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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衛湜撰)《禮記集説》(三)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上)  加入时间:2013/6/26 10:03:00  admin  点击:1477

孔氏曰:案《周禮》有設皇邸,又云有皇舞,皆為鳯皇之字,鳯羽五采,故鄭註云畫羽飾之。上註云虞、夏之制,天子服有日月星辰,此註云夏、殷未聞者。《臯陶謨》謂之虞、夏書,故因云虞、夏之制,其實唯謂虞也。鄭註飬老之服皆與羣臣燕之服者,以《經》云夏后氏燕衣而飬老,周人玄衣而養老,周人燕用玄衣,故知燕羣臣之服也。深衣謂白布衣,其冠未聞。皇氏云服皇冠,崔氏以為與夏、周同,未知然否。案《郊特牲》云大古冠布,齊則緇之,大古則虞氏,或用白布冠也。夏尚黒,燕衣黒衣也。縞衣,白布深衣也。縞,白色生絹,亦名為素,周則兼用之。《經》云玄衣而養老,若衣裳俱玄則與夏不異。又《儀禮》朝服緇布衣素裳,緇則玄,故為玄衣素裳也。云其冠則牟追章甫委貌者,案《儀禮》朝服首著玄冠,玄冠即委貎,以此推之,則殷之朝服皆著章甫之冠,夏朝服著牟追。云諸侯以天子之燕服為朝服者,以《燕禮》諸侯燕臣子用朝服,明天子之燕亦朝服也。引《燕禮》云服是服者,證燕時服是玄衣素裳之服也。《玉藻》云魯季康子朝服以縞,若當時無朝服以縞,康子不應服之,明是宋人所著,康子僭效之。冠,《禮記》云周弁、殷冔、夏收,鄭云弁名出於槃,槃,大也,言所以自廣大也;冔名出於幠,幠,覆也,所以自覆飾也;收言所以收斂髪也,其制之異,亦未聞。冠,《禮記》又云委貎,周道也;章甫,殷道也;毋追,夏后氏之道也。鄭註云,委,猶安也,言所以安正容貎;章,明也,殷質言以表明丈夫也;毋,發聲也,追,猶堆也,夏后氏質,以其形名之。其制之異同,未聞。

横渠張氏曰:有虞氏,言氏者,止以其身而得天下,自庶人時已稱虞舜,止嘗納於大麓,元不曾有封大麓者。夏后氏,言后者,謂以君而得天下。殷人與周人,言人者,謂以衆而得天下。以君者,止以其君之身,以衆者,謂以其國之衆,有此分别,各以其所以得天下名之。夏后氏,猶言夏君氏,稱君者以國興。禹,崇伯之子也。殷、周以衆興,言以其衆興起於彼方也。

嚴陵方氏曰:祭,非無衣也,然主冠言之者,盖冠在首,有尊尊之義,而祭所以推尊尊之義故也。養老,非無冠也,然主衣言者,盖衣在體,有親親之仁焉,而養老所以明親親之仁故也。

馬氏曰:先言祭者,盖祭所以追養繼孝,而年之貴乎天下久矣,次乎事親也,故以祭為先。皇與收,冔與冕,首所加之冠也。深衣、燕衣、縞衣、玄衣,身所衣之服也。在祭祀則言冠而不言衣者,言冠則知其有衣,故虞則十二章,周則九章,推此則二代可知矣;在養老則言衣而不言冠者,言衣則知其有冠,故毋追夏后氏之道也。章甫,殷道也。委貎,周道也。推此,則有虞氏亦可知矣。

延平周氏曰:有虞言氏而不言后,夏后言后而言氏,至殷、周而皆言人者。氏者言其旁出而有所别,后者言其繼世以為君,盖堯以天道治人,而舜以人道奉天,則舜於天道乃旁出而别之者也,夏則繼於舜而為旁出者也,至於殷、周,人道而已矣。

山隂陸氏曰:燕衣,燕居之衣,玄端是也,據卒食,玄端以居。縞衣,朝衣也,據朝服之以縞,自季康子始也。玄衣,冕也,據食,三老五更於大學冕而總干。養老,夏后氏以燕服,殷人以朝服,周人以祭服,後王彌文也。言燕則知有所謂朝,言玄則知有所謂素,言縞則知有所謂麻。深衣亦燕服,其服之卑者也。《記》曰朝玄端,夕深衣。

