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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趙岐注,宋•孫奭音義并疏)《孟子注疏》(二) 虞舜大典(古文献卷上) 加入时间:2013/6/26 9:58:00 admin 点击:1722 |
萬章問曰:《詩》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注:《詩·齊風·南山》之篇。言娶妻之禮,必告父母。舜合信此詩之言,何爲違禮,不告而娶也? 孟子曰:告則不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倫也。如告,則廢人之大倫以懟父母,是以不告也。 注:舜父頑母嚚,常欲害舜。告則不聽其娶,是廢人之大倫,以怨懟於父母也。 萬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則吾既得聞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何也? 注:禮,娶須五禮,父母先答以辭,是相告也。帝,謂堯。何不告舜父母? 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 注:帝堯知舜大孝,父母止之,舜不敢違,則不得妻之,故亦不告也。 萬章曰:父母使舜完廩,捐階,瞽瞍焚廩。使浚井,出,從而揜之。 注:完,治。廩,倉。階,梯也。使舜登廩屋,而捐去其階,焚燒其廩也。一說捐階,舜即旋從階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廩也。使舜浚井,舜入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從而蓋揜其井,以爲舜死矣。 象曰:謨蓋都君,咸我績。 注:象,舜異母弟也。謨,謀。蓋,覆也。都,於也。君,舜也,舜有牛羊倉廩之奉,故謂之君。咸,皆。績,功也。象言謀覆於君而殺之者,皆我之功。欲與父母分舜之有,取其善者,故引爲己之功也。 牛羊,父母;倉廩,父母。 注:欲以牛羊、倉廩與其父母。 干戈,朕;琴,朕;弤,朕;二嫂,使治朕棲。 注:干,楯。戈,戟也。琴,舜所彈五弦琴也。弤,雕弓也,天子曰雕弓,堯禪舜天下,故賜之雕弓也。棲,床也。二嫂:娥皇、女英。使治床,欲以爲妻也。 象往入舜宮,舜在床琴,象曰:郁陶思君爾。忸怩。 注:象見舜生,在床鼓琴,愕然,反辭曰:我郁陶思君,故來。爾,辭也。忸怩而慚,是其情也。 舜曰:唯茲臣庶,汝其於予治。 注:茲,此也。象素憎舜,不至其宮也,故舜見來而喜曰:惟念此臣衆,汝故助我治事。 不識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 注:萬章言我不知舜不知象之將殺己與?何爲好言順辭以答象也。 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 注:奚,何也。孟子曰:舜何爲不知象惡己也?仁人愛其弟,憂喜隨之。象方言思君,故以順辭答之。 曰:然則舜僞喜者與? 注:詐僞也。萬章言如是則爲舜行至誠,而詐喜以悦人矣。 曰:否!昔者有饋生魚於鄭子産,子産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攸然而逝。子産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 注:孟子言否,云舜不詐喜也。因爲說子産以喻之。子産,鄭子國之子公孫僑,大賢人也。