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尧舜时代研究(节选)(二)
 
虞舜大典(近现代文献卷七)  加入时间:2013/6/5 11:07:00  admin  点击:2431

第三节尧舜禅让的实质

 

禅让制是上古时代的一种举能授贤制度。清代以前,学者基本予以肯定。到了近代,康有为在《孔子改制考》中提出禅让是孔子的托古改制后,尧、舜禅让遭到怀疑。随后,顾颉刚提出禅让说是墨家为了宣传他们的主义而造出来的,尧舜的禅让是墨家提出的,舜禹禅让故事是后人添加上去的[90]。杨宽则认为尧舜禅让传说来源于神话[91]。当然也有学者对禅让持肯定态度,郭沫若认为唐虞时代是一种母系中心的社会,父子不能相承,酋长产生是由一族的评议会推举出来的[92]。钱穆和郭沫若持同样的观点,他在《唐虞禅让说释疑》中云:“唐虞禅让,为中国人艳传之古史,自今观之或殆为古代一种王位选举制之粉饰的记载也。”蒙文通则认为禅让是争夺的结果:“盖帝丹朱与舜并争而帝,而诸侯归舜,伯益与启争而为天子,而诸侯归启,此虞、夏间揖让之实,其关键乃在得失诸侯也。”[93]尽管今人对禅让制又作了进一步的研究[94],但仍存在分歧,下文笔者就禅让问题进行探讨。

一、先秦诸子及后世出土竹书对禅让的记载

先秦诸子对禅让制提出了各自的看法,尽管诸书记载略有不同,甚至相反,但从记载中我们仍然能够发现禅让制的蛛丝马迹。

儒家通过赞美尧舜高尚的品德,大力宣扬禅让制度。《孟子·滕文公上》:“尧独忧之,举舜而敷治焉。”又《滕文公下》:“如其道,则舜受尧之天下,不以为泰。”儒家的禅让观中包涵着天命思想,《孟子·万章上》载:“万章问曰:‘人有言,至于禹而德衰,不传于贤而传于子,有诸?’孟子曰:‘否,不然也。’天与贤则与贤,天与子则与子。”尽管《荀子·正论篇》提出“尧舜禅让,是虚言也,是浅者之传,陋者之说也”的观点,但这种思想来源于其所处社会现实,不能因此否认儒家对禅让制的肯定。

墨家亦肯定禅让制。《墨子·尚贤上》云:“故古者圣王之为政,列德而尚贤,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故古者尧举舜于服泽之阳,授之政,天下平;禹举益于阴方之中,授之政,九州成。”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墨家的禅让说包含着尚贤思想。

法家在阐述其观点时,即有对禅让制的否定,又有对禅让的肯定。《韩非子·说疑》载:“古者所谓圣君明主者……逼上弑君而求其利也。因曰:‘舜逼尧,禹逼舜,汤放桀,武王伐纣,此四王者,人臣弑其君也,而天下举之。’”显而易见,韩非子批评“舜禹逼上弑君而求其利”的行为,否定尧舜禅让。但是,在禅让制上,他没有充分的证据否定这个事实,这在他的著作中时有表现。《十过篇》云:“尧禅天下,虞舜受之……舜禅天下而传之于禹。”此处,韩非子则肯定了禅让制。韩非子的矛盾心态在《显学篇》得以披露,该篇说:“孔子、墨子俱道尧、舜,而取舍不同,皆自谓真尧、舜,尧、舜不复生,将谁使定儒、墨之诚乎?”表面看来,这则材料是韩非子批评儒、墨对尧舜事迹的不同取舍;实际上,韩非子受时代的局限,在对禅让进行评价时,同样带有主观性。《韩非子》中篡夺说和禅让说并存也是出于这个原因。

