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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典》新解(十)
 
虞舜大典(近现代文献卷六)  加入时间:2013/6/7 9:01:00  admin  点击:2868

鸟兽孳尾。

    这是仲春二月春分时节更重要的物候。孳尾,《史记·五帝本纪》录作字微。孳字古通用,尾微古亦通用。古文《尚书》作孳尾,今文《尚书》作字微。伪孔传:“乳化曰孳,交接曰尾。”《经典释文》引《说文》云:“人及鸟生予曰乳,兽曰产。”孔颖达《尧典》疏:“产生为乳,胎孕为化,故乳化曰孳。鸟兽皆以尾交接,故交接曰尾。”诸说是。仲春二月是鸟兽交尾孕育幼仔的时节。既鸟兽孳尾,便是仲春二月的物候。江声《尚书集注音疏》据《说文》“尾,微也”及《说文叙》“字者言孳乳而浸多也”为说,以为“春时鸟兽方字乳而尚微也”,亦通。

申命羲叔,

尧命羲氏与和氏两个氏族负责历象日月星辰,制定新历的工作,两氏族的酋长负总责,下由羲和两氏族的另外四位能人即四仲叔负责具体的工作。“乃命羲和”之后接着分命四仲叔,于羲仲言“分命”而于此羲叔言“申命”,虽用字不同,其实都是相对“乃命羲和”而言。命羲和是总命,以下对四仲叔都是分命,即具体的任命。《尔雅·释诂》:“申,重也。”“申命羲叔”,意谓在“分命羲仲”之后紧接着又分命羲叔。

宅南交。

    这一句古人训释分歧很大。宅或作度。是作宅作度皆训居。说见上文“宅嵎夷”解。“宅南交”,意谓命羲叔住到南交那个地方去。《史记·五帝本纪》:“黄帝之地北至于幽陵,南至于交趾。”林之奇《尚书全解》:“南交即交趾也。”刘敞以为“本当言‘宅南曰交趾’,传写脱两字也”刘说是。郑玄注以为“宅南交”下当有“曰明都”三字。“夏不言‘曰明都’,摩灭也”(孔颖达《尧典》疏引)。根据是下文“宅朔方曰幽都”,北方有地名“幽都”,与之相对,南方必有地名“明都”。其实这是郑玄的臆想。北方有幽都,南方没有明都。“宅南交”的“南交”应如上述刘、林二家说,就是交趾,即今之越南。《墨子·节用中》云:“古者尧治天下,南抚交趾,北降幽都,东西至日所出入,莫不宾服。”类似的记载亦见于《韩非子·十过》。是知尧之有“天下”,北至于幽都,南止于交趾,《墨》《韩》均不以为南方有所谓与北方幽都相对应的“明都”。伪孔传谓“南交,言夏与春交,举一隅以见之”,把地名交释作春夏相交,尤误。

平秩南讹,

    《周礼·冯相氏》郑玄注作“辨秩南为”,《经典释文》作“南伪”。今俗本改郑注作“南伪”,又改《释文》作“南讹”。《史记·五帝本纪》作“南为”。《汉书·王莽传》记王莽曰:“予之东巡劝东作,南巡劝南伪。”亦作“南伪”。王莽所引多今文《尚书》。是古文《尚书》与今文《尚书》皆作伪。伪与为古通用。《荀子·性恶篇》以人为曰伪,是其证。《史记·五帝本纪》索隐:“为依字读。孔安国强读为‘讹’字,虽则训化,解释亦甚纡回也。”《集解》:“为,化也。”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依小司马‘强读为讹’云云,则知孔本经作‘平秩南为’。《传》云:‘为,化也。’古音为、化字同在第十七部。《老子列传》曰:‘李耳无为自化,清静自正。’为化一韵,静正一韵。凡为之者,所以化之也。”是知“南讹”本作“南为”或“南伪”,为当训化。“平秩”或作“辨秩”、“辩秩”,平、辨、辩皆训分。秩训序。说见上文“平秩东作”。