金華應氏曰:祭祀之事極其嚴,故冕而玄衣纁裳,則上下各異其制;養老之情貴其親,故皮弁而緇衣,則上下相連而不殊,取其便也。

 

凡三王養老,皆引年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自諸侯來徙家,期不從政。

長樂陳氏曰:凡言養老必兼虞氏,此特言三王引年者,遠則論略,近則論詳故也。有其德而非其年,則未可以養;有其年而非其德,則不可以養。特言引年者,養老以年為主故也。病者老者在所養,喪者在所恤,徙者在所寛,此所以或復其家,或復其子,或復其身也。《周官·大司徒》以保息六養萬民,有曰養老,有曰寛疾,以至《小司徒》、《卿大夫》、《遂人》皆辨其老者癈疾者,旅師凡新甿之治皆聴之,使無徵役,然則辨其老者癈疾者,盖亦不特復其身而已。新甿之無徵役,盖亦不過期而已,自家而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則自國而將徙於大夫者可知,自諸侯徙其家期不從政,則自大夫來徙國者可知。先王之於徙者,遠則有節,近則有授,所以制之以義,寛之以無徵,優之以下劑,所以綏之以仁。又《禮書》曰義故民忘其勞,仁故民悦其德。此所以《北山》不均之刺不作於下,而餘力之頌日聞於上也。後世踐更之法,雖丞相之子不免戍邊,非所謂淫貴者也;絳之老人辱在泥塗,非所謂舍老者也。

 

卷三十六

《檀弓上》第三

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

孔氏曰:此一節論矜恤鰥寡孤獨之事。案《孝經》云男子六十無妻曰鰥,婦人五十無夫曰寡。舜年三十而《尚書》謂之鰥者,以其父頑母嚚無為娶之端,故雖三十而亦稱鰥。《詩》云“何草不玄,何人不矜”,據久役在外,嫁娶失時亦謂之為矜。矜與鰥同,其男子無妻亦謂之寡。《左傳》云崔杼生成,及彊而寡。案劉熙《釋名》云無妻曰鰥,愁悒不能寐,目恒鰥鰥,然其字從魚,魚目恒不閉。無夫曰寡,寡,倮也,倮然單獨也。無父曰孤,孤,顧也,顧望無所瞻見也。無子曰獨,獨,鹿也,鹿鹿無所依也。

中山成氏曰:無妻曰鰥,無夫曰寡,無子曰獨,無父曰孤,此通言耳。四十無妻不為鰥,三十無夫不為寡,有室無父不為孤,壯而無子不為獨。聖人深意,先王制禮,憂民之極,則以老少年齒為限也。

黄氏曰:斯盖叙帝王仁政,均田勸農,禮樂既興,民心不貪而趨業矣。《孟子》所謂菽粟如水火,國儲民食,咸畜十年,則是國家以振窮民,為必行之政矣。况閭比有序,則五黨為州,使之相賙,而四窮之民處其鄉里,州長自率二千五百家而賙救之,則所謂無告者皆獲其養也。

 

卷五十四

《禮運》第九

今大道旣隱,天下爲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貨力爲己。大人世及以爲禮,城郭溝池以爲固,禮義以爲紀。以正君臣,以篤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婦,以設制度,以立田里,以賢勇知,以功爲己。故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禹、湯、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選也。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謹於禮者也。以著其義,以攷其信,著有過,刑仁講譲,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衆以為殃,是謂小康。