校人,生池沼小吏也。圉圉,魚在水羸劣之貌。洋洋,舒緩搖尾之貌。攸然,迅走水趣深處也。故曰得其所哉。重言之者,嘉得魚之志也。 校人出,曰:孰謂子産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難罔以非其道。彼以愛兄之道來,故誠信而喜之,奚僞焉? 注:方,類也。君子可以事類欺,故子産不知校人之食其魚。象以其愛兄之道來問舜,是亦其類也。故誠信之而喜,何爲僞喜也? 疏:“萬章問曰”至“奚僞焉”。《正義》曰:此章指言仁聖所存者大,舍小從大,達權之義也,不告而娶,守正道也。“萬章問曰”至“何也”者,萬章問孟子,言《齊風·南山》之詩有云“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如信此詩之言,宜莫如舜信之,今舜乃不告父母而娶,是如之何也?“孟子曰”至“是以不告也”,孟子答之,曰:舜如告父母,則不得娶之也,男女居室,是人之大倫者也,如告之,則舜必不得娶也,不得娶,是廢人之大倫,以致怨懟於父母也。是以舜爲此所以不告父母而娶也。“萬章曰”至“何也”者,萬章又問孟子,言舜之不告而娶,則我既已得聞教命矣,然堯帝而以二女妻於舜,而不告舜父母,是如之何也?故以此問之。妻者,以女嫁人謂之妻也。“曰:帝亦知告焉則不得妻也”。孟子又答之曰:帝堯亦知告舜父母,則舜父母止之,則不得以妻之也。“萬章曰”至“不知象之將殺己與”。萬章又問孟子,言舜之父母使舜完治倉廩,舜既登倉廩,即捐梯而下,瞽瞍不知已下,乃焚廩,欲因此以燒殺其舜;又使舜深浚其井,舜既浚井,即反出之,瞽瞍不知已出,又欲從而掩之,以溺殺其舜。其舜有弟名象,乃曰:謀揜蓋而殺都君者,皆我之功也。都君,即象稱舜也。然謂之都君者,蓋以舜在側微之時,漁雷澤,一年所居成聚,二年成邑,三年成都,故以此遂因爲之都君矣。注曰:“都,於也”,其說亦通。又曰:牛羊與父母,倉廩與父母,干戈留我,琴亦留我,弤亦留我,二嫂使治我之床以爲我妻。欲與父母分此,故先設言爲謨蓋都君者,咸我績耳。於是象遂往入舜之宮,遇舜又在床而鼓五弦之琴,愕然反其辭曰:我氣閉積思意君,故來此。遂忸怩其顔,而乃慚恥形於面容也,以其恐舜知已謀其二嫂故也。“舜曰:惟茲臣庶,汝其於予治”,是舜見象素不來至其宮,遂見至宮,乃曰:念此臣之衆,汝其來助我治耳。如此,故萬章乃問孟子,言舜帝不知其弟象之將欲殺其己與?故以此好言而答其象也。“曰:奚而不知也,象憂亦憂,象喜亦喜”。孟子又言舜何爲而不知象謀殺己也?以其仁人愛其弟,故象憂亦憂,象喜亦喜,故以好言答之也。曰:然則舜僞爲喜以悦人者與?“曰否”至“奚僞焉”。孟子又答之曰:舜非僞喜以悦人者矣,又引以子産有饋生魚事而證之。言往者有人饋賜生魚於鄭之子産,子産受之,乃使主池沼之吏曰校人者畜養於池。校人烹煮而食之,遂反歸命告於子産曰:我始初放之於池,則魚尚羸乏圉圉然於水而未遊,少頃則洋洋然舒緩搖尾,而走趣於深處。子産信之以爲然,乃曰此魚是得其所養哉。故重言之,乃歎魚之得志於水甚快然也。其校人乃出而與人曰:誰謂子産爲智者,有知於人,予既烹煮而食其魚,子産乃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如此,孟子故於此言,故君子者可欺僞以其方類,難誣罔全以非其道也。彼象謂以郁陶思君,是以愛兄之道來至於宮,是以但欺以其方類也,故舜遂必以誠深信之而喜其來,故以好辭答之矣,何爲以舜爲僞喜者焉。言舜不僞也,亦若校人欺子産之謂,故子産亦必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耳。所謂方類者,以其在疑似之間故也。注:“完,治”至“爲死矣”,《正義》曰:云捐去其階焚舜之說,不若旋階之說通也。