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漢•趙岐注,宋•孫奭音義并疏)《孟子注疏》(三)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上) 加入时间:2013/6/26 9:59:00 admin 点击:1659 |
萬章問曰:人有言“至於禹而德衰,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 注:問禹之德衰,不傳於賢而自傳於子,有之否乎? 孟子曰:否,不然也。 注:否,不也。不如人所言。 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 注:言隨天也。 昔者舜薦禹於天,十有七年,舜崩。三年之喪畢,禹避舜之子於陽城,天下之民從之,若堯崩之後不從堯之子而從舜也。禹薦益於天,七年,禹崩。三年之喪畢,益避禹之子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者不之益而之啓,曰:吾君之子也。謳歌者不謳歌益而謳歌啓,曰:吾君之子也。丹朱之不肖,舜之子亦不肖。舜之相堯,禹之相舜也,歷年多,施澤於民久。啓賢,能敬承繼禹之道。益之相禹也,歷年少,施澤於民未久。 注:舜薦禹、禹薦益同也,以啓之賢,故天下歸之,益又未久故也。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谷之中以藏處也。 舜、禹、益相去久遠,其子之賢不肖皆天也,非人之所能爲也。莫之爲而爲者,天也。莫之致而至者,命也。 注:莫,無也。人無所欲爲而橫爲之者,天使爲也。人無欲致此事而此事自至者,是其命而已矣。故曰命也。 匹夫而有天下者,德必若舜、禹而又有天子薦之者,故仲尼不有天下。繼世而有天下。 注:仲尼無天子之薦,故不得以有天下。繼世之君,雖無仲尼之德,襲父之位,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 天之所廢,必若桀、紂者也,故益、伊尹、周公不有天下。 注:益值啓之賢,伊尹值大甲能改過,周公值成王有德,不遭桀、紂,故以匹夫而不有天下。 伊尹相湯以王於天下,湯崩,太丁未立,外丙二年,仲壬四年。太甲顛覆湯之典刑,伊尹放之於桐三年。太甲悔過,自怨自艾,於桐處仁遷義三年,以聽伊尹之訓已也,復歸於亳。 注:太丁,湯之太子,未立而薨。外丙立二年,仲壬立四年,皆太丁之弟也。太甲,太丁子也,伊尹以其顛覆典刑,放之於桐邑。處,居也。遷,徙也。居仁徙義,自怨其惡行。艾,治也。治而改過,以聽伊尹之教訓已,故復得歸之於亳,反天子位也。 周公之不有天下,猶益之於夏,伊尹之於殷也。孔子曰:唐、虞禪,夏后、殷、周繼,其義一也。 注:周公與益、伊尹雖有聖賢之德,不遭者時。然孔子言禪、繼,其義一也。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篤志於仁,則四海宅心,守正不足,則賢位莫繼,丹朱、商均是也。是以聖人孜孜於仁德也。萬章問孟子曰:世人有言,至於禹之代而德衰微,不傳於賢而傳於子,有諸此乎否?孟子答之曰:否,不然也。天與之賢者,則與賢者;天與之子,則與子。以其隨天如何耳。往者舜薦禹於天,及得十有七年,舜於是崩死。禹以三年服喪畢,遂避舜之子商均,隱於陽城,天下之民從禹,若堯之死後民之舜而不之丹朱也。禹其後又薦益於天,及得七年,禹即崩死,益以三年服喪畢,益遂避禹之子啓,隱於箕山之陰,朝覲訟獄謳歌者皆不歸益而歸禹之子啓,咸曰:我君之子也。無它,以其堯子丹朱不肖,舜子商均亦不肖,而舜之輔相堯、禹之輔相舜而歷年多矣,施恩澤於民已久,天下之民所以歸舜與禹,不歸丹朱、商均也。啓以賢,能敬承續禹之治,而益又輔相禹但七年,其歷年尚少,不如舜相堯二十有八年、禹相舜十有七年之多,而施恩澤於民亦未至久,所以天下之民不歸益而歸啓也,又況啓有賢德,與丹朱、商均之不同耶。