道家肯定禅让制的存在,但反对实行禅让制。《庄子·让王》记载了尧欲将其位传于许由、子州支父,舜欲将其位传于子州支伯、善卷、石户之农及北人无择而遭他们拒绝的事实。老子正是通过赞扬许由诸人的高尚情操,以表达他反对禅让制的态度。但道家并没有否认禅让制的存在,道家认为:“且夫尊贤授能,先善与利,自古尧、舜发然”[95],“尧授舜,舜授禹。”[96

后世出土的竹书可以印证禅让制的存在。1993年,湖北荆门市郭店1号楚墓出土了竹简,其中有《唐虞之道》篇,该篇赞扬尧舜禅而不传的精神。《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对尧舜的授贤不授子的禅让作了肯定,“尧见舜之德贤,故让之”[97]。《容成氏》篇除对尧舜传贤作记载外,对尧以前的帝王的禅让也作了记录,“卢氏、赫胥氏、乔结氏……垆氏之有天下也,皆不授其子而授贤,其德酋清”[98],同时该篇还对尧前的一位帝王作了记载,由于简残缺,不知属何帝王,其文云:“于是乎不赏不罚,不刑不杀,邦无食人,道路无杀伤者,上下贵贱,各得其世,四海之处宾,四海之内卤,禽兽朝,鱼鳖献,有无通,匡天下之政十有九年而王天下,三十有七年而泯终。”[99

总之,从先秦时期的资料记载来看,尽管诸子各家对禅让制表达了不同态度,但他们肯定了禅让的存在,竹书的相关记载则是对上古帝王举贤传能的补充。

二、禅让制的实质

禅让作为上古帝王实行的一种纳贤传能制度,包含两层含义:第一层是授贤不授子;第二层是不同族邦首领担任族邦联合体领导者。授贤不授子无需论述。第二层含义则要从尧舜时代的社会环境中来探讨。

五帝时代是“天下万邦”的格局。“万邦”指当时社会上有成千上万个不同血缘关系的邦,有相同血缘关系的群体组成一个族邦。“邦”又称“国”,《左传·哀公七年》:“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这里“诸侯”是后人用语,实际上“诸侯”便是族邦的首领。又“万邦之君皆以其邦让于贤”[100],这一方面说明当时授贤风气流行,另一方面反映了当时族邦的首领是贤能之人。只有贤能之人方能领导本族邦的人民应付恶劣的自然环境,使本族得以生存。《韩非子·五蠹》言:“尧之王天下也,茅茨不剪,采椽不断,粝粢之食,藜藿之羹,冬日麑裘,夏日葛衣,虽监门之服养,不亏于此矣。禹之王天下也,身执耒臿以为民先,股无胈,胫不生毛,虽臣虏之劳不苦于此。”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当时社会生产力低下,人民劳苦,确实需要一位贤能的族邦首领带领本族人同大自然作斗争。

尧、舜、禹便是当时三个不同族邦的著名首领,他们分别代表陶唐氏、有虞氏和夏后氏,他们的活动区域分述如下:

陶唐氏居晋南。论文第三章已对尧主要在晋南活动作了论述,这里再作简要阐释。《左传·哀公六年》:“维彼陶唐,帅彼天常,有此冀方。”冀方应是《禹贡》中的冀州,相当于今山西、河北两省。《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纪》谓尧号“陶唐氏”,其初封地在“今定州唐县是也”。定州唐县即今河北唐县一带。但正义引《帝王纪》又云:“尧都平阳,于《诗》为唐国。”又引《括地志》曰:“今晋州所理平阳故城是也。平阳河水一名晋水也。”卫斯论证了“平阳”不是今太原,应在今山西晋南临汾[101]。近年,在晋南襄汾发现了陶寺文化遗址,王文清认为陶寺文化遗址应为唐尧文化[102]。综合以上事实,笔者认为陶唐初在河北唐县活动,后定都平阳,活动于晋南。

