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舜文化研究研究成果虞舜大典(近现代文献卷七)
信息搜索
尧舜时代研究(节选)(一)
 
虞舜大典(近现代文献卷七)  加入时间:2013/6/5 11:08:00  admin  点击:5755

尧舜时代研究(节选)

 

 

马光

 

第四章尧舜时代的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

 

中华文明自古源远流长,广大人民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明,尧舜时代就是中华文明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阶段。这一时期,在先民们的辛勤劳作下,生产力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达到史前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人们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也相应的提高,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人类的进步。在此基础上,规范人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礼仪制度初步建立,而这些制度的确立进一步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步。与此同时,先民在创造物质文明和制度文明的基础上,还享受了丰富的精神生活。为了全面反映当时社会发展状况,本章就尧舜时代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制度文明状况作深入分析,以便了解尧舜时代在中华文明发展史中及在国家产生前的重要地位。

 

第一节尧舜时代的物质文明

 

尧舜时代社会生产发展程度已经达到史前时代所能达到的最高水平。本节文从农业、饲养业、手工业、建筑业等方面入手,考察尧舜时代物质文明的发展程度。下面就此展开论述。

从已有资料来看,尧舜时代,农业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主导地位,并且陶寺先民过上了稳定的农业定居生活。《尧典》:“帝()曰:‘弃,黎民阻饥,汝后稷,播时百谷。’”舜帝派后稷按季节种植百谷,来解决族民的饥饿问题,这在《孟子·滕文公上》亦有记载:“后稷教民稼穑。树艺五谷,五谷熟而民人育。”可见,农业是当时人们生存的基础。

史料记载当时耕种工具有耒耜和铫耨。《世本》:“垂作耒耜、垂作铫耨。”[1]垂是舜时的人物,舜曾任命他为“共工”。关于耒耜的发明,《世本》尚有“鲧作耒耜”[2],引言部分还谈到了炎帝时代发明耒耜[3]。不管是炎帝时发明的耒耜,还是舜时发明的耒耜,这不影响耒耜和铫是当时起土、开垦耕作的器具。考古发掘证明尧舜时使用耒耜作生产工具,考古工作者在陶寺遗址的部分灰坑的坑壁上发现了木耒痕迹,木耒分为双齿和单齿。双齿木耒属平行双齿,齿长10多厘米,宽约3~4厘米。单齿木耒齿长一般为30厘米,宽约10厘米。除耒耜和铫耨外,尧舜时代还有其他生产工具。出土资料表明,当时的生产工具种类繁多,有石铲、石斧等,但以石铲最为常见。石铲上半段往往有清晰的捆缚装柄痕迹,晚期则出现了肩石铲。陶寺早、晚期还发现了一种曲尺形薄片石器,当是一种复合工具的刃部。石制生产工具有大多数是磨制的,打制、琢制为数极少。与木制生产工具相比,石制工具拥有锋利的刃部,更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陶寺晚期的生产工具还有蚌制的,如骨蚌器、蚌刀等,这是与陶寺早期生产工具不同之处。

在人民辛勤劳动及生产工具质量提高的基础上,尧舜时代粮食的产量进一步提高,出现了专门储藏粮食的仓廪。《孟子·万章上》载:“帝()使其子九男二女,百官牛羊仓廪备,以事舜于畎亩之中。”仓廪的出现在考古资料中可以得以证实,陶寺墓葬中发现了一件木制的“仓形器”(M301525),器高24厘米,底径为158厘米,下部为一圆柱体,上有蘑菇形盖,圆柱体周围凹进三个拱形顶小洞,但三洞各不相通。“仓形器”整体形状像秦汉墓中的攒尖顶陶仓[4]。“仓形器”从某种意义上讲是当时仓廪的象征物。这就表明当时粮食产量较大,仓廪成为人们储藏粮食的专门工具,也说明农业得到发展,并在人民生活中占重要要位。

其次,再来看陶寺时代的居室构造。就居室而言,当时的房子有地上建筑、半地穴式和窑洞三种,房子面积多在6~9平方米左右。地上建筑的房屋,有稍加夯打筑成的墙基,有经过多次维修的墙基,有的经过多次改建。窑洞是黄土高原地区特有的一种建筑形式,因地制宜,建造方便。陶寺早期发现了天井式院落的成组窑洞建筑,天井有通往地面的坡道和供炊爨用的灶台,室内发现因洞顶坍塌而被砸死的猪以及釜灶、小口折肩罐、小罐等完整器物[5]。考古工作者在陶寺晚期文化遗址中发现了房屋的遗迹,但房子的东、南、北三面都已被破坏,从残存部分来看,应该是一圆角方形的房子,整个房子地表由05厘米的白灰面涂抹而成,残余墙壁上也有白灰皮的痕迹。[6]陶寺早期灰坑中,发现了刻划有几何形图案的白灰墙皮,可能是—种较高级房子的壁饰[7]。白灰的使用有利于防潮、增加室内亮度。