横渠張氏曰:大道既隠,以其不講,故民不見也。然則大道既隠,有劣於大道之行,大道之行,如堯、舜方是也。雖三代之英猶有劣者,以其未成功也,此所以未有不謹於禮,惟謹於禮則所以致大道之行。各親其親,各子其子,亦不害於不獨親、不獨子,止是各親各子者恩差狹,至於順達之後,則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既曰不獨親親、子子,則固先親其親、子其子矣。大人世及以為禮,由古以來固亦有傳世,但道隠之後,雖有子如均、朱,有臣如伊、周者,亦不能舉行堯、舜之事,故以世及為定禮,城郭溝池為固,亦是禮義以為紀之事,所以防亂也。堯、舜在位,各歴年七十餘,以至於人神和,龜龍格,是為大治,不規規以禮義為紀。六君子所以急於禮者,欲至乎大同也,堯、舜之治若此,莫不本諸禮義。大道既隠,由暴君以壊之也,然而使堯、舜承桀紂之後,亦當以禮義為紀。六君子居堯、舜之時,是亦大同之治也。以其襲亂,急於禮義,適得小康耳。聖人成性,一之以義理,禮義為紀,固在術内,然而六君子未有不謹於禮,欲以達其大者也。謀用是作而兵由此起,大道既隠,則人有彼我,故謀作亂者兵也,止亂者亦兵也。謀所以慮亂也,既有亂則須兵以制之,禹,繼堯、舜者也,恐殆非為大道既隠之時,由此其選於三代中,是精選者也。

 

卷六十二

《禮器》第十

禮也者,反其所自生;樂也者,樂其所自成。是故先王之制禮也以節事,脩樂以道志,故觀其禮樂而治亂可知也。蘧伯玉曰:“君子之人達,故觀其器而知其工之巧,觀其發而知其人之知。”故曰君子慎其所以與人者。

鄭氏曰:自,由也,制禮者本己所由得民心也,樂其所自成者,縁民所樂於己之功也。舜之民,樂其紹堯而作《大韶》。湯、武之民,樂其濩伐而作《濩》、《武》。制禮以節事,動反本也;脩樂以道志,勸之善也。蘧伯玉,衛大夫也,名瑗,君子之人。達者觀其禮樂則知治亂也,君子慎所以與人,將以是觀也。

山隂陸氏曰:觀舜樂而堯之治可知,觀周樂而殷之亂可知。

 

卷八十

《明堂位》第十四

鸞車,有虞氏之路也。鉤車,夏后氏之路也。大路,殷路也。乗路,周路也。

鄭氏曰:鸞,有鸞和也。鉤,有曲輿者也。大路,木路也。乗路,玉路也。漢祭天,乗殷之輅,今謂之桑根車。《春秋傳》曰大路素鸞,或為欒也。

慶源輔氏曰:虞、夏言車,殷、周言路,各據時代所稱言之。意者,殷、周始稱車為路耳,自魯言之,故下皆曰路也。

新安王氏曰:路即車也。舜時始有鸞和,故其路謂之鸞車。夏始鉤車。大路,木路也,殷人以此為重,故謂之殷路。周天子乗玉路,封同姓則有金路,封異姓則有象路。魯之乗路,盖金路也,玉路非魯所敢僭。故郊禮反用殷之大路,鄭以乗路為玉路,非也。

 

有虞氏之旂,夏后氏之綏,殷之大白,周之大赤。

鄭氏曰:四者,旌旗之屬也。綏當為緌,讀如冠蕤之蕤,有虞氏當言緌,夏后氏當言旂,此盖錯誤也。緌,謂注旄牛尾於杠首,所謂大麾。《書》云武王左杖黄鉞,右秉白旄以麾。《周禮》王建大旂以賔,建大赤以朝,建大白以即戎。建大麾以田也。

孔氏曰:此一《經》論魯有四代旌旗。有虞氏之緌,但注旄竿首,未有旒縿。夏后氏之旂漸文,既注旄竿首,又有旒縿。大白謂白色旗,大赤謂赤色旗,大白大赤,各隨代之色,無所畫也。鄭引《周禮》巾車職文,必知綏為大麾者,彼大麾上有大白大赤。此《經》夏后氏之綏,下有大白大赤,故知綏當大麾也。

金華應氏曰:《子華子》曰舜建大常,則車服之等辨於下,旂常之數備於上,至舜而已詳。《世本》云奚仲為車正,建旟旐,辨等級,則車旗之制至夏而寖詳。然舜車惟有鸞和而已,夏則鉤之而曲,商復反之於質,至周飾之以玉而益文矣。舜惟建旂常耳,至夏則復綏之以羽旄,綏者,旒之係於繩而華者也。商復以素為飾,周赫之以大赤而又加明矣。