有虞氏亦处晋南。《尚书·尧典》:“女于时,观厥刑于二女。厘将二女于妫汭,嫔于虞。”《集解》引孔安国曰:“舜所居妫水之汭。”皇甫谧云:“妫水在河东虞乡历山西。”《水经注》载:“河东郡南有历山,舜所耕所也,有舜井,妫汭二水出焉,南曰妫水,北曰汭水,西经历山下。”历山处晋南,这从上博竹简中可得知,《容成氏》篇记载了夏桀打败岷山氏后,取其二女琰和婉,北去其邦,即桀离开其南都阳城(今河南登封),跑到北都安邑(今山西夏县),后汤又攻打其北都,桀乃逃之鬲山氏[103]。此鬲山氏就是历山氏,据此,历山当在今山西垣曲、永济一带。上博竹简为战国作品,其可靠性不容质疑。因此,妫、汭二水在晋南。虞的地望,《水经注》载:“河水东过大阳县南。”注云:“桥东北有虞原,原山道东有虞城,尧妻舜以嫔于虞者也。”河东大阳县即今山西平陆县。又《五帝本纪》:“舜,冀州人也。舜耕历山,渔雷泽,陶河滨,作什器于寿丘,就时于负夏。”上文已论历山在晋南,而《括地志》又曰:“蒲州河东县雷首山,一名中条山,亦名历山。”既然雷首山和历山为同一山,则历山下的沼泽当可为雷泽,应即今永济县西的张阳池[104]。有人或根据《孟子·离娄下》“舜生于诸冯,迁于负夏,卒于鸣条,东夷之人也”对舜处晋南提出疑义。其实不然,诸冯、负夏已不可考,而“鸣条”便是“鸣条之野”之“鸣条”,其地在今山西运城。至于说“舜是东夷之人”,徐旭生作了解释:“秦汉是虞县,亦称为古虞国。为舜子商均之封地。孟子曰:‘舜,东夷之人也。’这种情况,可能接近于事实。”[105]有虞氏处晋南亦有考古资料印证,许宏、安也致认为陶寺遗址为有虞文化遗存[106]。读者会问,上文提及陶寺文化为陶唐氏,此又云陶寺文化属有虞氏文化,岂不矛盾?其实并不矛盾,陶寺文化并不属于单个族邦的文化遗址,它应属尧舜族邦的文化遗址。王克林对此问题作了专门论述[107]。

禹兴于西羌,后迁于大夏,定都阳城。禹最初处西羌,《史记·六国表序》:“禹兴于西羌。”《新语》亦载:“大禹出于西羌。”“羌”和“姜”系一音多转,羌即姜,可指姜水,也可指姜姓之地。此处的西羌指姜水流域,即今陕西岐山、扶风、武功一带。禹兴于此,故周人自称“我有夏”,还有“丰水东注,维禹之迹”[108]、“信彼南山,维禹甸之”[109]的记载。禹辅舜后,东迁大夏。大夏之地,《史记·郑世家》集解引服虔曰:“大夏在汾、浍之间。”《左传·哀公六年》:“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夏虚正在汾、浍之间。再后,禹渡河定都阳城(今河南登封)。夏后氏族邦主要活动于晋南豫西一带,考古学上,分布与此的中原龙山文化王湾类型和三里桥类型极有可能是夏后氏的文化遗存[110]。

陶唐氏、有虞氏、夏后氏主要活动于上述地区绝非偶然,河东盐池为三大族邦提供了丰富的食盐,食盐作为人类不可缺少的食品,其重要性可想而知。柴继光认为:“三代先王尧、舜、禹在建立他们的‘帝都’时,除了考虑地理环境、自然条件之外,对河东盐池这个能够为他们部族提供不可选择的盐食资源的因素,无疑会很重视的。”[111]除此之外,尧舜时代发生祸及人类的洪水亦是他们聚集河东的—个重要因素。《尧典》:“汤汤洪水方割,荡荡怀山襄陵,浩浩滔天。”“当尧之时,天下犹未平,洪水横流,泛滥于天下”[112],“当尧之时,水逆行,泛滥于中国”[113]。面对这次洪水灾害,人们只能往高处迁徙,而“山岳绵亘,高原错互的北方的冀州、中央的豫州由于全不会有洪水”[114],便成为人民迁居之处。尽管这些地区受洪水危害较轻,但只有将洪水治理成功,才能从根本上解除洪水的危害。由于当时生产力低下,单个族邦无法完成治理洪水的任务,在这个前提下,尧、舜、禹等众多族邦联合起来,建立了族邦联合体。《尧典》:“克明俊德,以亲九族。九族既睦,平章百姓。百姓昭明,协和万邦。”“九族”指的是和尧有血缘关系的亲族,他们以尧为首领组成一个大的族邦。“百姓”指尧这一族邦外的其他邦的成员。伪孔传:“协,合也。”是古人训协为合,合是分的反义,合是乖的反义。“协和万邦”反映尧和其他族邦联合起来,建立合和关系,组成族邦联合体。尧、舜、禹先后是族邦联合体的领导者,他们空前团结起来,担负起治理洪水的艰巨任务。