同时,陶寺遗址早、中、晚期都发现了水井,井深10余米,近底部有木构的护壁井圈,同汤阴白营的水井结构近似[8]。水井的开凿是陶寺先民改造自然的成果,这有利于社会生活的发展。水井既可作为生活用水的来源,也可以用来浇灌农田。水井的发现印证了史料中的“化益(伯益)作井”[9]的说法。

定居农业生活促进了家畜饲养业的发展。畜养的家畜有猪、狗、牛、羊等。鸡在前仰韶时期就已存在[10],陶寺先民饲养鸡应在情理之内。猪的饲养规模最大,这在考古发掘中有鲜明体现,考古发现了众多的猪下颌骨,大型墓中有的有整个猪骨架,如M3015中,死者足端近墓壁处有猪骨架一副。中型墓中则发现随葬猪下颌骨,猪下颌骨数目多少不等,半个或一个最多,有的有十多副,最多的一墓(M3084)超过30多副[11]。墓葬中整猪骨架或数十副猪下颌骨随葬的事实证明,随着农业的发展,以养猪为主的家畜饲养业得到空前的发展。

除农业和家畜饲养外,狩猎在社会经济生活中也占有一席之地。当时的狩猎工具是箭。陶寺遗址中发现了数量较多的镞,镞有石制、骨制、蚌制三种。其中石镞的数量较多,在M3015中出土了三枚,且成组出现,每组10~22枚不等,这些石镞是捆绑成束或插在箭箙内使用。主要是薄片三角形无铤镞,同时也有一些菱形有铤石镞。骨镞,通体磨光,锋呈三棱状,圆锥状短铤。蚌镞,镞身断面呈三角形,脊和两翼郂出血槽,圆锥状铤。箭的使用增强了人民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能力,有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

农业和家畜饲养业的发展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尧舜时代手工业包括制铜业、制陶业、纺织业、石器、骨器、玉器、木器诸方面。

首先,我们来看这一时期制铜业的发展状况。1983年,考古工作者在陶寺遗址的一座不大的墓中发现一件铃形铜器,该铜器长63、宽27、高265厘米。经专业鉴定,含铜量为9786%,属纯度较高的红铜,为铸造产品。这就说明,最晚在陶寺晚期,先民就能炼出纯度较高的铜液,并且掌握了复合范铸工艺。“以往发现的铜器中,除广河齐家坪的一件空首斧是复合范铸造外,其余都是锻造或虽为锻造但不曾使用范芯。”[12]可见,当时先民已经掌握了铜的冶炼、铸造技术,并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尽管只发现了一件铜器,但意义是重大的,它标志着当时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制陶业主要表现在陶器的制作上,当时已有陶窑,制陶的生产工具主要是陶垫,陶垫分近长方体和近椭圆两种。陶器陶质则分夹砂陶和泥质陶两类,两类中以灰色为主,黄褐色次之。此外还有一定数量的泥质磨光黑陶和泥质磨光褐陶。制法有手制、模制、轮制三种。早期陶器多为手制,轮制极少,陶胎一般较粗厚。晚期凡泥质陶用轮制,多见于高圈足豆、簋、单耳罐、杯等器形。模制则多见于鬲、斝、甗;手制多见于扁壶、折肩罐等器形;陶胎一般较早期显薄。纹饰上,早期以绳纹为主,篮纹和方格纹极少。泥质磨光陶多半是在整个陶胎打绳纹的基础上,根据需要再把绳纹抹去加以打磨使之光亮。少数磨光黑陶有明显的表皮脱落现象和涂抹痕迹,可能是涂在陶器表面的陶衣。晚期则以绳纹、篮纹为主,此外还有一定的方格纹。陶器多见平底和小平底,圜底器极少,三足器只见斝、鼎,有少量的圈足器,早期主要器形有“釜灶”、鼎、斝、甑、罐、单耳罐、壶、盆等,晚期主要器形有鬲、甗、罐、斝、盆、簋、豆、壶和杯等。

通过上面的对比,我们发现陶寺制陶发生了变化,其进步主要表现为:一是制作方法,由陶寺早期的手制发展到陶寺晚期的轮制为主。晚期的泥质陶器底部一般都有从轮盘上割离遗留下的偏心螺旋纹,表明已广泛使用快轮成型制坯法,从而保证了器形规整,陶胎薄而匀称,并出现了厚度仅12毫米的薄胎器物。二是熟练地掌握窑温和氧化气氛的还原技术,从而使晚期陶器质地坚硬,陶色纯正。三是较广泛地使用袋足、把手和圈足,增加了陶器的适用性。[13

纺织业上,陶寺遗址中出土了石纺轮、陶纺轮和陶纺锤,用来纺织。这一时期的纺织品有网状麻类编织物厚度有约1厘米的,也有厚04厘米的,同时还发现了平纹织物。陶寺的纺织物经纬线条排列,有的比较粗松,有的却相当紧密。从某些织物的痕迹上还能看到有黄、白、红、灰等多种颜色,可见当时人们已经掌握了一定的织染技术。

在骨器、玉器上,陶寺水平没有达到大汶口文化晚期、山东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那样高的水平,现将陶寺时期骨器、玉器的情况简述如下:

骨器方面,数量不多,陶寺早期主要器形有铲、镞、锥、针、笄等,晚期则出现了骨凿,墓葬中还发现了骨匕。

玉器较为稀少。考古工作者在陶寺早期遗址中发现了残玉瑗一段,这件玉瑗扁平磨光半透明,肉内厚外薄,郭呈圆刃状,好由两面琢钻,好的直径大于肉的宽度。后来在陶寺墓葬中又出土了数件玉瑗。这一时期的玉器还有玉钺和玉琮。玉钺长方形,扁平磨光,一侧中部钻一孔,便于缚柄;另一侧磨出双面刃。玉琮外方内圆,外周或作八角形,制作相当精致。玉钺属于仪仗器物,《史记·周本纪》载:“周伐纣,周公旦把大钺,毕公把小钺,以夹武王。”可见,掌有玉钺的人拥有较高的身份和地位。玉琮的用途,有的学者将其视为宗教活动中的“法器”。不管玉琮的用途是什么,但拥有玉钺和玉琮的人应是少数特权阶层。墓葬中还发现了玉质装饰品,如臂环、玉梳、玉管等。

尽管骨器、玉器的水平不如大汶口文化晚期、山东龙山文化和良渚文化,但在加工制作方面,一些难度较大的技术日趋成熟,如玉料、骨料的切割、钻孔、复合等。人们能在长6~7厘米、直径不过1厘米的玉管上钻出极其精美的头饰。有的臂饰是用绿松石或很小的蚌片镶嵌而成,其中有一件臂环是由直径不过15毫米,厚度不过1毫米的蚌片镶嵌而成。这充分表明当时已有特别精细锋利的切割工具,同时还有高超的专门工艺技术。

这一时期,木器亦得到发展。木器种类有鼓、圈足盘、长方平盘、斗、豆、案、俎、匣、“仓形器”等,其中以各种形式的木豆最多。这些木器大都合缝严密,方正规矩,棱角分明,做工相当精细,细微之处恰到好处,显示了精湛的木工工艺。如“仓型器”等器壁的弧线处理,尤其令人惊叹,反映了当时高超的木工工艺水平。早期大墓M3002中出土了一套十三枚大小厚薄依次排列的石锛,M3015中出土了一组6件大小的石锛,石锛都是石头磨制而成,呈扁长方形。成组石锛的出土说明当时木工有专用的手工工具,专用工具有利于开料解板、取齐刨平、榫卯接缝、合缝严密。专用工具成组的发现,加之出土木器数量、种类的繁多,说明当时社会上已出现了从事木器生产的专业木匠。

另外,陶寺墓地出土的部分木器上发现有用漆作镶嵌粘合剂的。如M1111M3015所出木豆,彩皮剥落时呈卷状,与漆皮相似。可知这些器物调配颜色所用涂料,应该是漆树树脂。“这批目前所知中原地区最古老的木()器标本,无论从器形、制作工艺和纹饰来看,与商、周时期已十分发达的漆器有直接关系,为揭开我国黄河流域漆器起源的奥秘,提供了重要依据。”[14

尧舜时期,建筑业也有发展,修筑了城。《世本》载:“鲧作城郭”[15],“尧使禹作宫。”[16]说明尧舜时代已经修建了城,后来的考古发掘也证实了这一点。2001年,考古工作者在陶寺遗址中发现了中期城址,该城结构布局复杂,建筑方法高于长江中游屈家岭文化古城,但落后于夏商时期,说明陶寺城址向城址发展的高级阶段迈进。陶寺城址是目前发现的黄河流域史前最大的一座城址。同时,在陶寺城址中发现了红铜铃,墓中发现了鼍鼓、“土鼓”、特磬等重要礼器。窑穴说明陶寺城址有大型仓储存在。最引人注目的是,考古工作者在后来发掘城址的过程中,发现大型祭祀区和宫殿区[17]。

城址、鼍鼓等礼器、祭祀区和宫殿区的发现一方面体现了尧舜时代社会生产力的提高,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另一方面为我们研究文明的起源和早期国家的出现提供了宝贵的资料。陶寺城址发现的意义不可低估。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尧舜时代物质文明的发展状况:当时社会经济以农业为主,人们过着定居生活,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家畜饲养业的发展;在农业、家畜饲养业的影响下,这一时期的手工业亦加速发展。铜的冶炼、铸造均反映了当时技术的高超,社会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陶器制作也从手制发展到轮制,骨器、玉器及各种精美的装饰品的生产技术比较先进,而且产品的数量、种类繁多,呈多样化、专业化发展趋势,表明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手工生产的专业工匠,某些手工业脱离了农业,成为独立的生产部门。一些产品专供上层享用。尽管陶寺文化玉器、骨器的制作比不上良渚文化,陶器制作比不上山东龙山文化精良,但陶寺文化还是有自己独特之处,如冶铜、镶嵌、彩绘技术,成组工具的制作,都显示了自身的特点。古城、宫殿等建筑更为直观的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

 

第二节尧舜时代的制度文明

 