長樂陳氏曰:旂之制,始於舜而已,此有虞氏所以謂之旂也。至於夏則致飾矣,故曰綏。白,西方之色,西主殺而屬乎義,十一徵而無敵於天下,自湯始,故殷之旂以之。赤,南方之色,南者離之位,文明之象也,故周之旂以之。

嚴陵方氏曰:旂飾以龍以象春,綏飾以黒以象冬,大白以象秋,大赤以象夏。綏即巾車,所謂大麾是矣,大麾色黒而質,且旂即所謂交龍為旂者是也。大白即雜帛之物也,大赤即通帛之旜也,唯麾不在九旗之數,故特以綏名之。

山隂陸氏曰:車旂言四代,馬言三代,尊言四代,其爵、其彛、其勺言三代,簋爼言四代,豆言三代,祭言四代,其旌、其酒言三代,韍言四代,學言四代,官言四代。重者舉四,亦言之法。若樂,言伊耆氏之土鼓,女媧之笙簧,與四代之樂矣,其鼓其簨虡,舉三代可也。

 

泰,有虞氏之尊也。山罍,夏后氏之尊也。著,殷尊也。犧象,周尊也。

鄭氏曰:泰用瓦著,著地無足。

孔氏曰:此一《經》明魯用四代尊,或用三代,或用四代,隨其禮存者而用之耳。《攷工記》云有虞氏尚陶,故知泰用瓦。罍,猶云雷也,畫為山雲之形也。著,無足而底著地,故謂為著。然殷尊無足,則泰、罍、犧並有足也。犧象,畫沙羽及象骨飾尊也。然殷名著,周名犧象,而《禮器》云“君西酌犧象”,亦是周禮也。

嚴陵方氏曰:泰,司尊彞,謂大古之瓦尊,盖彼名其質,此名其義故也。山罍,即山尊也,禮器亦謂之罍尊,非謂諸臣所酢之罍也,以山罍為尊,因謂之罍尊,亦猶以壺為尊,因謂之壺尊也。著,讀如附著之著,下無所承,著地而已,殷質,故其尊從簡如此。飾以犧則曰犧尊,飾以象則曰象尊,無飾為質,有飾為文,周尚文,故其尊有飾如此。

 

土鼓、蕢桴、葦籥,伊耆氏之樂也。拊搏、玉磬、揩擊、大琴、大瑟、中琴、小瑟,四代之樂器也。

鄭氏曰:蕢當為凷,籥如笛三孔。伊耆氏,古天子有天下之號也,今有姓伊耆氏者。拊搏以葦為之,充之以穅,形如小鼓。揩擊謂柷敔,皆所以節樂者也。四代,虞、夏、殷、周也。

山隂陸氏曰:伊耆氏之樂如是而已,故曰伊耆氏之樂也。據四代之樂器也,樂,舉遠古器,舉近世樂。性,情也,與生,俱生者也。器,形而已,據垂之和鍾,叔之離磬,女媧之笙簧、崇鼎、貫鼎、大璜,封父龜,天子之器也。中琴言琴,小瑟言瑟,略之也。《書》言“戛擊鳴球,搏拊琴瑟”,《記》言“拊搏玉磬,揩擊大琴、大瑟、中琴、小瑟”者,盖搏拊,治亂以相是也。治亂在下,堯、舜之事,治亂在上,殷、周之事。球,璞也;磬,器也;琴瑟,器也;大小,形也。堯、舜言璞,殷、周言器,堯、舜言器,殷、周言形。又《書》言搏拊、言戞擊,《記》言拊搏、言揩擊。搏取聲深,拊取聲淺,戞取聲深,揩取聲淺,亦堯、舜、殷、周之辨也。且言玉磬等物,總舉四代,與他物異,則以樂統同禮,辨異故也。