按《史記》云:瞽瞍欲殺舜,使舜上塗廩,瞽瞍從下縱火焚廩,舜乃以兩笠自扞而下去,得不死。後瞽瞍又使舜穿井爲匿空旁出,舜既入深,瞽瞍與象共下土實井,舜從匿空旁出去,瞽瞍與象喜,以爲舜死矣。象曰本謀者,象之謀也。象於是與父母分,於是曰:舜妻堯二女與琴,象取之,牛羊倉廩事父母。象乃止舜宮居,鼓其琴,舜往見之,象愕不懌曰:我思舜,正郁陶。舜曰:然爾其庶。舜復事瞽瞍,愛弟彌謹。凡此亦其事也。以《史記》觀之,則捐階之說,是此之文也。大抵學者不可執此以爲深然也,當以意喻,默然有自判之論可矣。注:“干,楯;戈,戟也”至“妻也”,《正義》曰:云“干,楯也”者,按孔安國云:“干,楯也”,《周禮》掌五兵五楯,鄭玄“五楯,干櫓之屬”。云“戈戟也”者,《禮圖》云:戈,今之勾戟,或謂之雞鳴,或之擁頸內謂胡,以內接秘者也。長四寸,胡六寸。疏云:鬍子橫插,微邪向上,不勾。不勾,似罄之折殺也。又云:戟,今之三鋒戟也,內長四寸半,胡長六寸,以其與戈相類,故云戈戟也。論其則別矣。云“雕弓天子之弓”者,雕弓,漆赤弓也。《尚書》云:彤弓,一彤矢百。孔安國云:諸侯有大功,賜弓矢,然後專徵伐,彤弓,所以講德習射,藏示子孫。《周禮·司弓》云:天子之弓合九而成規,諸侯之弓合七而成規,大夫合五而成規,士合三而成規。是其等也。云“五弦琴”者,《史記》云“舜彈五弦之琴”是矣。云棲床者,蓋取類於禽棲故也。以其床則主木而言,棲則主棲而言,二女即娥皇、女英是也。注:“鄭子國之子公孫僑”者,《正義》曰:按《左傳》云子産,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名僑,公子之子曰公孫。襄三十年執鄭國之政,爲鄭大夫。公子發,字子國。公孫之子,以王父字爲氏,據後而言,故稱爲國僑。 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爲事。立爲天子則放之,何也? 注:怪舜放之何故。 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 注:舜封象於有庳,或有人以爲放之。 萬章曰: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誅不仁也。象至不仁,封之有庳,有庳之人奚罪焉?仁人固如是乎?在他人則誅之,在弟則封之。 注:舜誅四佞,以其惡也。象惡亦甚,而封之,仁人用心當如是乎?罪在他人當誅之,在弟則封之。 曰:仁人之於弟也,不藏怒焉,不宿怨焉,親愛之而已矣。親之欲其貴也,愛之欲其富也。封之有庳,富貴之也。身爲天子,弟爲匹夫,可謂親愛之乎? 注:孟子言仁人於弟,不問善惡,親愛之而已。封者欲使富貴耳。身既已爲天子,弟雖不仁,豈可爲匹夫? 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 注:萬章問放之意。 曰:象不得有爲於其國,天子使吏治其國而納其貢稅焉,故謂之放,豈得暴彼民哉! 注:象不得施教於其國,天子使吏代其治,而納貢賦與之,比諸見放也。有庳雖不得賢君,象亦不侵其民也。 雖然,欲常常而見之,故源源而來,不及貢,以政接於有庳。 注:雖不使象得豫政事,舜以兄弟之恩,欲常常見之無已,故源源而來,如流水之與源通。不及貢者,不待朝貢諸侯常禮乃來也。其間歲歲自至京師,謂若天子以政事接見有庳之君者,實親親之恩也。 此之謂也。 注:此“常常”以下,皆《尚書》逸篇之辭。孟子以告萬章,言此乃象之謂也。 疏:《正義》曰此章言仁人之心如是也者。“萬章問曰:象日以殺舜爲事,立爲天子,則放之,何也”者,萬章問孟子,以謂象日日以謀殺舜爲事,然舜既立爲天子,則放象而不誅,如之何?“孟子曰:封之也,或曰放焉”。孟子答之曰:是封象也,或人言放焉。“萬章曰”至“在弟則封之”。