舜、禹、益相去年代己久遠,其子之或賢或不肖,天使然也,非人所能爲之也。人莫之爲然而爲然者,故曰天使然也,人莫能致之此事而其事自至者,是其命有是也。言天與命者,究其義則一也。以其無爲而無不爲,故曰天也;天之使我有是之謂命,故曰命也。天下善否,天實使之然也;祿位器服,乃其所命故也。今丹朱、商均與啓三者之或賢或否,是其天也;天下之民或歸之或不歸之,是其命也。與《書》所謂天難諶命靡常,孔子云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凡此亦天與命之意也。匹夫之賤而有天下者,其義必如舜、禹,而又得天子薦之者,故得有天下也。故孔子不有天下,雖言有德,然而無天子以薦之者,是不有天下也。繼世之君,雖無仲尼之德,然而襲父之位,又非匹夫,故得有天下也。夫天之所以廢滅者,必若桀與紂之暴虐,然後無乃廢滅之矣。故益、伊尹、周公三者,不有天下,以其時值啓、太甲、成王三君皆賢,天不廢此三君,故益、伊尹、周公所以不有天下也。伊尹相湯王天下也,及湯崩死,太子太丁未立而喪,於是太丁弟外丙立,外丙即位二年崩,外丙弟仲壬立,仲壬即位四年崩,太丁子太甲立。太甲即位,遂顛覆湯之典刑,伊尹乃放之於桐宮,及三年,太甲乃自悔過,而怨其己惡,遂治身於桐宮,於是居仁徙義,以聽伊尹之教訓,復歸於亳都,反天子之位焉。周公之不有天下,若益之於夏禹、伊尹之於殷湯故也。孔子曰:唐、虞二帝,禪讓其位,夏禹、殷湯、周武繼父之位,其義則一,更無二也。謂其義則一而無二者,蓋唐、虞與賢,夏后、殷、周與子,天與賢則與賢,天與子則與子,其爲順天則一而已,故曰其義則一也。云禪者,蓋唐、虞禪祭而告傳位,故曰禪也。注:“陽城、箕山之陰,皆嵩山下深谷中。”《正義》曰:案《史記》裴駰注云:劉熙曰:陽城是今之潁川也;箕山,嵩高之北是也。注:“太丁湯之子”至“位也”,《正義》曰:案《史記》文,已具在《公孫醜》篇內,此更不錄。然《史記》乃云外丙即位三年,今孟子云外丙二年,蓋《史記》不稽《孟子》之過也。注:“丹朱、商均”,《正義》曰:堯、舜之子。皇甫謐云:娥皇無子,商均,女英生也。 卷十上 《萬章》章句下 萬章問曰:敢問友? 注:問朋友之道也。 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 注:長,年長。貴,貴勢。兄弟,兄弟有富貴者。不挾是乃爲友,謂相友以德也。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 注:獻子,魯卿,孟氏也,有百乘之賦。樂正裘、牧仲其五人者,皆賢人無位者也。此五人者,自有獻子之家富貴,而復有德,不肯與獻子友也。獻子以其富貴下此五人,五人屈禮而就之也。 非惟百乘之家爲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費惠公曰:吾於子思則師之矣,吾於顔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 注:小國之君,若費惠公者也。王順、長息,德不能見師友,故曰事我者也。 非惟小國之君爲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晉平公於亥唐也,入云則入,坐云則坐,食云則食。雖蔬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而已矣。 注:大國之君,如晉平公者也。亥唐,晉賢人也,隱居陋巷,晉平公常往造之,亥唐言入,平公乃入,言坐乃坐,言食乃食也。蔬食,糲食也。不敢不飽,敬賢也。終於此,平公但以此禮下之而已。 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尊賢也。 注:位、職、祿,皆天之所以授賢者,而平公不與亥唐共之,而但卑身下之,是乃匹夫尊賢者之禮耳。王公尊賢,當與共天職矣。 舜尚見帝,帝館甥於貳室,亦饗舜,叠爲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注:尚,上也。