長樂陳氏曰:中央為土,以土為鼓,則中聲具焉;以蕢為桴,則中聲發焉;以葦為籥,則中聲通焉。籥之為器,如笛而三孔,通中聲。故也古之作樂自伊耆氏始,而蜡祭之禮亦始於此,故《周官》有伊耆氏之職而以下士為之,則伊耆氏非古有天下者之號也,特古之本始禮樂者而已。《樂記》曰金石絲竹,樂之器也。荀卿曰金石絲竹,所以道樂也。盖先王本道以制器,因器以導樂,凡為樂器數度齊量,雖本於鍾律,要皆文以五聲,播以八音,然則四代之樂器,雖損益不同,其能外乎八物哉?《虞書》述舜樂曰“戞擊鳴球,搏拊琴瑟以詠”,是樂器成於有虞氏,備於三代也。琴瑟之器,士君子常御焉,所以導心者也。故用大琴必以大瑟配之,用中琴必以小瑟配之,然後大者不陵,細者不抑,聲應相保而為和矣。自拊搏至琴瑟,皆堂上樂也。自土鼓至葦籥,皆堂下樂也。魯之用樂,推而上之極於伊耆氏,推而下之及於四代,則文質具矣。施之周公之廟,固足以報功,施之魯國,亦難乎免於僭矣。

 

米廪,有虞氏之庠也。序,夏后氏之序也。瞽宗,殷學也。頖宫,周學也。

鄭氏曰:庠、序,亦學也,庠之言詳也,於以攷禮,詳事也。魯謂之米廪,虞帝上孝,今藏粢盛之委焉。序,次序王事也。瞽宗,樂師瞽矇之所宗也。古者有道德者使教焉,死則以為樂祖,於此祭之。頖之言班也,於以班政教也。

孔氏曰:此一《經》明魯得立四代之學,魯之米廪是有虞氏之庠,魯以虞庠為廪,以藏粢盛。鄭註古者至樂祖大司樂,文於此祭之者,謂於此瞽宗祭之大司樂,云祭於瞽宗是也。

横渠張氏曰:四代學名多不同,要之皆是學,可解則解之,不可解何必强為,飬老尊賢之地也。瞽宗云善聽教歌於此,則瞽盖太師之官也。後世樂正雖未必瞽,其學則不害亦謂之瞽宗也。

嚴陵方氏曰:米廪者藏飬人之物,而庠以善養人期於充實也。序也者射也,射有偶然而以序進焉,必曰序則主以禮教故也。瞽宗者,瞽人之所宗而樂祖在焉,必曰瞽宗則主以樂教故也。頖宫者,天子曰辟廱,諸侯曰頖宫。辟言辟以禮,廱言廱以樂,頖宫雖半辟廱之制,亦兼禮樂以敎之故也。有虞氏以善飬人而未及乎禮,夏后氏及乎禮而未及乎樂,殷人及乎樂而禮樂未能兼備,兼備之者在乎周而已。此周所以為文之盛歟!然《孟子》言殷為序而此以夏為序,言周為庠而此以虞為庠者,盖以其飬人於此,則皆可謂之庠,以其習射於此,則皆可謂之序,其實一也。

 

有虞氏之兩敦,夏后氏之四璉,殷之六瑚,周之八簋。

鄭氏曰:皆黍稷器,制之異同未聞。

孔氏曰:簋是黍稷之器,敦與瑚璉共簠簋連文,故鄭云皆黍稷器。鄭註《周禮·舍人》云方曰簠,圓曰簋。此註云未聞者,瑚璉之器與簋,異同未聞爾。鄭註《論語》云夏曰瑚,殷曰璉,誤也。

長樂陳氏曰:敦者飬人之厚也,璉者飬人而不絶者也。瑚以玉為之,玉者美而有充實之意,飬人以為充實者,瑚之用也。簋以竹為之,竹者和而有節意,飬人所以能節者,簋之用也。食所以飬隂,自其數而觀之,則以兩,以四,以六,以八,豈非隂數而愈備於前歟?

嚴陵方氏曰:兩敦若《内則》所謂敦,《周官》所謂玉敦是矣。四璉、六瑚,即孔子謂子貢為女器者是矣,釋者以為宗廟之器焉。八簋即《伐木》所謂八簋是矣,皆黍稷之器也。故每用隂數之偶,則與籩豆同義,曰敦、曰璉、曰瑚、曰簋,則所命之名不同也。或兩、或四、或六、或八,則漸增其數也。

 