    “平秩南讹”全句之意,当以陈师凯《书传旁通》和林之奇《尚书全解》之说为正。陈氏云:“讹,化也。谓夏月时物长盛,所当变化之事也。”林氏云:“平秩东作、南讹、西成,平在朔易者,阴阳四时之气,运于天地之间,造化密移,莫不有序……平秩者所以候其节气之早晚,如后世分定二十四气之类是也。”陈、林二氏意谓“平秩南讹”与“平秩东作”意思相同,是说万物生长变化之事,是说如何通过划分夏季万物生长变化的有序过程确定夏至点,进而确定仲夏之月以及夏季之其余节气。尧时虽不能说已全知后世之二十四节气,但是这种意向不会没有。《史记·五帝本纪》索隐云:“夏言‘南为’,皆是耕作营为劝农之事。”伪孔传云:“掌夏之官平叙南方化育之事,敬行其教,以致其功。”并误。司马贞与伪孔传以为是根据节气劝农致其耕作营为之功,而实际上《尧典》这段文字讲的是如何确定二分二至以制历的事,劝农不是羲氏和氏四仲叔的任务。

敬致。

    “敬致”相当于上文之“寅宾出日”和下文之“寅饯纳日”,唯言“宾”言“饯”皆在“平秩”之前,此言“敬致”在“平秩”之后。致,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以为是致日,云:“据《周礼·冯相氏》‘冬夏致日,春秋致月’,此亦当然。兹则春言‘寅宾’,秋言‘寅饯’,皆于‘平秩’上言之,不与此‘敬致’同。况且‘出日’是平旦,内日未至于昏,明非致月矣。冬则并无文,独于夏言‘敬致’,盖举一以例三时也。”是江氏认为“敬致”即致日,且不唯夏为致日,春秋冬皆为致日。江说是。

    “致日”即致日之影。孙诒让《周礼正义》于《典瑞》疏云:“树八尺之表而得景,乃以土圭度其影之所至。《书·尧典》申命羲叔曰‘敬致’。致亦谓之厎。左桓十七年传云‘曰官居卿以厎日’,致厎声义亦相近。致日即《大司徒》夏日至测影之义也。”又,同书《大司徒》疏引梅瑴成云:“土圭之所以致日影而辨分至定四方也,以长短之极察之,则知二至;以长短之中裁之,则知二分;以二分出入之影揆之,则知东西;以午中之影正之,则知南北。故辨分至定四方皆由此也。”江、孙、梅三说大体一致,意谓“敬致”即致日,致日不唯夏,冬亦致日,春秋亦致日,但冬夏致日与春秋意义不同。

    土圭是什么?《开元占经》云:“土圭者非削土为其圭象,土训为度也。置圭度影谓之土圭。”至于夏季测日影以定夏至点的具体办法,沈彤《尚书小疏》云:“致谓测影以穷致日之所在也。明都立表,乃在中国之极南,正当日道之下,必是日日中测影,影全藏表足,无分寸可见,则日躔直午位正中,而夏至可定矣。明都夏至之表无日影。”沈说是,唯以为中国之极南曰明都,殊误。经上文言“宅南交”,实谓交趾,“明都”之名纯系子虚乌有,说见上。沈氏又云:“致日之时不专指夏至之一日,须通是日前后言之,宾饯并同。盖论历成而考验日影,则正当分至之一日足矣;若论造历则必分至前后日加考验,然后可以得分至之真也。”沈说至确。

    要而言之,“敬致”即致日,致日即测日影。测日影通四时言,不唯夏一时。测夏至之日影,地点在九州之南交趾,负责此事的是羲叔。目的是确定日躔夏至点以造历,而非先知夏至点而后加考验,故测日影的工作必在夏至点前后多日进行,测冬至春分秋分无不如此。伪孔传云:“敬行其教,以致其功。”谬不可从。

日永星火,

    “敬致”是测日影,此“日永星火”是看中星,目的都是为了确定夏至点,进而造历以授人时。

    “日永”是说昼长夜短问题。永,长。夏至这一天白天最长,夜间最短,故曰“日永”。“星火”是说中星的问题。星,中星。“星火”,谓夏至这一天昏时,火在正南方天空出现。夏季白昼最长的一天,昏时火在正南方天空出现,这一天便是夏至之日。火是什么星,说见下。

