠以“舜曰”,猶《堯典》首之先冠以“曰若稽古帝堯”也。有“曰若”一語,則後文之稱帝皆堯矣,有“舜曰”之文,則後文之稱帝皆舜矣。古人之文謹嚴如此,而後人猶亂之,可傷也夫!前章稱舜,猶曰堯崩初也,此則堯崩久矣,何以仍冠以舜?然則此篇之爲《堯典》而《舜典》矣。

 

《堯典》篇終又稱

舜生三十徵庸,三十在位,五十載陟方乃死。

按:前章命官之文既稱舜爲帝矣,此以又別白而稱爲舜?堯之殂落稱爲帝,何以舜之陟獨稱爲舜也?且堯殂落之後,備言百姓四海哀慕之誠,舜之功德不亞於堯,何以絕無一言及之,而但追述其徵庸在位之年,意何居焉?蓋此篇,《堯典》也,舜即位後固當以帝稱之,若敘舜之始終,則必別白以舜稱之,始與文體相稱。且堯功德之隆惟在舉舜,故於篇終備記舜徵庸在位之年,以著舜終始,而後堯之功始全。若百姓四海之哀慕舜,固當於《舜典》中言之,不必載於《堯典》也。然則此篇之爲《堯典》而非《舜典》,明矣。

 

《孟子》引《堯典》文

然此兩篇之當爲一篇,不待細攷《經》文而後知也,《孟子》固言之矣。《萬章》篇云:“《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殂落。百姓如喪攷妣;三載,四海遏密八音。’”今此文乃在《舜典》中。然則自戰國以前,孔門所傳之《尚書》固通爲《堯典》一篇,不分《舜典》矣。

 

梁武帝辨二十八字

即二十八字之僞,亦不必細攷《經》文而後知也,梁武帝固已斥之矣。武帝云:“伏生誤合五篇,皆文相承接。《舜典》首有‘曰若稽古’,伏生雖昏耄,何容合之!”然則“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作字必非《舜典》之文,明矣。

 

隋、唐時人妄信僞之故

曰:然則何以至隋、唐而分爲兩篇,而增此二十八字也?曰:魏、晉以後,南北分王,國尚戰爭,士競詩賦,罕有以經學爲事者,以故僞者得以亂真。至隋,天下歸於一,始欲振興文教,於是牛宏奏請購求天下遺逸之書。然經學之荒已久,朝廷諸臣無復有學識能辨真僞者。是以劉炫僞造古書《連山易》、《魯史記》等百有餘卷,朝廷莫敢以爲僞也,遂信之而賞之;其後爲人所訟,始知其僞,然後免死除名而黜其書。而僞古文《孝經》亦開皇十四年王邵等所傳播,當時亦皆以爲真也;逮唐,始有覺其僞者(事並見前卷《尚書真僞攷》中)。是知隋世士大夫信僞《書》,乃其常事。況此文僅二十八字,尤不足爲異矣。穎達原無學術,故妄取而載之。而唐時最重詩賦進士之科,輕視經,应明經舉者,不過遵功令取科第而已,誰復知攷其本末者。至宋,沿習日久,益視以爲固然,雖大儒亦不復異議,遂使聖人之經爲後人所雜亂,良可惜也!良可歎也!

 

讀僞《古文尚書》黏簽標記(大名崔邁德臯隨筆)

余弟邁著有《古文尚書攷》及訥庵筆談。其駁孔氏《經》、《傳》之僞,較顧、李兩先生之說尤詳。但《筆談》已摘載於《攷信錄》中,而《尚書攷》中所徵之書,所持之論,則余《源流真僞通攷》中已悉備之,不必復述。此外復有於爲《尚書》各篇中簽出字句所本,及剿襲而失其意,與措語之不當者,雖若細碎,然皆足資攷證。不忍盡棄,因復附錄於此。

辨僞古文《虞書》

《大禹謨》

己從人”,語自《孟子》來。

“帝德廣連”,語本呂覽》。

《左傳·文七年》,缺引夏書曰:“戒之用休,董之用威,勸之以九歌,勿使壊!”