萬章又問舜流共工於幽州,放驩兜於崇山,殺三苗於三危,殛鯀於羽山,誅罪此四者,而天下於是咸服,此乃是誅戮其不仁者也。然象傲極不仁,乃反封之於有庳之國,則有庳之國中人何罪也,仁人固肯如此乎?在他人之惡則誅戮焉,在弟則封之國,故曰仁人固如是乎?萬章之意,以謂仁人必不肯如此也。孔安國注《尚書》云:共工象恭滔天,足以惑世,故流放之。幽州北裔。水中可居者曰洲。驩兜黨於共工,罪惡同。崇山,南裔也。三苗,國名,縉雲氏之後,爲諸侯,號饕餮。三危,西裔。鯀方命圮族,績用不成。羽山,東裔,在海中。按《史記》云:共工,少皥氏不才子,天下謂之窮奇者也。驩兜,帝鴻氏不才子,天下謂之混沌者也。鯀,顓頊氏不才子,天下謂之饕餮者也。“曰:仁人之於弟也”至“可謂親愛之乎”。孟子又答之,曰:仁者之人於其弟也,不藏怒心,不隔宿怨,但親愛之而已,所以親之者,以欲其貴也;愛之者,以欲其富也。今舜封象於有庳者,是所以富貴之也,如舜身自爲天子,而使弟只爲之匹夫,可謂爲親愛其弟者乎?有庳,國之名號也。“敢問或曰放者何謂也”。萬章又問孟子:或人言放之者,是何所謂也?“曰:象不得有爲於其國”至“此之謂也”。孟子又答之曰:象之於庳,不得施政教於其國中,天子使吏代之以治其國,而納天子之貢賦焉,故謂之爲放也。象豈得暴彼有庳之國民哉?以其使吏代之故也。雖然,不使象得施政教,而舜以兄弟親親之恩,欲常常見之,故源源如水之流與源而通,不以朝貢之諸侯常禮乃來也。其自至而見天子如天子,以政事接見於有庳之君也。故孟子云“是此之謂也。”注:云“自常常已下,皆《尚書》逸篇之辭”。《正義》曰:按《隋·經籍志》,《尚書》逸篇出於齊、梁之間,攷其篇目,似孔氏壁中書之殘缺者,故附《尚書》之末,唐有三卷,徐邈爲之注焉。蓋其文也。 咸丘蒙問曰:語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父不得而子。舜南面而立,堯帥諸侯北面而朝之,瞽瞍亦北面而朝之。舜見瞽瞍,其容有蹙。孔子曰:於斯時也,天下殆哉,岌岌乎。不識此語誠然乎哉? 注:咸丘蒙,孟子弟子。語者,諺語也。言盛德之士,君不敢臣,父不敢子。堯與瞽瞍皆臣事舜,其容有蹙踖不自安也。孔子以爲君父爲臣,岌岌乎不安貌也,故曰殆哉。不知此語實然乎? 孟子曰:否! 注:言不然也。 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 注:東野,東作田野之人所言耳。咸丘蒙,齊人也,故聞齊野人之言。《書》曰“平秩東作”,謂治農事也。 堯老而舜攝也。《堯典》曰:二十有八載,放勳乃徂落,百姓如喪攷妣。三年,四海遏密八音。 注:孟子言舜攝行事耳,未爲天子也。放勳,堯名。徂落,死也。如喪攷妣,思之如父母也。遏,止也。密,無聲也。八音不作,哀思甚也。 孔子曰:天無二日,民無二王。舜既爲天子矣,又帥天下諸侯以爲堯三年喪,是二天子矣。 注:日一,王一,言不得並也。 咸丘蒙曰:舜之不臣堯,則吾既得聞命矣。 注:不以堯爲臣也。 《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而舜既爲天子矣,敢問瞽瞍之非臣如何? 注:《詩·小雅·北山》之篇。普,遍。率,循也。遍天下循土之濱,無有非王者之臣,而曰瞽瞍非臣如何也? 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勞於王事,而不得養父母也。曰:此莫非王事,我獨賢勞也。 注:孟子言此詩非舜臣父之謂也。詩言皆王臣也,何爲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不得養父母乎?是以怨也。 故說詩者不以文害辭,不以辭害志。