    关于昼夜长短的问题,古代无钟表,而有刻漏,以刻漏计时之短长。然而计昼夜之短长必先确定何为昼何为夜即划分昼夜之界限。昼夜概念古有二种,一为自然之昼夜,以日出入为分,日出至日入为昼,日入至日出为夜。二为人为之昼夜,以昏明为限,日出前二刻半为明,日入后二刻半为昏。胡亶中《星谱例》:“古法每日百刻,每刻百分。”《尧典》孔颖达疏引马融云:“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昼短四十刻,夜长六十刻。昼中五十刻,夜亦五十刻。”马氏此说乃以日之出入为昼夜。盛百二《尚书释天》:“太史所候以昏明为限者,乃候中星之法,蔡邕所谓‘以星见为夜’是也。若历法所定昼夜,总以日出入为分,不以昏明为限。马氏之言是也。但二至之昼夜长短随方不同,而分至进退增减亦复不等。”盛说是。此“日永”即昼长六十刻,夜短四十刻之谓,以日之出入为限。昏时看中星与此无涉。

    “星火”,谓夏至之日昏时于正南方所见之星是火。火属于东方七宿,黄镇成《尚书通考》:“东方七宿曰角、亢、氐、房、心、尾、箕,有苍龙之形。”然则“星火”之火究竟指东方七宿的哪一宿呢?伪孔传:“火,苍龙之中星,举中则七星见。”是误以为中星是七宿之中,乃以为火指东方苍龙七宿中间一宿房。盛百二《尚书释天》亦云:“星火,说者以为心星,愚以为乃大火之尾宿也。”以为“星火”指尾宿,显误。经文明言“火”而不言房、尾,以为“火”指房指尾,无据,不可从。《诗·七月》孔颖达疏引郑玄《郑志》答孙皓问云:“‘日永星火’谓大火之次,非心星也。”亦非是。“日永星火”之火应是指心宿而言。《春秋》昭公十七年:“冬,有星孛于大辰。”《公羊传》:“大辰者何?大火也。”《夏小正》:“五月大火中。”《传》曰:“大火,心也。”《经义述闻》:“凡传之释星名,于二十八宿则以其别名释之,若‘参也者伐星也’、‘大火也者心也’之属是也。”是王引之以为大火就是心。但是,《尔雅·释天》说:“大辰,房、心、尾也。”大火除心宿之外还包括房尾二宿。大火或大辰乃房、心、尾三宿之总名。这怎么解释呢?《春秋》言有星孛于大辰,《公羊传》说大辰即大火,此大火或大辰所指显然是房心尾三宿。《夏小正》“五月大火中”之大火则是心宿无疑。与此同例,《尧典》“日永星火”之火亦必是心宿。举大名指称大名中之小名,是古人行文的一种习惯。例如上文“日中星鸟”一语,表面上似说当日躔在春分点时,昏见之中星是朱鸟七宿,而实际上指称的仅仅是朱鸟七宿中叫做“星”的那一宿。严格地说,言火、大火、大辰、辰,包括房心尾三宿,然而一旦用以说明星象占候的时候,就是指称心一宿了。所以《尔雅·释天》“大火谓之大辰”句下郭璞注说:“大火,心也。在中最明,故主时候焉。”戴震《原象》:“唐虞时,春分,日在胃、昴之间,故鸟中。夏至,日在七星,故火中,火,心也。”戴氏以为“日永星火”之火是心宿,是对的。

以正仲夏。

    上文“敬致”是测日影,“日永星火”是看昏时中星。测日影与看中星二者都是为了确定日躔之夏至点。夏至必在仲月,故夏至一旦确定,仲夏之月即建午之月也就确定了。仲夏之月有定,孟夏季夏之月遂可知。这就是“以正仲夏”之意义。

    《夏小正》传文:“五月初昏大火中。”五月是仲夏之月,正合于《尧典》星火仲夏之文。《月令》:“季夏之月昏火中。”昏火中的日期比《尧典》、《夏小正》推后一个月,即在六月。除《月令》以外,《左传》昭公三年:“火中寒暑退。”谓火中在六月,《诗·七月》:“七月流火。”既火流于七月,则昏中必在六月,与《尧典》、《夏小正》不同。《尧典》与《月令》等的差别是所反映的实际天象不同,即岁差造成的。