舜在畎畝之時,堯友禮之。舜上見堯,堯舍之於貳室。貳室,副宮也。堯亦就享舜之所設,更叠爲賓主。《禮》謂妻父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堯以女妻舜,故謂舜甥。卒與之天位,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注:下敬上,臣恭於君也;上敬下,君禮於臣也:皆禮所尚,故云其義一也。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匹夫友賢,下之以德,王公友賢,授之以爵,大聖之行,千載爲法者也。“萬章問曰:敢問友”者,是萬章問孟子爲朋友之道如何也。“孟子曰”至“挾也”。孟子答之,以謂不挾戴年長,又不挾戴其貴勢,抑又不挾戴其兄弟有富貴者,而友朋友也,是友其德也,以其不可以有挾戴其勢而友之也。“孟獻子,百乘之家也”至“其義一也”。孟子又言孟獻子,魯卿,是有兵車百乘之家者也,有友五人焉,其二人曰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我忘其姓名矣。夫獻子之與此五人者,是友也,以此五人無獻子之家富貴也。此五人如亦有獻子之家富貴,則不與獻子爲之友矣。無他,以其兩貴不能以相下故也。獻子與之爲友,則以貴下賤故也,所謂好人之善而忘己之勢者也。今五人與獻子爲友者,亦所謂樂己之道而忘人之勢者也。非惟百乘之家爲然也,雖爲小國之君亦有如是也。費惠公乃小國之君也,嘗云我於子思則師事之矣,我於顔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不足爲之師友,但事我者也。非惟小國之君爲如是也,雖大國之君亦有如是矣。晉平公者乃大國之君也,嘗往於亥唐之家,亥唐言入則入其門,言坐則坐,言食則食,雖蔬食菜羹之薄,亦未嘗不飽也,蓋爲不敢不飽也。然終於此以禮下之而已矣,而平公弗能與之共天位也,又弗能與之治天職也,抑又不與食其天祿也。且職、位、祿皆云天者,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授於人也。故云國君之位必曰天位,云職必曰天職,云祿則曰天祿耳。言平公以身禮之,是士者之尊賢矣,非所謂王公大人尊賢者也,以其王公大人尊賢,則當與共天位也,不當以身禮下之也。夫舜於往日上見於堯帝,堯乃館舍之於副宮,堯亦就副宮而饗舜所設,更爲之賓主,然卒禪其天位,此天子之友其匹夫也。云匹夫者,蓋舜本則耕於歷山,但側微之賤者也,故云匹夫。云甥者,蓋堯爲舜之外舅,堯所以謂舜爲甥也。且用下敬上,如舜之上見於堯,故欽堯爲友,是謂貴其貴;用上敬下,如堯館於貳室,故欽舜而與之爲友,是謂尊其賢。貴貴尊賢,禮皆所尚,故曰其義則一而無二也。蓋獻子有五人者,《左傳》趙簡子云“魯孟獻子有鬥臣五人”,豈謂此五人者乎?然亦名字則未之詳。注:“妻父曰外舅” ,《正義》曰:此蓋案《禮記》而云也。 卷十三上 《盡心》章句上 孟子曰:舜之居深山之中,與木石居,與鹿豕遊。其所以異於深山之野人者幾希。 注:舜耕歷山之時,居木石間。鹿豕近人,若與人遊也。希,遠也。當此之時,舜與野人相去豈遠哉。 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若決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 注:舜雖外與野人同其居處,聞人一善言則從之,見人一善行則識之,沛然不疑,若江河之流,無能御止其所欲行也。 疏:“孟子”至“御也”。《正義》曰:此章指言聖人潛隱,辟若神龍,亦能飛天,亦能潛藏,舜之謂也。孟子言虞舜初起於歷山耕時,居於木石之間,以其近木石故也,與鹿豕遊,以其鹿與豕近於人也。然而舜於此,其所以有異於深山之野人不遠,但能及其聞一善言,見一善行,其從之若決江河之水,沛然其勢,莫之能御止之也。注:“聖人潛隱若神龍者”,《正義》曰:此蓋《周易·乾卦》之文也,趙注引之以解其經。 