尧舜时代,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与其相适应的若干行为准则、礼仪制度也逐步得以确立。反过来,这些准则、礼仪规定进一步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文明发展程度,对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本节主要探讨尧舜时代的制度文明。

一、礼制

礼制是尧舜时代制度文明中的重要一项。有关礼的含义,《说文·示部》云:“礼,履也。所以示神以致福也。从示从豊。”段注曰:“礼有五经,莫重于祭,故字从示。豊者,行礼之器。”“履,本义为踩,践踏。引申为实践,执行。”[18]由此可见,“礼”字的本义是人们进行祭祀上天的活动,以求上天保佑、赐福。尧舜时代,科学水平低下,人们对自然的认识有限,他们在自然面前十分迷茫,显得无能为力,同时自然给人们带来种种灾难。由此,人们产生了敬重上天的意识,认为上天操纵着—切,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尧舜时代祭祀之礼初露端倪。《尚书·尧典》:“()乃命羲和,钦若昊天。”“钦若”是敬顺的意思。说明尧时人们心目中对上天充满崇拜之情,他们恭敬地对待上天。《尧典》又云:“()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望于山川,遍于群神。”“类”是当时祭天名称,它不是一种规定的祭祀制度,而是一种非常规的祭祀方法,时间上具有不确定性。古代“非时祭天”(即“类”)有两种,第一种摄位时执行,如上文所记,第二种情况军队出征时祭祀上天。如《礼记·王制》:“天子将出,类乎上帝。”马融为“上帝”作注云:“上帝,大乙神,在紫微宫,天上最尊者。”“禋”字,《说文》解释为“絜祀也。一曰精意以享为禋。”对于“六宗”,其释法有两种。第一种说法《今文尚书》欧阳、夏侯认为:“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时,居中央,恍惚无有,神助阴阳变化,有益于人,故郊祭之。”《古文尚书》解释是:“六宗,天地神之尊者。谓天宗三,地宗三。天宗:日、月、星辰;地宗:岱山、河、海。日、月为阴、阳宗,北辰为星宗,岱为山宗,河为水宗,海为泽宗。”对于这两种不同的解释,对照“禋于六宗”后文“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可以看出第一种说法更符合事实。由此可知,舜在接受尧的传位后,进行了“类”这种“非时祭祀”来祭祀上天,以此获得上天的保佑,为他及其人民赐福。

舜除了祭祀上帝天神外,祭祀范围还涉及自然领域的山川、丘陵、坟衍。《尚书·尧典》载:

()望于山川,遍于群神……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

这里山川指的是五岳、四渎,群神指丘陵坟衍。

在祭祀天神以求保佑思想的指引下,这一时期出现了祭祀祖先的礼制。《史记·五帝本纪》:“舜受终于文祖。文祖者,尧大祖也。”《史记集解》郑玄曰:“文祖者,五府之大名,犹周之明堂。”《史记索隐》引《尚书帝命验》云:“五府,五帝之庙,苍曰灵府,赤曰文祖……唐虞谓之五府,夏谓世室,殷谓重层,周谓明堂,皆祀五帝之所也。”《尚书·尧典》载:“归,格于艺祖,用特。”“艺”是“祢”的异体字。这充分说明舜继承尧位后要祭祀其祖先,同时舜每次巡守四岳回来后,都要用特牛来祭祀祖先,事死如事生。

祭祀在考古中也鲜有发现,在山西襄汾陶寺遗址中发现了祭祀区,城址祭祀区内的ⅡFJT1是迄今发掘最大的陶寺文化单体建筑,其形状奇观,规模宏大,结构复杂,集观测与祭祀功能于一体[19]。而这些遗址的年代正与尧舜时代相对应,这就为我们研究该时期的祭祀提供了有力的实物依据。

通过以上分析可得知,尧舜时代由于时人对自然界了解有限,对天产生了崇拜,他们祭拜上帝神,对其表示敬重以获得天神的保佑,后来祭拜的范围进一步扩大,五岳、四渎、丘陵、坟衍也成为人们祭祀的对象,同时祭祀祖先这种古老的制度亦出现了。这些祭祀活动正是五礼中的吉礼,也是尧舜时代最原始的礼制。

尧舜时代除了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吉礼外,还出现了凶礼和宾礼。凶礼是哀悯唁忧患之礼,宾礼是接待宾客之礼,如《周礼·春官·大宗伯》所云:“以凶礼哀邦国之忧……以宾礼亲邦国。”《尚书·尧典》载:

二十有八载,帝乃殂落。百姓如丧考妣,三载,四海遏密八音。

史料说明尧死后,百姓就像失去自己的父母一样悲痛万分,百姓为了表达对尧帝的思念之情,三年内没有演奏音乐、举行歌舞。说明尧舜时凶礼中的丧礼已存在,“以丧礼哀死亡”[20]。