    《尧典》所记,是尧为了制阴阳历结合的新历而通过四中星寻找二分二至这四个中气,从而确定春夏秋冬四季,使回归年与十二个朔望月虽不能密合却也不至于紊乱,可以借助闰月调谐岁与月的差池。所以“日永星火”一旦抓准,夏季正中的那个中气也就定了。这就是“以正仲夏”。郑玄《周礼·冯相氏》注云:“春秋冬夏气皆至,则是四时之叙正矣。”郑说极是。“春秋冬夏气皆至”之气即指二分二至四中气而言。《尧典》孔颖达疏引王肃云:“所‘宅’为孟月,‘日中’、‘日永’为仲月,‘星鸟’、‘星火’为季月,‘以殷’、‘以正’总三时之月,读仲为中,言各正三月之中气也。”王说混乱不堪,根本不懂《尧典》记四中星“以正”、“以殷”的意义。经文明言“以正仲夏”,仲夏即夏至所在之月,仲夏已定,则孟夏季夏可知。王氏却说“以正”是正三个月中之三个中气。经文未言夏至前后的另外两个中气。王说无据,不可从。

厥民因,

    《尔雅·释言》:“厥,其也。”民字与人字含义有区别。民是庶民大众,劳动者。人是有地位的上层人物。说见上文‘敬授人时”及“厥民析”解。仲夏季节,劳动者们有“因”的表现。虽说是人的活动,但实际也是一种物候现象,可以用来作为确定夏至已到的一项依据。因为“民”是很多的人,又是受节气影响而自然出现的行为,不是一两个人的偶然举动。问题是“其民因”的“因”字是什么意思。

    《说文》口部:“因,就也。”京部:“就,就高也。从京、尤。尤,异于凡也。”段玉裁《说文》因字注:“为高必因丘陵,为大必就基阯。故因从口大,就其区域而扩充之也。”是因字有因仍原地扩充为高或扩充为大的意思。《尧典》“厥民因”的因字意谓为高还是为大呢?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以为“因”是就高,说见经上文“厥民析”解。参照《月令》“是月也,毋用火南方,可以居高明,可以远眺望,可以升高陵,可以处台榭”文,知释“因”为就高,是。仲夏暑盛而高处干燥凉爽,民就高处,乃极自然之事。伪孔传以为“因谓老弱因就在田之丁壮以助农也”。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盖谓民相就而助成耕耨之事。”《传》孙二说义同,皆谓仲夏之月民相因就而助农。此说于事理不顺,不可从。民相助农之事,春秋夏甚乃冬皆可行,不必仲夏。况且民众互助纯系人事,与节气无关。

鸟兽希革。

    鸟兽希革是仲夏之月、夏至之时的重要物候。确定夏至点当然少不了这一项。《说文》无希字,有稀字,禾部云:“稀,疏也。”据《汉书·晁错传》“扬粤之地少阴多阳,其人疏理,鸟兽希毛”文,知希当为稀之省借。革,《说文》革部云:“兽皮治去其毛曰革。革,更也。”是革有二义,一为名词,指称治去其毛的兽皮,二为动词,谓更改,改易。文献训革为更改,例证极多,如《杂卦传》:“革,去故也。”郑玄注:“革,改也。”《管子·轻重篇》:“革筑室房。”注:“革,更也。”

《诗·斯干》孔颖达疏引郑玄《尧典》注云:“夏时鸟兽毛疏皮见。”郑氏是用《说文》革字之第一义,即革为皮。谓皮不言皮而称革,就是因为皮上之毛疏少。郑氏此说于兽可通,于鸟则扞格窒碍,鸟之羽毛可以疏少,但不可称革。称“毛疏”可,称“皮见”则失经义。

    伪孔传:“夏时鸟兽羽毛希少改易。革,改也。”传说是。盖“鸟兽希革”之希革二字是两个动词构成的复合谓语,意谓鸟兽之羽毛稀少,蜕了旧羽毛将更换新羽毛。

分命和仲,

    经上文言“乃命羲和”,“历象日月星辰”,是总括说尧委任羲氏和氏两氏族的酋长负责造新历,此言“分命和仲”及经上文言“分命羲仲”同义。是具体说尧分别委任羲氏的另一代表人物和和氏的另一代表人物承担测日影考中星的任务。说见上文“分命羲仲”解。