卷十三下 《盡心》章句上 孟子曰:雞鳴而起,孳孳爲善者,舜之徒也。雞鳴而起,孳孳爲利者,蹠之徒也。欲知舜與蹠之分,無他,利與善之間也。 注:蹠,盜蹠也。蹠,舜之分,故以此別之也。 疏:“孟子曰”至“利與善之間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好善從舜,好利從蹠,明明求之,常若不足,君子、小人,各一趣也。“孟子曰”至“間也”者,孟子言人之雞鳴而起,孳孳勸篤於爲善者,乃爲舜之徒黨也;如雞鳴而起,孳孳但勤篤於爲利者,乃爲盜蹠之徒也。儻言欲知舜與盜蹠爲君子、小人之分別,無他事焉,特一趨於利、一趨於善之間而已。注:“盜蹠”,《正義》曰:案李奇《漢書傳》云:盜蹠乃是秦之大盜也。 孟子曰:堯、舜,性之也。湯、武,身之也。五霸,假之也。 注:性之,性好仁,自然也。身之,體之行仁,視之若身也。假之,假仁以正諸侯也。 久假而不歸,惡知其非有也? 注:五霸而能久假仁義,譬如假物久而不歸,安知其不真有也。 疏:“孟子”至“非有也”。《正義》曰:此章指言仁在性體,其次假借,用而不已,實何以易,在其勉之也。而行仁,本性之自然者也。湯、武利而行仁,視之若身也。五霸強而行仁,則力假之而已。然而久假而行之,而不歸止,安知其非真有也。揚子曰:“假儒衣書服而讀之,三月不歸,孰曰非儒也。”亦同其旨。 桃應問曰:舜爲天子,臯陶爲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 注:桃應,孟子弟子。問臯陶爲士官主執罪人,瞽瞍惡暴而殺人,則臯陶何如? 孟子曰:執之而已矣。 注:孟子曰臯陶執之耳。 然則舜不禁與? 注:桃應以舜爲天子,使有司執其父,不禁止之邪? 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 注:夫,辭也。孟子曰夫舜惡得禁之,夫天下乃受之於堯,當爲天理民,王法不曲,豈得禁之也! 然則舜如之何? 應問舜爲之將如何。 曰:舜視棄天下猶棄敝蹝也。竊負而逃,遵海濱而處,終身䜣然,樂而忘天下。 注:孟子曰:舜視棄天下如拾棄敝蹝。蹝,草履可蹝者也。敝喻不惜。舜必負父而遠逃,終身䜣然,忽忘天下之爲至貴也。 疏:“桃應”至“天下”。《正義》曰:此章指言奉法承天,政不可枉,大孝榮父,遺棄天下,虞舜之道,趨將若此。孟子之言揆聖意也。“桃應問曰:舜爲天子,臯陶爲士,瞽瞍殺人,則如之何”。桃應問孟子曰:舜爲天子,命臯陶爲士官以執罪人,舜父瞽瞍殺人,則臯陶之士當如何也。“孟子曰:執之而已矣”。孟子答之,但當執而不縱也。“然則舜不禁與”。桃應問曰:如是則舜爲天子,使有司執其父,而不禁之耶?“曰:夫舜惡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孟子又答之,曰夫舜豈得而禁止之哉!夫以其法有所受之而已。“然則舜如之何”。桃應問曰:如是,舜不敢禁止臯陶無執其父,則舜將如之何?“曰舜視棄天下”至“忘天下”。孟子又答之曰:舜視天下如捐棄敝蹝而不惜也,必將竊負戴其父而逃循海濱而處以逃之,且終身䜣然,樂而忘去天下。是以舜得天下不足解憂,惟順父母可以解憂也。 孟子曰: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爲急。仁者不愛也,急親賢之爲務。 注:知者,知所務善也。仁者,務愛其賢也。 堯、舜之知而不遍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遍愛人,急親賢也。 注:物,事也。堯、舜不遍知百工之事,不遍愛衆人。先愛賢使治民,不一一自往親加恩惠也。 不能三年之喪,而緦、小功之察;放飯流歠,而問無齒決:是之謂不知務。 注:尚不能行三年之喪,而復察緦麻、小功之禮。放飯,大飯也。流歠,長歠也。齒決,斷肉置其餘也。於尊者前賜食,大飯長歠,不敬之大者,齒決,小過耳。言世之先務,舍大譏小,有若大飯長歠而問無齒決類也。 疏:“孟子”至“不知務”。