这一时期人们的墓葬有一定的埋葬习俗,这从考古资料中可窥见一斑。

人死后,一般要用麻类编织物殓尸,墓圹是长方形土坑坚穴墓,其木棺视死者生前贫富而定,大中型墓葬有葬具,其葬具有前、后横置的挡板宽出两侧壁板的“”形的,也有“”形的(葬具四角各立一圆木,在四个柱角之间连以木板),这种不规范现象是木棺刚出现时原始性的一种体现。棺内底板上铺网状麻类编织物,死者裹以平纹织物,富有者还在棺盖上覆麻类编织物一层,两侧垂于棺底。下葬时用麻绳束棺。少数墓发现铺撒硃砂或涂朱现象,包括部分没有葬具的墓,这反映了人们原始的宗教意识。从葬式上看,几乎所有的墓都是仰身单人葬,大都头向东南[21]。墓葬中有随葬品,大型墓的随葬品种类丰富,而中小型墓中的随葬品却相当少,有的小型墓中无随葬品。随葬品的摆设有一定布局,一般来说,死者的右侧主要放置炊具和饮食器具,左侧主要放置乐器、工具、武器、玉器等。装饰品的摆放也有一定的习俗,如梳、笄、头饰都放在头顶,琮或臂环套在或放在右臂尺骨、挠骨上等。到陶寺文化中期,早期大墓习见的世俗陶器、木器、石礼器等器物变少,随葬品中更多的是玉器、漆器和彩绘陶器[22],这些变化说明人们的丧葬观念和礼仪随着时间的推移发生了巨大变化。

尽管这些墓葬反馈的信息有限,但从埋葬方式及随葬品的布局来看,陶寺居民的埋葬有较为固定的规定,是按照一定的礼仪制度进行的。

宾礼在尧舜时代也出现了。舜在继位前,曾经在明堂四门外迎接部落首领,“宾于四门,四门穆穆”[23]。《尚书·尧典》“既月乃日,觐四岳群牧,班瑞于群后”则记载了舜帝在摄政后接见四方首领的情况。更能详细反映宾礼的是“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史记集解》引郑玄曰:“巡守之年,诸侯见于方岳之下。其间四年,四方诸侯分来朝于京师。”这则材料为我们提供了舜朝觐和会同之礼。朝觐指的是四方首领轮流去拜见舜帝,其名称为“春见曰朝,夏见曰宗,秋见曰觐,冬见曰遇”[24]。会同之礼指舜在巡守之年,四方的首领同时到“方岳”拜见舜帝。

揭开历史的迷雾,尧舜时代的吉礼和凶礼展现出来,朝觐和会同之礼形成。

二、官制及其考核

尧舜时代官制建立起来,且人员数目呈上升趋势。尧时期,公职人员的设置较少,人员设置主要在农业和天文历法方面,如《尚书·尧典》记载尧任命羲氏、和氏制定天文历法。到舜时,官员的设置日益增多,《左传·文公十八年》:“昔高阳氏有才子八人,苍舒、、梼戭、大临、尨降、庭坚、仲容、叔达,齐、圣、广、渊、明、允、笃、诚,天下之民,谓之八恺。高辛氏有才子八人,伯奋、仲堪、叔献、季仲、伯虎、仲熊、叔豹、季狸,忠、肃、共、懿、宣、慈、惠、和,天下之民,谓之八元。此十六族也,世济其美,不陨其名。以至于尧,尧不能举。舜臣尧,举八恺,使主后土,以揆百事,莫不时序,地平天成;举八元,使布五教于四方,父义、母慈、兄友、弟共、子孝,内平外成。”舜除举十六族外,《尚书·尧典》有舜举禹、弃、契、皋陶、益等二十二人为官的记载。为什么“八恺”、“八元”在尧时不能举,到舜时却得以任用,同时舜所举人员比尧要多得多呢?对此,笔者赞同王晖先生的观点,王先生认为:“舜时代,由于禹治水引起氏族部落的大融合,公共事务的管理日趋重要,各种官吏便出现在政治舞台上。”[25]除此之外,笔者还认为尧时所设官职之所以比舜要少,是因为每种制度的创立总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尧时设官仍处初始阶段,而舜是随着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分工日益精细的实情而设置官职,所以所需官职亦日益增多。“有虞氏官五十,夏后氏官百,殷二百,周三百”[26],正是官制日趋完善的反映。

尧舜时代官员的选拔有一定的标准。其核心是选才以贤,发挥其特长。《上博楚竹书()·容成氏》载“万邦之君皆以其邦让于贤”[27]。官员的选拔是根据贤人的特长而授于其职,做到各尽其能以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羲、和家族精通天文历法,于是尧举羲和等人制定历法;禹家族善于治水,舜任用其为司空主管治水。

官吏考核制度也相应确立。《尧典》:“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又《尚书大传》:“《书》曰:‘三载考绩,三考黜陟幽明。’其训曰,三岁而小考者,正职而行事也;九岁而大考者,黜无职而赏有功也。”说明三年进行一次小考,九年进行一大考,根据大考决定任职者的功绩,表现好的、长期累积有善政的得到提升;反之,降职并加以处罚。鲧便是因治水九年,“功绩弗成”而被“殛于羽山”[28]。