由此可见,禅让制是在陶唐氏、有虞氏和夏后氏三大族邦首领之间进行的,禅让的实质就是不同族邦首领担任族邦联合体首领的制度。

 

第四节中国早期国家的建立

 

夏代属于早期国家性质,它是如何建立的呢?按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的国家起源理论:国家的产生是由于原始公社内部社会分工,从而出现了私有财产,产生贫富分化,财富占有者最后利用战争俘虏和本族破产者充当奴隶,形成了奴隶主与奴隶两大阶级的对立,最后维护奴隶主阶级利益的国家机构得以建立。

恩格斯的国家起源理论是否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这需要从实际出发,来考察夏建立前的实情。尧舜时代的族邦联合体有没有出现贫富分化呢?事实证明:认为尧舜时代是一种集体劳动、财产公有的时代是错误的。陶寺遗址为分析当时的社会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1978年到1982年,考古人员在陶寺发掘了700多座墓。这些墓中,大型墓有9座,占总墓数13%弱,分为甲、乙两种,其中甲种大型墓中发现了反映王权的鼍鼓、特磬等器物。中型墓约80座,占总墓数的114%强,分为甲、乙、丙三种,相对于大型墓来说,中型墓中的随葬品的数量减少。小型墓610多座,占总墓数的87%以上,分为甲、乙两种,绝大多数墓中没有随葬品。不同类型墓葬反映了死者生前拥有财富和社会地位的差异。而墓葬的规模和随葬品数量的悬殊,表明在陶寺早期族邦成员共同从事集体劳动、平等分配产品的原则已经遭到破坏,大、中、小型墓反映的是金字塔式的社会结构,反映了贫富分化的加剧。正是贫富分化的出现,导致了传子观念的产生。但这种贫富分化不同于恩格斯所说的贫富分化,这种贫富分化表现在氏族首领与广大族众的分野上,即族邦内部少数人员之所以拥有较多的财富,是由他们在族邦联合体内部处于权力上层的身份和地位决定的,是他们的“贵”决定了他们的“富”,而不是他们的“富”决定了他们的“贵”。

禹传子建夏与他治理洪水有紧密联系。尧舜时期发生了大洪水,禹奉舜之命治理洪水。禹治水的过程,此不赘述,但禹治水成功的效应是不可估量的。禹身体力行,亲自治理洪水,在对公共事业机构的利用、民心向背上,为尧、舜所不及。禹在治水的过程中将众族邦的人力、物力资源集中起来,然后进行人力、物力的协调与再分配。随着再分配活动的扩展和形式化,禹的权力或者说权威也随之扩展与正式化,因为禹作为再分配者的要位愈益成为有用的、甚至成为不可缺少的。禹正是利用这种特权来为自己谋求利益。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提到:“(在许多民族的原始农业社会中)一开始就存在着一定的共同利益,维护这种利益的工作,虽然是在全社会的监督之下,却不能不由个别成员来担当:如解决争端、制止个别人越权;监督用水,特别是在炎热的地方;最后,在非常原始的状态下执行宗教职能。……这些职能被赋予了某种全权,这是国家权力的萌芽。”[115