宅西,曰昧谷。

    此宅字与经上文“宅嵎夷”、“宅南交”之“宅”义同,训居。说见上。曰字是语助词,不为义。全句的意思是说,尧命和仲去西方昧谷那里住下来测日影看中星以确定秋分点。

    孔颖达《尧典》疏:“此经春秋相对。春不言东,但举昧谷曰西,则嵎夷东可知。然则东言嵎夷,则西亦有地明矣。缺其文所以互见之。”互文见义是古人行文的习惯办法,故孔说不无道理。《史记·五帝本纪》作“居西土曰昧谷”。《集解》引徐广曰:“一无土字。以为西者,今天水之西县也。”又引郑玄:“西者,陇西之西,今人谓之兑山。”是郑、徐皆以为西是汉代之西县。与孔颖达“东言嵎夷,则西亦有地明矣”之说相符合。唯孔氏说西亦有地,而不确指其地在何处。《五帝本纪》既云“西土”,则史迁以为经文“西”字是方位词,而不以为西是汉代的西县。蒋廷锡《尚书地理今释》:“按《史记·五帝本纪》注:徐广曰:‘西者,今天水之西县(汉属陇西郡)。’非也。西县,秦置,在今陕西巩昌府秦州界,非以和仲宅西而名。西之不可为西县,犹朔方之不可为朔方郡,皆不当专指一处。”黄度《尚书说》:“《禹贡》西被‘流沙’,自流沙以西皆夷界,山川无纪于职方,故称西以见境域之不止此也。”《五帝本纪》称“西”为“西土”,蒋氏、黄氏亦以为“西”不是地名,是泛指遥远的西方。“西”字这样理解不为错,不过和仲去西方测日影考中星,毕竟不可以随便在什么地方,总要有一个确定的地点,只是经文没有讲,后人的任何指实的说法如徐广、郑玄以为“西”是西县、兑山等,都是凭空臆想,不足信据。所以孔颖达疏说:“东言嵎夷,则西亦有地明矣。”是最适当的解释。

    “昧谷”,壁中古文本作卯谷,今文本作柳穀。《史记·五帝本纪》今本作昧谷。伪孔本亦作昧谷。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以为作昧谷是郑玄所改。《五帝本纪》本来作柳谷,司马贞本作昧谷,乃浅人依所习古文《尚书》所改。伪孔本作昧谷是用郑玄说,而伪孔本的作者以为作昧谷乃出自孔安国,非郑玄所创。总之,段氏意谓作昧谷出于郑玄。但是王鸣盛《尚书后案》以为郑玄注《尚书》“昧谷”实作“柳谷”,所据是《周礼·天官·缝人》“衣翣柳之材”郑注:“《书》曰‘分命和仲,度西曰柳穀’。”昧谷或柳谷、柳穀,古人多考究字形字义,而于昧谷之确切地理位置则绝少检讨。王鸣盛《尚书后案》将柳字概括出聚、蒙、留三义。《周礼·缝人》郑注:“柳之言聚。”贾公彦疏:“柳者诸色所聚,日将没,其色赤兼有余色。”此聚之义。《尔雅·释地》:“日所入为大蒙。”《淮南子·天文训》:“日至于虞渊,是谓黄昏;至于蒙谷,是谓定昏。”此蒙之义。《左传》哀公二十七年:“乃救郑,及留舒。”郑玄笺《诗》引作柳舒,是柳通留。此留之义。聚,是日落时其色赤兼有余色之象;蒙,是日落时有蒙昧之象;留,日将落时有系留之象。伪孔传:“日入于谷而天下冥,故曰昧谷。”古代注释家们虽训解有不同,其只言字义而不及昧谷究竟在何处则千篇一律。倒是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说“日入处地名”,为着边际。王充《论衡·说日篇》:“日旦出扶桑,暮入细柳。扶桑,东方地。细柳,西方野也。桑柳天地之际,日月常出入之处。”王氏从宇宙宏观角度说日之行,不承认日有出入问题。但是他承认细柳与扶桑相对言,是个地名。细柳当即《尧典》之昧谷或柳谷。《淮南子·天文训》说“日出于旸谷”,“日入于虞渊之汜”。《太平御览》引作“日入崦嵫经细柳入虞泉之地”,是《淮南子》所谓“日入于虞渊”,与细柳有关。然而细柳到底是什么地方,无人说明白。牟庭《同文尚书》说“柳谷者盖日入之处也,日入之处亦可望而不可至,故度于西而名之曰日入之柳谷也”,是无可奈何的实话。东方的嵎夷曰旸谷,古人或说在青州之东海边或说在辽西或说在朝鲜,虽莫衷一是(当以在青州东海边为确),但毕竟能考出一个确切地点,这大概因为东方濒海的缘故。而日入之西方昧谷或柳谷,只知在西,却不能确指何地,这大概由于西方尽是陆地,往西无限的缘故。总之“宅西曰昧谷”一语,是说和仲居西方某地测日影看中星之处。西是什么地区,昧谷是西的什么地方,今已不能查实。