三、天文历法和法制萌芽

尧舜时代是中华文明起源的重要时期,众多的制度产生于这一时期。上文谈及尧舜时代的礼制和官制,下文就当时的天文历法、乐制及法制作一论述。

1.制定天文历法

尧舜时代,人们对天文历法已经有初步认识。《尧典》载:“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民时……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这反映了尧派羲氏、和氏观测天象、制定历法,测定了一年的天数,并规定了四季、八节令。陶寺文化中也有观测天象的遗迹。在陶寺中期遗址ⅡFJT1第三层台基夯土柱中发现了10个号缝,10个号缝之间缝中线夹角为657758度,其中以75度为最多,这种奇特现象引起了考古学者关注,在天文学家的指导下,考古学者通过实地模拟观测,最后发现第三层台基部分的夯土柱是用于构建观测缝,而观测缝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观日定节气[29]。考古资料对史书记载的印证,表明尧舜时代制定天文历法是存在的。

2.制定刑法

中国刑法的源流亦能上溯到尧舜时代。尧舜时代有了较为完整的刑罚制度,同时有了一定的刑罚指导思想。舜刑罚规定:“象以典刑,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30]即象刑、流刑、鞭刑、扑刑、赎刑五种刑罚。象,画象。对于画象有两种不同的说法。其一指设象形,即罪人穿不同形状的衣服以表示犯罪的等级。如《周礼·司圜》疏引《孝经》云:“三皇无文,五帝书象,三五肉刑。书象者,上罪墨蒙赭衣杂屦,中者赭衣杂屦,下罪亲屦而已。”说明象刑是一种穿奇异服饰使罪犯耻辱的刑罚。另一种说法是古人把“画象”解释为在器物上绘图象,因而后世有人说“象以典刑”是把五刑的形象画到器物上,让人们望而生畏,不敢犯罪。曾运乾在《尚书正读》中说:“象,刻画也。盖刻画墨、劓、剕、宫、大辟之刑于大型器物,使民知所惩戒。”第二种说法值得商榷,其实“画象”中的“画”字不是绘画的“画”,而是指“设”的意思[31]。流刑是将罪犯流放远方的刑罚,用来代替五刑(墨、劓、剕、宫、大辟)以减轻刑罚。舜曾流放共工、兜、三苗和鲧到荒凉地区,即《孔疏》引郑玄注云:“其轻者或流放之,四罪是也。”鞭刑和扑刑是用鞭、扑惩罚犯人的一种刑罚,而赎刑是犯人通过交纳一定的黄铜以获得赦免的制度。《尧典》:“眚灾肆赦,怙终贼刑。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反映当时刑罚的指导思想是轻罚,重教化,但对屡教不改之徒则施以刑罚。

尧舜时代是中华文明起源中的重要阶段,中国作为文明古国,许多制度就是在这一时期萌芽的。《尧典》载尧修五礼,尽管五礼具体的情况现在难以想象,但透过历史迷雾,结合当今的考古资料,我们仍能了解对这一时期的礼制。尧舜时代已初步形成了一套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吉礼体系;凶礼也初见端倪,有了较为固定的埋葬习俗;作为宾礼的朝觐和会同之礼业已形成。为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这一时期官制也确立下来,并形成了官吏选拔的标准和考核制度。天文历法也应运而生,刑法的制定也是后代法制的源头。当然尧舜时代的制度尚处于起源阶段,很多还不完善,但一种制度从产生到完善总要经过一个漫长时期,它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实践中不断修改完善的过程。尧舜时代作为中国文明起源中的重要里程碑,不能低估其历史地位。

 

第三节尧舜时代的精神文明

 

在物质文明、制度文明取得发展的同时,尧舜时代精神文化方面也取得了明显的成就。

一、陶寺扁壶毛笔朱书符号

1984年春,考古工作人员在陶寺遗址居住址Ⅲ区的一座陶寺文化晚期的灰坑(H3403)内发现了一件残陶扁壶,该壶仅存留口沿及部分腹片。泥质灰陶,侈口,斜颈,颈、腹间分界明显,腹一面略平,另侧明显鼓凸,鋬作桥形,双鋬相连在口部鼓凸一侧。器表饰竖条细篮纹,双鋬面各有凹槽两道。口长径208、短径92、腹最宽248、残高274厘米。扁壶上有三个用毛笔类工具书定的朱书符号,其中一个位于扁壶鼓凸面一侧,另二个位于残壶扁平的一面,这几个符号引起了学者的高度关注。对于扁壶鼓凸面一侧的符号,李健平先生根据其形状与殷墟甲骨卜辞中已见“文”字(《殷墟粹编》361)几无差异,而将其释为“文”字。同时扁壶上的“文”字与禹的名字“文命”有关[32]。张政烺指出:“这个字同大汶口文化陶文、殷墟甲骨文和现在通行的汉字属同一个系统。”[33]这一说法为多数学者所接受。当然,也有学者认为陶扁壶上的朱书符号不是文字[34]。我们知道殷墟甲骨文具备“六书”结构,是一种比较成熟的文字,而文字从起源到形成需要一个漫长发展过程,陶寺遗址出土扁壶上的毛笔符号应该是“文”字应得以肯定。对于扁壶背面的两个“符号”,学者多持谨慎态度,没有做出解释,只有罗琨先生将其释为“易”,并与扁壶鼓凸一侧的“文”字连续为“易文”,意思是“光明”,同《尚书·尧典》中“文思安安,允恭克让,光被四表,格于上下”意思相同[35]。