《僖二十四年《傳》文引夏書曰:“地平天成。”

《莊八年》莊公引《夏書》曰:“臯陶邁種德,德乃降。”

《襄二十一年》臧武仲引《夏書》曰:“念茲在茲,釋茲在茲,名言茲在茲,允出茲在茲。”《哀六年》孔子引《夏書》曰:“允出茲在茲。”《襄二十三年》孔子引《夏書》曰:“念茲在茲。”

《襄二十六年》聲子引《夏書》曰:“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

“帝曰來禹”章,《論語》載堯命之語,而此乃抄襲之,卻又分作三處,用他語增飾之,謂人盡可欺也。《論語》此數句本繫韻語,今離而爲三,使有韻者無韻。

“洚水警予”,語本《孟子》。

《左傳·襄五年》引夏書曰:“成允成功。”

《周語》內史過引《夏書》曰:“衆非元后,何戴?後非衆,無與守邦。”《左傳·哀十八年》引《夏書》曰:“官占惟能蔽志,昆命於元龜。”

“正月朔旦”一節,按《舜典》云“受終於文祖”,又云“舜格於文祖”,未有言受命者。命者,生人之事也。神宗既爲堯,則禹是時安得受命於堯乎?

“帝初於歴山”以下,語本《孟子》,而故改易之。

 

辨僞古文夏書

五子之歌

周語》單襄公引曰:“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

《晉語》知伯國引《夏書》曰:“一人三失,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左傳·成十六年》單子引《夏書》曰:“怨豈在是,不見是圖。”

《左傳·哀六年》孔子引《夏書》曰:“惟彼陶唐,帥彼天常,有此翼方。今失其行,亂其紀綱,乃滅而亡。”

《周語》單穆公引《夏書》曰:“關石和鈞,王府則有。”

 

《胤徵》

《左傳·襄二十一年》祁奚引《書》曰:“聖有謨動,明徵定保。”

《襄十四年》師曠引《夏書》曰:“遒人以木鐸徇於路,官師相規,工執藝事以諫。正月孟春,於是乎有之。”

“其或不恭,邦有常刑”,本《周禮·天官·小宰》。

《左傳·昭十七年》大史引夏書曰:“辰不集於房,奏鼓,嗇馳,庶人走。”

《二十三年》吳公子光曰:“吾聞之曰‘作事,威克其愛,雖小必濟。’”

《昭十四年》叔向引《夏書》曰“‘昏墨賦殺。’臯陶之刑也。”

 

辨僞古文《商書》

仲虺之浩

“惟有慚德”,語本《左傳》季語。

《左傳·昭二十八年》晉叔云:“鄭書有之:惡直醜正,實蕃有徒。’”

晉人尚排偶,故二十五篇中多偶語,如“苗之有莠”及“不邇聲色”、“德懋懋官”等語皆是。三十三篇中亦間有偶語,要有多少自然氣象,即比體亦不若“苗之有莠”語氣稚弱也。

“葛伯仇餉”一節,語本《孟子》,而增減改易之。

《左傳·襄十四年》中行獻子引“仲虺有言曰:‘亡者侮之,亂者取之,推亡固存,國之道也。’”《宣十二年》士會引“仲虺有言曰:‘取亂侮亡。’”《襄三十年》子皮引仲虺之志,亦四句,“亡者”句在下,“道”作“利”。

 

湯誥

周語單襄公引“先王之令有之曰:‘天道賞善而罰淫。故凡我造邦,無從非彜,無即慆淫,各守爾典,以承天休。’”未嘗言《書》也。此分作二處用。

《論語》載《湯誥》一節,此則離合增減而用之。“簡在帝心”,承上“帝臣不蔽”而云“有罪不敢赦”,言人之有罪,湯不敢赦也,此作“罪當朕躬,弗敢自赦”,失其義矣。《周語》內史過引《湯誓》曰:“余一人有事,無以萬夫。萬夫有罪,在餘一人。”

 

《伊訓》

“百官總己以聽塚宰”,語本《論語》。

“造攻自鳴條,朕哉自亳”,語本《孟子》“天誅造攻自牧宮,朕哉自亳”。

“立愛惟親,立敬惟長”,學《禮記》語。

“爾惟德,罔小”數語,即昭烈“勿以善小而不爲”二句語意。此貪作參差對待語,而其實一意。乃曰“罔小”,曰“罔天”,遂令下句不可解。

 

太甲上

“顧諟天之明命”,本大學

“昧爽丕顯”,本《左傳》讒鼎之銘。

“坐以待旦”,用《孟子》語。

“予弗狎於弗順”,本《孟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