以意逆志,是爲得之,如以辭而已矣,《雲漢》之詩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斯言也,是周無遺民也。 注:文,詩之文章所引以興事也。辭,詩人所歌詠之辭。志,詩人志所欲之事。意,學者之心意也。孟子言說詩者當本之,不可以文害其辭,文不顯乃反顯也。不可以辭害其志,辭曰“周餘黎民,靡有孑遺”,志在憂旱災,民無孑然遺脫不遭旱災者,非無民也。人情不遠,以己之意逆詩人之志,是爲得其實矣。王者有所不臣,不可謂皆爲王臣,謂舜臣其父也。 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養。爲天子父,尊之至也。以天下養,養之至也。 注:尊之至,瞽瞍爲天子之父;養之至,舜以天下之富奉養其親。至,極也。 詩曰:永言孝思,孝思惟則,此之謂也。 注:《詩·大雅˙下武》之篇。周武王所以長言孝道,欲以爲天下法則。此舜之謂也。 《書》曰:祗載見瞽瞍,夔夔齋栗,瞽瞍亦允若。是爲父不得而子也。 注:《書》,《尚書》逸篇。祗,敬。載,事也。夔夔齋栗,敬慎戰懼貌。舜既爲天子,敬事嚴父,戰慄以見瞽瞍。瞍亦信知舜之大孝,若是爲父不得而子也,以此解咸丘蒙之疑。 疏:“咸丘蒙”至“不得而子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孝莫大於嚴父而尊之矣,行莫過於蒸蒸而執子之政者也。此聖人軌道,無有加焉。“咸丘蒙問曰”至“誠然乎哉”者,咸丘蒙問孟子曰:諺語有云,盛德之士,君不得而臣之,父不得而子之。今舜向南面而立爲天子,堯帝乃率天下諸侯北面而朝之,而舜見瞽瞍,其容蹙踖然而不敢自安。孔子亦云:於此時也,而天下危殆岌岌乎如也。岌岌,不安之貌也。然未知此諺語,實如是乎?“孟子曰:否,此非君子之言,齊東野人之語也”者,孟子答以否,不然也,此語非君子之言也,即齊東作田野人之語也。“堯老而舜攝之”至“是二天子矣”。孟子又言堯帝既老,而舜於是攝權堯行事耳,未爲天子也。《堯典》之篇有云:言舜攝堯行事,至二十有八年,放勳乃徂落而死。放勳,堯之號也。魂氣往爲徂,體魄殞爲落,大抵則死也。堯既死,天下百姓如喪其父母,三年,四海之內絕盡八音,以其哀思之甚也。《禮記》曰:“生曰父曰母,死曰攷曰妣。”鄭注云:攷,成也,言其德行之成也。妣之言媲也,媲於攷故也。八音:金、石、絲、竹、匏、土、革、木是也。孔子云天無兩日,民無兩王,如舜既爲天子矣,又率諸侯以爲堯三年之喪,是則爲二天子矣。言日與王不可得而並也。以其舜方攝堯行事,未爲天子故也。“咸丘蒙曰”至“非臣如何”者,咸丘蒙又言舜之不得臣堯,則我既得聞教命矣,然而《詩·小雅·北山》之篇有云:遍天之下,莫非爲王之土地;循土之濱,莫非爲王之臣。而舜既得爲天子矣,敢問舜父瞽瞍之非臣,是如之何?“曰:是詩也,非是之謂也”至“是周無遺民也”者,孟子又答之曰:此《北山》之詩,云非是舜臣父之謂也,其詩蓋言勤勞於王事而不得奉養其父母者也,故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言皆是王臣也,以其無非爲王事者也,何爲獨使我以賢才而勞苦,不得奉養其父母也?故以是而怨之也。故說詩者不以文而害逆其辭,又不可以其辭而害逆其詩人之志,以己之心意而逆求知詩人之志,是爲得詩人之辭旨。人如說詩者,但以歌詠之辭爲然,而不以己之意而求詩人志之所在,而爲得詩人之旨而已矣,則《雲漢》之篇有云“周餘黎民,靡有孑遺”,信此言也,是周無遺民矣。殊不知此《雲漢》之詩,其詩人之志蓋在憂旱災,以其多有死亡者矣,今其餘民無有單孑得遺脫不遭旱災者,非謂無民也。孑,單也。孟子引此,所以證此《北山》之詩云“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亦非謂舜臣父之意也。