寅饯纳日,

    “寅饯纳日”与“寅宾出日”相对言,不论字面意义怎么讲,其实质性的内容都是在那里测日影以定秋分点。沈彤《尚书小疏》云:“旸谷立表正面卯位,昧谷立表正当酉位。故必出日之影当表西,纳日之影当表东,于南北皆无少欹邪!则日躔正值卯酉之中,而春秋分可定。此宾饯二句确疏也。”沈说至确。居南居北测日影看影之短长,至短为夏至点,至长为冬至点。居东居西必在卯酉之位,测日影看影之偏正,居东而影至正则是春分点,居西而影至正则是秋分点。南北测在中午,东西测在旦夕。南北东西都是实测。是先不知二分二至之点,通过多日实测而后知。不是已知二分二至,通过一日实测而证验。

    测日影的具体办法,应据《周礼·大司徒》、《土方氏》及《玉人》职为解。即用圭表测影法,立八尺之表,用一尺半之圭测度日影之短长。郑玄注《大司徒》引郑众云:“影夕,谓日跌影乃中,立表处大东近日也。影朝,谓日未中而影中,立表处大西远日也。”但是,《周礼》所载乃周制,以之解尧事,只可做参考,不可指实。

    “寅饯纳日”四字,《尚书大传》作“寅饯入日”,《五帝本纪》作“敬道日入”,《集韵》引作“寅浅纳日”,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作“寅浅入日”。段氏说,古文《尚书》当作浅,今文《尚书》当作践,《尚书大传》作饯,乃后人所改。段氏训浅为践,据《说文》“践,履也,蹈践也”,释“寅浅内日”为“蹈履日入之路也”。段说迂曲不可从。说古文《尚书》作浅,亦恐不然。《经典释文》:“饯,贱衍反,马云‘灭也’。”亦不言马本作浅。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史记》载此经,于‘寅宾’、‘寅饯’皆以敬道为训诂,道即导字,导犹引也,兼有迎送二义。《周语》‘候人为导’,注云:‘谓宾至为先导也。’此迎来而导之使至者也。《孟子》曰‘有故而去则君使人导之出疆’,此送往而导之使去者也。‘寅宾’者迎日所出之意,故曰‘敬道日出’。‘寅饯’者送日所入之意,故曰‘敬道日入’。”陈氏据《史记》释‘寅饯’为敬导,义实明顺。

平秩西成。

    “平秩”,二字说解见终上文“平秩东作”解,是划分次序的意思。“西成”,据《仪礼·大射》郑玄注:“西为阴中,万物之所成,故曰西成。”伪孔传:“秋,西方,万物成。”孔颖达疏:“秋,位在西,于时万物成熟。”蔡沈《书集传》:“西成,秋月物成之时,所当成就之事也。”知是秋天万物成熟的意思。四家解“西成”为秋天万物成熟,是对的。