陶寺遗址朱书“文”字扁壶的出土,为研究中国早期文明和国家的形成提供了重要的资科。文字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人类社会进入文明时代的重要标志。朱书“文”字在陶寺遗址中的发现反映了当时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笔者在第一节已经对尧舜时代的物质文明状况作了详细论述,陶寺先民农业生产的发展以及手工业、建筑方面所取得的成就表明了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已达到史前较高水平,这为文字的产生奠定了深厚的物质基础。

二、礼乐

中国自古是礼乐之邦,有发达的礼乐文化,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礼乐制度。中国礼乐制度的起源可追溯到尧舜时代,《尚书·尧典》记载舜帝令夔制定音乐及制定的准则:

帝曰:“夔,命汝典乐,教胄子。直而温,宽而栗,刚而无虐,简而无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八音克谐,无相夺伦,神人以和。”夔曰:“於!予击石拊石(郑玄认为:“石,磬也。”),百兽率舞。”

这条材料表明:在乐器的伴奏下,歌和舞是同时进行。

夔制定音乐的说法,《世本》中亦有相关记载[36]。《世本》还有尧、舜的大臣制作乐器的记载,如垂作钟[37]、毋句作磬[38]、夷作鼓[39]。除此之外,当时的乐器,还有琴、瑟。《史记·五帝本纪》载:“尧乃赐舜衣,与琴,为筑仓廪,予牛羊。”这是尧赐舜的琴,后来瞽叟和象合谋害舜后,象就想占有舜的琴[40]。“夔曰戛击鸣球、搏拊、琴瑟”[41],是当时用琴的明证。“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42],反映了当时使用的乐器有瑟。史料还记载舜发明了箫,《世本》载:“舜造箫,其形参差象凤翼,长二尺。”[43

尧舜时代乐器的存在在考古发掘中得以印证。陶寺遗址大型墓葬中出土了若干乐器,如异型陶鼓、石磬和鼍鼓[44]。石鼓系青灰色石灰岩打制而成,上端两面对钻一孔,通长80厘米。鼍鼓为鳄鱼皮蒙鼓,鼓身竖立桶形,由树干挖制而成,外壁着彩绘,鼓腔内还常发现一些黑褐色低温陶的小圆锥体,起调音的作用。异型陶器形似长颈葫芦,筒状高颈,圆鼓腹,腹底中央凸出一孔,周围又有三小孔,颈、腹之间置双耳。这种器物上、下口连通,不可能是容器。在大型墓中每与鼍鼓、石磬同出,可能是古文献中“以瓦为匡”的“土鼓”。作为礼乐器土鼓、石鼓和鼍鼓的出土,真实地反映了当时礼乐制度的存在。

除乐器创造发明外,尧舜时期还有专门的乐章。根据史料记载,帝尧曾命质制乐,质根据山林溪谷的声音制作了《大章》之乐,帝舜时期的乐章则有《九招》、《六列》、《六英》。《吕氏春秋·古乐》载:

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冒缶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舜立,仰延乃拌瞽叟之所为瑟,益之八弦,以为二十三弦之瑟。帝舜乃令质修《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

《尚书·皋陶谟》则记载舜时的乐章为《箫韶》,“《箫韶》九成,凤皇来仪”。《箫韶》也就是《九招》,《史记·五帝本纪》载:“于是禹乃兴《九招》之乐。”《索隐》曰:“‘招’,音‘韶’,即舜乐《箫韶》。九成,故曰《九招》。”

史书还记载了舜弹五弦琴,歌南风的事迹。《史记·乐书》载:“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张守节《史记正义》云:“《世本》‘神农作琴’,今云舜者,非谓舜始造也,改用五弦琴,特歌《南风》诗,始自舜也。”舜唱南风歌史料又见于《韩非子》、《淮南子》、《越绝书》、《说苑·建本》、《孔子家语》、《礼记·乐记》等资料。《南风歌》的内容见于《孔子家语·庙制》,其文曰:

昔者舜弹五弦之琴,造《南风》之诗,其诗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

“南风”指初夏时的东南风。“薰”本是香草名,引申为温暖、和煦的意思。“愠”指恼怒,引申为忧愁和烦恼。“阜”原指大山、丘陵,引申为丰富的意思。这首古歌可以译为:“温暖的南风呀,可以缓解我民众的忧愁和烦恼啊;应时的南风呀,可以丰富我民众的财富和生活啊。”

乐器的发明以及相关乐章的创建赋予了尧舜礼乐特定的意义,使其有了一定社会功能作用。如《上博楚竹书()·容成氏》第十六简云:“辨为五音,以定男女之声。”[45]《礼记·乐记》:“化不时则不生,男女无辨则乱升,天地之情也。及夫礼乐之极乎天而蟠乎地,行乎阴阳而通乎鬼神,穷高极远而测深度。乐著大始,而礼居成物。”说明礼乐与天地同为一体而道理极为深远。正是古人眼中礼乐的这种特殊性,才使得它具有别男女的功用。而“律之小大之称,比终始之序,以象事行,使亲疏、贵贱、长幼、男子之理皆形见于乐”[46],则是对礼乐表现伦理道德功能的充分说明。《郭店楚简·唐虞之道》:“礼畏守乐孙民教也”[47],表明当时礼乐对人民起教化作用。