“孝子之至,莫大乎尊親”至“是爲父不得而子也”者,孟子又言孝子之至,不可以有加者,莫大乎尊親爲之至也;尊親之至,莫大乎以天下奉養其親,是爲尊親之至也。今瞽瞍爲天子之父,是舜尊親之至者也;舜以天下奉養之,是養之至者也。《詩·大雅·下武》之篇云:武王長言孝心之所思,所思者,維則法大王、王季、文王三后之所行耳。此亦舜之謂也。《書》於《大禹謨》篇亦云:舜敬以事,見於父,夔夔然悚懼齋莊戰慄,瞽瞍亦信順之。見舜以瞍爲父,而不得子之也。孔安國注云:“祗,敬。載,事也。允,信。若,順也。”注:“咸丘蒙”,《正義》曰:云爲孟子弟子齊人也者,他《經傳》未詳。今按《春秋》桓公七年有“焚咸丘”,杜預云:“咸丘,魯地。”以此推之,則此所謂咸丘蒙者,豈咸丘之人,有以蒙爲名者邪?是未可知也。注乃云“齊人也”者,蓋魯國,孟子時爲齊之所侵,故咸丘之地乃爲齊之地故也。有所問於孟子,即爲弟子矣。注:“《書》平秩東作。”《正義》曰:孔安國《傳》云:“平均次序東作之事,以務農也。”注:“《詩·小雅·北山》之篇。”《正義》曰:此篇蓋剌幽王役使不均,己勞於從事而不得養其父母也。注:“《大雅·下武》之篇。”正義曰:此詩蓋詠武王有聖德,復受天命,能昭先人之功也。注:“逸篇。”《正義》曰:據今《大禹謨》有云此,非特止於逸篇文也已矣。 卷九下 《萬章》章句上 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 注:欲知堯實以天下與舜否? 孟子曰:否。 注:堯不與之。 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注:當與天意合之,非天命者,天子不能違天命也。“堯曰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是也。 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 注:萬章言誰與之也。 曰:天與之。 注:孟子言天與之。 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 注:萬章言天有聲音命與之乎? 曰:否。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注:孟子曰:天不言語,但以其人之所行善惡,又以其事從而示天下也。 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 注:萬章欲知示之之意。 曰:天子能薦人於天,不能使天與之天下。諸侯能薦人於天子,不能使天子與之諸侯。大夫能薦人於諸侯,不能使諸侯與之大夫。昔者堯薦舜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 注:孟子言下能薦人於上,不能令上必用之。舜,天人所受,故得天下也。 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 注:萬章言天人受之,其事云何? 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 注:百神享之,祭祀得福也。百姓安之,民皆謳歌其德也。 舜相堯二十有八載,非人之所能爲也,天也。 注:二十八年之久,非人爲也,天與之也。 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訟獄者,不之堯之子而之舜;謳歌者,不謳歌堯之子而謳歌舜。故曰天也。夫然後之中國,踐天子位焉。而居堯之宮,逼堯之子,是篡也,非天與也。 注:南河之南,遠地南夷也,故言然後之中國。堯子,胤子丹朱。訟獄,獄不決其罪,故訟之。