《正義》曰:此章指言振裘持領,正羅維綱,君子百行,先務其崇,是以堯、舜親賢,大化以隆道爲要者也。“孟子曰:知者無不知也,當務之爲急”至“是之謂不知務”者,孟子言爲之智者,以其多知,故無所有而不知者也,然而但當知要務爲急耳;爲之仁者,以其泛愛,故無所有而不愛者也,然而但當急親其賢爲之要務。是以堯、舜二帝之智不能遍知百工之事,但急於知賢之爲先務也;爲仁不能遍愛於衆人,但能急親任其賢能,使之以治民也。今夫不能三年之喪,爲不孝之大者也,而察緦、小功之禮,是孝之小者也。放飯流歠,不敬之大者也,問無齒決,責其不敬之小者也。如不能以知賢爲先務,而務遍知百工之事爲之先,不能以親賢爲急務,而務遍愛衆人之爲急,是若執親之喪不能去不孝之大者,而乃反察孝之小者。食於尊者之前,不能去不敬之大者,而乃反責問不敬之小者也。如此,又安知先、後之務爲緩急乎?蓋緦麻,三月之服者;小功,五月之服者也。《荀子》云:“若挈裘領,屈三指而頓之,順者不可勝數。”史云:“綱舉而綱疏。提其綱則衆目張。”與此同意。 卷十四上 《盡心》章句下 孟子曰:舜之飯糗茹草也,若將終身焉。及其爲天子也,被袗衣,鼓琴,二女果,若固有之。 注:糗,飯乾糒也。袗,畫也。果,侍也。舜耕、陶之時,飯糗茹草,若將終身如是。及爲天子,被畫衣黼黻絺繡也;鼓琴以協音律也;以堯二女自侍,亦不佚豫,如固自當有之也。 疏:“孟子曰”至“若固有之”,《正義》曰:此章指言厄窮不憫,貴而思降,凡人所難,虞舜獨降聖德,所以殊者也。孟子言舜初於耕歷山、陶河濱之時,以糗而飯,以草而茹,若終身如是焉。及堯禪位,爲之天子,所被以畫衣黼黻絺繡,鼓五弦之琴,以堯帝二女事之實,若固自當有之也。注:“糗,乾糒也”至“黼黻絺繡也”,《正義》曰:云“糗,糒也”,按《釋名》云:“糗,乾飯屑也。”云“袗,畫也”,《說文》云:“袗,玄衣也”。孔《傳》云:“黼若斧形。黼爲兩已相背。葛之精曰絺,五色備曰繡。”云“果,侍也”,按許慎謂女侍曰倮,今釋果爲侍,謂二女之侍舜,是以有惑於許慎之說而遂誤歟?蓋木實曰果,云果者,取其實而言也。 卷十四下 《盡心》章句下 孟子曰:堯、舜,性者也。湯、武,反之也。 注:堯、舜之體性自善者也。殷湯、周武反之於身,身安乃以施人,謂加善於民也。 動容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也。 注:人動作容儀周旋中禮者,盛德之至。 哭死而哀,非爲生者也。 注:死者有德,哭者哀也。 經德不囘,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行也。 注:經,行也。體德之人,行其節操自不囘邪,非以求祿位也。庸言必信,非必欲以正行爲名也,性不忍欺人也。 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 注:君子順性蹈德,行其法度,夭壽在天,行命以待之而已矣。 疏:“孟子”至“而已矣”。《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之行,動合禮中,不惑禍福,修身俟終。堯、舜之盛,湯、武之隆,不是過也。“孟子曰”至於“君子行法以俟命而已矣”者,孟子言堯、舜之體性自然善也;湯王、武王反之於身,身安乃以施人,謂加善於人而反之者也。一則體性之自然,一則反之於身,身安乃以施人,無非是禮也,故動容周旋中禮者,是爲盛之至也。至者,以其盛德至矣盡矣,不可以有加矣。蓋“哭死而哀,非爲生者也”,是爲動容中禮也,是孟子自解之旨也,言哭其死而哀之者,非爲其生者也,以其動容中禮,德性然也。“經德不囘,非以干祿也。言語必信,非以正義也”,是謂周旋中禮者也,是孟子自解之旨也,言經德不囘邪,非欲干求爵祿而然也,以其周旋中禮,德行然也;言語必以正,非欲以正行爲名故然也,亦以周旋中禮,德言如是也。君子者,順性蹈德,行其禮法,修身以俟命而已。然則堯、舜、禹、湯爲盛德之至,亦不是過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