俎,有虞氏以梡,夏后氏以嶡,殷以椇,周以房。俎,夏后氏以楬豆,殷玉豆,周獻豆。

鄭氏曰:梡,斷木為四足而已。嶡之言蹷也,謂中足為横距之象,《周禮》謂之距。椇之言枳椇也,謂曲橈之也。房謂足下跗也,上下兩間有似於堂房,《魯頌》曰籩豆大房。楬,無異物之飾也。獻,疏刻之。

孔氏曰:虞氏質,未有餘飾,故鄭知梡有四足而已。蹷,謂足横辟不正,鄭註嶡之言蹷,謂嶡足間有横,似有横蹷之象也,周則謂此俎之横者為距。椇、枳之樹其枝多曲橈,殷俎似之。周爼,頭各有兩足,足下各别為跗足,間横者似堂之壁,横下二跗似堂之東西,頭各有房。但古制難識,不可悉知。獻,音娑,娑是希之義,故謂刻之。

長樂陳氏曰:殷之横距,與夏同而曲其足,與三代異。周之下跗,與三代異而直其足,與虞、夏同。《詩》言大房,《傳》言房烝,此房,俎也。《少牢禮》言俎距,此横距也,其髙下修廣無文,舊圖謂髙二尺四寸,廣尺四寸,不可攷。莊周曰加肩尻於雕俎之上,唐禇遂良曰禹雕其俎,《士喪禮》有素俎,盖雕俎始於禹,而後世用之於吉凶者,文質於是異矣。殷又曰椇,椇之枝屈而不能伸,故殷爼其形如椇,故名之。房者,堂之偏者也,周俎之足上下兩間,其形象之,故曰房。俎楬豆,楬者,木之屬也,以木為之,則無異飾。楬以言其制,玉以言其飾,獻以言其用。

 

有虞氏服韍,夏后氏山,殷火,周龍章。

鄭氏曰:韍,冕服之韠也,舜始作之,以尊祭服。禹、湯至周,增以畫文,後王彌飾也。山取其仁可仰也,火取其明也,龍取其變化也,天子備焉。諸侯火而下,卿大夫山,士韎韋而已。韍,或作黻。

孔氏曰:此一《經》論魯有四代韍制。虞氏直以韋為韍,未有異飾,故服韍。夏后氏畫之以山,殷增以火,周人加龍以為文章。《易·困卦》九二“朱紱方來,利用享祀”,故鄭知紱為祭服。案《士冠禮》“士韎韐”,是士無飾,推此即尊者飾多。此有四等,天子至士亦四等,故知卿大夫加山,諸侯加火,天子加龍。

嚴陵方氏曰:有山有火而又加之以龍,則其文成矣。於周特言章焉,章者文之成也。

 

有虞氏祭首,夏后氏祭心,殷祭肝,周祭肺。

長樂陳氏曰:祭以右手,凡祭必於脯醢之豆間,特公食,大夫有司徹祭於上豆之間,以豆數多故也。祭之尚肺,《周禮》而已,若有虞氏則祭首,夏后氏則祭心,殷則祭肝,以時異則禮異也。周之尚肺,特宗廟賔客飲食之間而已,若五祀,則户先脾,中霤先心,門先肝,以事異則禮異也。士冠有嚌肺,而鄉飲、鄉射、燕禮之類皆有離肺而無祭肺,昏禮有離肺又有祭肺,鬼神隂陽之意也。特牲饋食,先祭肺後祭肝,祝亦祭肺後祭肝,則祭肺非不祭肝也,以肺為主爾。由是推之,夏、殷非不祭肺也,以心與肝為主而已。

嚴陵方氏曰:有虞氏祭首,尚用氣故也。氣雖有隂陽之異,要之以陽為主爾,首者,氣之陽也。至於三代,則各祭其所勝者焉。盖夏尚黒,為勝赤故祭心,心於色為赤故也。殷尚白,為勝青故祭肝,肝於色為青故也。周尚赤,為勝白故祭肺,肺於色為白故也。必各祭其所勝者,明非有所勝,則不能王天下,不能王天下,則無以致孝於宗廟矣。

山隂陸氏曰:氏旁出也,有虞氏稱氏,言堯之旁出,堯猶在也。夏后氏稱氏,言舜之旁出,舜猶在也,自此以上稱氏。以此殷稱人,無夏矣。周稱人,無殷矣。此篇言殷、周如此。

 