謳歌,謳歌舜德也。 《泰誓》曰: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此之謂也。 注:《泰誓》,《尚書》篇名。自,從也。言天之視聽,從人所欲也。 疏:“萬章曰”至“此之謂也”。《正義》曰:此章指言德合於天,則天爵歸之;行歸於仁,則天下與之,天命不常,此之謂也。“萬章曰:堯以天下與舜,有諸”。萬章問孟子,堯帝以天下與舜,有之乎?“孟子曰:否”。孟子答之,堯不與之也。“天子不能以天下與人”。孟子言天子不能以天下與其人也。“然則舜有天下也,孰與之”。萬章又問孟子,言如此則舜有天下也,誰與之?“曰天與之”。孟子答以爲天與之也。“天與之者,諄諄然命之乎”。萬章又問天與之舜者,天有聲音,諄諄然命與之乎?“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而已矣”。孟子又答之,言天不以言語諄諄然命之也,但以人之所行善惡與其事,從而示之而止矣。“曰:以行與事示之者,如之何?”萬章又問,以行與事示之者,是如之何也?“曰:天子能薦人”至“示之而已矣”。孟子答之,言天子者雖能舉薦人於上天也,又不能使上天以與之天下也;諸侯者能舉薦人於天子,而不能使天子必與爲之諸侯;大夫者能薦人於諸侯,而不能使諸侯必與爲之大夫。往者堯舉薦舜於上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我故曰天不言,以行與事示之矣。“曰:敢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暴之於民而民受之,如何”。萬章又問薦之於天而天受之,與暴之於民而民受之,是如之何也?“曰:使之主祭,而百神享之,是天受之也。使之主事而事治,百姓安之,是民受之也。天與之,人與之,故曰天不能以天下與人也”。《書》云“納於大麓”,是堯薦舜於天也;“烈風雷雨弗迷”,是天受之也。所謂百神享之,亦可知也。“慎徽五典,納於百揆”,是暴之於民也;“五典克從,百揆時敘”,是民受之也。所謂百姓安之,亦可知也,曰“黎民於變時雍”是也。然於天則云薦,於民則云暴者,蓋天遠而在上,是爲尊者也,聖人於天,舉其所知,而取捨不在我,故云薦之也;民近而在下,是爲卑者也,聖人之於民,顯其功業,而使之自附,故云暴之也。所謂受之者,即是與之也。“舜相堯”至“此之謂也”。孟子又言舜攝行堯事輔相之,得二十八年之久,非人所能爲之也,乃天與之也。堯帝既崩死,舜率天下諸侯爲堯三年喪,三年喪既畢,舜乃逃避堯之子丹朱而隱於南河之南,天下諸侯朝覲而來者,不往朝覲於堯之子丹朱,而往朝覲於舜;訟獄有未決斷者,不往求治於堯之子丹朱,而往求治於舜;謳歌吟詠者,不吟詠堯之子丹朱,而吟詠舜:故曰天與之也。如此,然後往歸中國,履天子之位焉。如使舜不避堯之子,而居堯帝之宮,逼逐堯之子,是則爲篡奪者也,非謂爲天與之也。《泰誓》篇亦云天之所視從我民之所視,天之所聽亦從我民之所聽,是此天與之、人與之之謂也。注:“咨爾舜,天之歷數在爾躬”,正義曰:案《論語·堯曰》篇有此文,《書》亦有此。何晏曰:歷數,列次也。孔安國云:歷數,天道。謂天曆運之數,帝王易姓而興,故言歷數謂天道。注:“河南,南夷也”。《正義》曰:案裴駰云:劉熙曰:南河之南,九河之最南者是也。是知爲南夷也。所謂中國,劉熙云:帝王所都爲中,故曰中國。注:“《泰誓》,《尚書》篇”,《正義》曰:孔安國《傳》云:《泰誓》者,大會以誓衆也。又云天因民以視聽,民所惡者,天誅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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