三、绘画艺术

尧舜先民在从事物质生产的同时,也很注重自身审美艺术的培养,从陶寺遗址出土的器物可以窥见当时的绘画艺术。

尧舜时期的绘画比较原始,主要见于彩陶和木器彩绘上。从陶寺出土陶器来看,彩陶是在陶器烧成后进行绘画,制作彩陶一般是以黑色陶衣为地,上施红、黄、白彩,或用红色地施黄、白彩。陶器上制作的花纹也是多种多样,有圆点纹、条带纹、几何形纹、涡纹、回纹、龙纹、变体动物纹等。就此举例说明,陶寺墓葬出土的陶壶一般在肩部施以彩绘,肩部是以磨光黑陶衣为地,或者用红、白色进行彩绘;或者用红、黄色彩相间绘出圆点勾卷纹。陶瓶彩绘在颈、肩和上腹施以红彩为底色,用白彩勾画图案,或者用红、白彩相互映托形成图案,整个制作造型匀称,相当精巧。陶盆在上腹着磨光黑陶衣为地,有红、白色进行几何图案的绘画。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陶寺遗址墓地中出土了彩绘蟠龙的陶盘,该盘敞口,斜折沿,通高88、口径37、底径15、沿宽18厘米,外壁饰隐浅绳纹,内壁磨光,以红、白彩绘一条卷屈身、双行鳞甲、有鳍、张口露齿、嘴衔羽毛的龙图案。该图案线条匀称、图像为平涂,不仅是迄今中原地区有关龙图像的最早标本,龙的图象具有特定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是一件具有重要意义的艺术珍品。陶豆一般外壁饰隐浅绳纹或贴泥条,盘内壁及豆把多着磨光黑陶衣,盘沿及豆把底部往往施红色[48]。

木器主要是在器身外壁上进行彩绘,绘图时多以红彩为地,以白、黄、黑、兰、绿等色绘出图案;也有一部分器物只用红色进行彩绘,而且彩绘构图已有规划,线条婉转流畅,显出一定功力。需要指出的是:“木器上面的彩陶花纹,与仰韶彩陶花纹迥然不同,已经图象化、抽象化,甚至有些神秘的韵味。”[49]这表明了尧舜时代木器彩绘的进步。

彩绘器物的多种多样性和特定器物进行彩绘的规则性,说明当时先民进行彩绘有自己的审美观,并且形成了一定的特色,精美的彩绘则表明陶寺先民高超的绘画艺术及对绘画艺术的追求。

毛笔朱书“文”字在陶寺陶址的发现,为我们研究尧舜时代的文化生活和中国文明起源和早期国家形成问题提供了新的资料。而礼乐、绘画艺术在尧舜时代的发展状况有利于我们研究中国古代音乐、绘画的发展历程及时代特点。这一切表明,在中国文化发展史上,尧舜时代占有重要地位,尧舜先民创造的精神财富永远保留在中国的史册中。

 

小结

 

尧舜时代作为中华文明起源中的重要阶段,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这一时期社会发生了重大变化。从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已经达到史前最高水平。农业成为社会经济基础和主要部门,随着农业的发展,家畜饲养业亦得到相应发展。在此基础上,手工业也加速发展,青铜铃的发现表明当时冶、铸铜技术的高超;陶器制作已经从手制发展到轮制,陶器数量繁多、种类多样,表现出制陶业的发达;骨器、玉器亦得到相应的发展。手工业中一个显著的特点是,从出土器物的精美程度及手工制作工具来看,社会分工加强,社会上出现了一批专门从事手工制作的工匠,最终导致某些手工部门从农业上分离开来,成为独立的生产机构。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基础上,大型古城得以出现,古城中有专门的祭祀场所。同时,宫殿在尧舜时代已经出现。古城不是普通先民的聚落之地,应是当地权力中心所在地,而宫殿则是当权人物居住地。古城、宫殿赋予了尧舜时代特殊的社会意义。伴随生产力的发展,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加强,天文历法知识已为人们所掌握。在社会生活中,人们形成了较为固定的礼仪习俗,祭祀天神、地祇、人鬼的吉礼体系初步形成,埋葬习俗确定下来,作为宾礼的朝觐和会同之礼业已形成。在社会管理上,人员选拔、考核机制得以确立,并制定了处罚条例,成为后来法律的源头。在创造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的同时,尧舜先民在精神文化生活上亦取得不小进步。文字的萌芽表明尧舜时代文明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高度。与此同时,尧舜先民在音乐、绘画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

城址、显示王权的钺及鼍鼓等器物的发现与铜铃和书写“文”字的扁壶的出土,表明尧舜时代进入新的发展高度,社会正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