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

鄭氏曰:周之六卿,其屬各六十,則周三百六十官也。此云三百者,記時冬官亡矣。《昏義》曰天子立六官、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凡百二十,盖謂夏時也。以夏、周推前後之差,有虞氏官宜六十,夏后氏宜百二十,殷宜二百四十,不得如此《記》。

孔氏曰:此《經》明魯兼有四代之官。魯是諸侯,案《太宰》職,諸侯唯有三卿五大夫,故《公羊傳》司徒、司空之下各有二小卿,司馬之下一小卿,是三卿五大夫也。今魯雖被襃崇,何得備四代之官與三百六十職?盖成王襃崇於魯,使魯雜存四代官職名號,非謂魯備其數也。《記》者盛美於魯,因舉四代官之本數言之。鄭引《昏義》證夏官百二十,夏倍於虞,殷倍於夏,殷官既多,周不可倍之,故但加殷百二十。

嚴陵方氏曰:《書》言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夏、商官倍而與此不同,何也?《書》之所言者,據其號記之,所言者據其人,盖官有差等而分職不可以無辨,職有煩簡而用才或得以相兼,故官之號常多而官之人常少,故曰官不必備惟其人,盖謂此也。以虞氏之官其實五十,則夏、殷亦其實數而已。夏倍虞之五十而百,殷倍夏之百而二百,是乃所謂夏、商官倍也。周三百六十,此止言三百,亦以其實數而已。先儒遂以冬官之亡為言,豈其然乎?天官言太宰卿,小宰中大夫,則天子之官得以相兼矣。《書》言周公為師則三公之職也,又言周公位冢宰則六卿之職也,豈非相兼者乎?王氏謂三公之官,率以六卿之有道者兼之,無其人則不置,是矣。盖魯用四代之禮樂,惟得通用其名,不必盡用其數,若禘禮有山罍而無大尊,夷樂用東南而闕西北,皆此意也。

山隂陸氏曰:有虞氏官百而言五十,夏后氏官二百而言百,以著積隆有漸,魯乃今得兼用之,非實數也,與《魯頌》同義。

 

有虞氏之綏,夏后氏之綢練,殷之崇牙,周之璧翣。

鄭氏曰:綏,亦旌旗之緌也。夏綢,其杠以練為之旒。殷又刻繒為崇牙以飾其側,亦飾彌多也。湯以武受命,恒以牙為飾也。此旌旗及翣,皆喪葬之飾,《周禮》大喪葬,巾車執盖,從車持旌,御僕持翣旌從,遣車翣夾柩路左右前後,天子八翣皆戴璧垂羽,諸侯六翣皆戴圭,大夫四翣,士二翣,皆戴緌。孔子之喪,公西赤為志,亦用此焉。《爾雅》説旌旗,曰素錦綢杠,纁白縿素,升龍於縿練,旒九。

長樂陳氏曰:喪禮旌旗之飾亦有崇牙,棺牆之飾亦有璧翣,與筍虡同者,為欲使勿之有惡耳。

 

卷八十四

《大傳》第十六

禮不王不禘,王者禘其祖之所自出,以其祖配之,諸侯及其太祖,大夫、士有大事省於其君,干祫及其髙祖。

横渠張氏曰:禘,其祖之所自出始受姓者也,以其祖配之,以始祖配也。文武必以后稷,後世必以文王配所出之祖,無廟,於太祖之廟禘之而已。萬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以所出之祖配天地。周之后稷生於姜嫄,姜嫄已上更推不去也。文武之功起於后稷,故推以配天,復以后稷嚴父莫大於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上帝即天也,聚天之神而言之,則謂之上帝。此武王祀文王,推父以配上帝,配上帝須以父也。曰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不曰武王者,以周之禮樂盡出周公制作,故以其作禮樂者言之,猶言魯之郊禘,非禮周公其衰,是周公之法壊也。若是成王祭上帝,則須配以武王,配天之祖則不易,雖百世惟以后稷配上帝。……故《祭法》言有虞氏宗堯,非也。如此則須是堯、舜之子,茍非其子,雖舜受以天下之重,不可謂之父也,如此則是堯養舜以為養子,禪遜之事蔑然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