    但是“平秩西成”全句意义是什么则所云全不得要领。“平秩西成”,意思是划分秋天万物成熟过程的次序。进一步的意思是既“寅饯纳日”,确定秋分点之后,还要根据秋天万物成熟的自然有序的过程划分秋季的其余节气。林之奇《尚书全解》:“平秩东作、南讹、西成、平在朔易者,阴阳四时之气运于天地之间,造化密移,莫不有序。平秩者,平均次序也。在,察也。所以候其节气之早晚,如后世分定二十四气之类也。”林氏此说除“平,均也”可商以外,其论“平秩西成”一句的意义在于“候其节气之早晚”,至为精卓。伏生《尚书大传》引古传说“西成”之义云:“趋收敛,以顺天道。”伪孔传云:“平序其政,助成物。”都不是经文本有之义,不可从。

宵中星虚,

《尔雅·释言》:“宵,夜也。”《史记·五帝本纪》作“夜中星虚”。《史记》录《尚书》常以训诂代经文,是宵即夜,与昼对言。《周礼·挈壶氏》郑玄注云:“夜中者日不见之漏与见者齐。”蔡沈《书集传》云:“宵中者,秋分夜之刻于夏冬为适中也。昼夜亦各五十刻,举夜以见日,故曰宵。”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云:“日阳而夜阴。春为阳故言日,秋为阴故言宵,互相备也。”是“宵中”即秋分之日,与春分之日言“日中”一样,都是昼夜等长的意思。昼夜等长是确定春分和秋分的一项根据。“宵中星虚”,谓秋分之日初昏时于正南方天空出现的中星是虚。

星,中星。中星是昏时于正南方天空出现的星。不是说二十八宿四方各七宿之中间一宿。中星其实每天昏时都有。《尧典》记载的四中星是当时二分二至四天昏时见于天正南方的星,用它确定二分二至。虚是二十八宿北方七宿之一。黄镇成《尚书通考》:“北方七宿曰南斗、牵牛、须女、虚、危、营室、东壁,有玄武之形。”虚,恰好是北方七宿中间一宿。但是《尧典》所谓中星不是指此而言。伪孔传:“虚,玄武之中星,亦言七星皆以秋分日见。”孔颖达疏:“北方七宿则虚为中,故虚为玄武之中星。举虚中星言之,亦言七星皆以秋分之日昏时并见。”二孔之说误甚。

以殷仲秋。

    殷,正也。说见经上文“以殷仲春”解。“以殷”、“以正”,是说测四中星的意义,首先是确定二分二至四个中气。分至既定,则接着便可确定四个仲月。四个仲月既定,则其余四孟四季八个月随之亦可定。“以殷仲春”,是确定仲春二月;“以正仲夏”,是确定仲夏五月,“以殷仲秋”,是确定仲秋八月;“以正仲冬”,是确定仲冬十一月。仲春二月既定,则岁首为孟春一月不言自明。据《尧典》“以殷”、“以正”的说法,知古代确定十二个月和岁首的办法主要是测中星。

    但是古代另有斗建之说,即根据北斗星之斗杓所指确定月份。寅卯辰列东,巳午未列南,申酉戌列西,亥子丑列北,斗杓指寅即建寅之月,指丑即建丑之月。此说始见于《汲冢周书》之《时训篇》。根据此说,定月份须看斗杓所指,不看中星,与《尧典》不同。斗建说之误,祖冲之早已指出:“月位称建,谅以气之所本。名随实著,非为斗杓所指。近校汉时已差半次,审斗节时,其效安在!”(《宋书志》引)梅文鼎《疑问补》云:“孟春自是寅月,何尝以斗杓指寅而后谓之寅月哉!如必以斗杓指寅而谓之寅月,则亦有寅年寅月寅时,岂亦以斗杓指寅而谓得以谓之寅乎!”梅氏言及《尧典》“以殷”、“以正”时又说:“此四时分配四方而以春为岁首之证。夫既有四仲月以居卯午酉子之四正,则自各有孟月季月以居四隅。仲春既正,东为卯月,其孟春必在东之北而为寅月,何必待斗杓指寅乎!故‘日中星鸟’、‘日永星火’、‘宵中星虚’、‘日短星昴’并只以昼夜刻之永短为凭,以昏中之星为断,未尝一言及于斗杓也。”这就是说,考中星,定四中气,是古代定月份的基本方法。“以殷仲秋”,是根据“宵中星虚”确定秋分点,又根据秋分点确定仲秋八月。仲秋八月既定,则孟秋七月,季秋九月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