由于禹族邦善长治水,为了完成治水这项艰巨任务,维护整个族邦联合体的利益,禹承担了治水工作,并被赋予某种特权。尽管承担这些职务的人员具有社会公仆的性质,但由于他们的职位被赋予了某种全权,因而也就产生了国家权力的萌芽。禹随着领导权日益巩固,治水过程中人员、物力这套再分配机制也愈加依赖于禹。这样,禹控制了进行再分配的治水管理机构,从而掌握了天下的人力、物力资源,同时禹的权威逐渐提高,职位也越来越巩固。由是,禹便利用职务之便变公有财产为私有财产,增强本族邦在族邦联合体中的地位和实力,并提拔本族邦成员以培养自己的势力,乃至禹的族邦处于社会的中心位置,“禹爱益,而任天下于益,已而以启人为吏。”[116]表面上看禹准备授贤于益,实际上禹扩充本族势力,举用“启人”担任族邦联合体中的重要职位,为启继位作铺垫,“传天下于益,而势重在启也”[117],启继位已是大势所趋。同时,禹在治水的过程中,与广大劳动人民接触,禹的权威在治水过程中形成,而治水的成功使他在人民心目中的地位空前提高。“美哉禹功,明德远矣!微禹,吾其鱼乎?”[118]是人民对禹的赞扬。夏后氏具备了实行传子的因素。“禹崩,三年之丧毕,益避禹之子于箕山之阴,朝觐讼狱者不之益而之启,曰:‘吾君之子也。’讴歌者不讴歌益而讴歌启,曰:‘吾君之子也。’”[119]禹虽然把职位传给了益,可是其他族邦以启为君,朝觐、讼狱均去启那里,启继位条件成熟。尽管启继位有“启与友党攻益而夺之天下”[120]、“启于是乎攻益自取”[121]和“益干启位,启杀之”[122]两种不同的说法,但是不能因此否认禹治水过程中在人民心目中树立的权威及其获得的财力是启能最后取得胜利的关键因素。由此,禹也由人民的公仆转变为社会的主人,《左传·哀公七年》载“禹合诸侯于涂山”,表明禹臣服了其他诸侯,涂山大会确立了“天下”共主的地位,标志着夏王朝的正式建立。而《国语·鲁语上》载:“昔禹致群神于会稽之山,防风氏后至,禹杀而戮之。”韦昭注:“防风氏,汪芒氏之君名。”即防风氏为汪芒族的首领,禹能在诸侯大会上,有权处决部族首领,说明他已经蜕变为一个专制君主式人物。

禹的统治权还源于他指挥族邦联合体军队对三苗部族进行的征伐。

三苗是南方苗蛮集团的一支,处于长江中游两湖流域,江汉地区是其腹地,势力膨胀时,可过到豫西南一带[123]。早在尧舜时,三苗就与中原华夏集团发生了冲突。《吕氏春秋·召类》载:“尧战于丹水之浦,以服南蛮。”丹水就是流经今陕西东南商洛地区和今河南南阳一带的丹江。又《史记·五帝本纪》载:“三苗在江淮、荆州数为乱。于是舜归而言于帝……迁三苗于三危,以变西戎。”[124]说明,尧时华夏集团与苗蛮集团的斗争已拉开了序幕。舜时,与三苗的斗争更为激烈。《左传·昭公元年》载:“虞有三苗”之患。而《战国策·齐策》记载:“舜伐三苗。”通过对三苗的征伐,舜族邦取得了“北分三苗”[125]的效果。

禹时,三苗发生大乱,禹趁机打败三苗。对于这次征战,《墨子·非攻下》有详细记载:

昔者三苗大乱,天命殛之,日妖宵出,雨血三朝,龙生于庙,犬哭乎市,夏冰,地坼及泉,五谷变化,民乃大振。高阳乃命玄宫,禹亲把天之瑞令以征有苗,四电诱祗,有神人面鸟身,若瑾以侍,搤矢有苗之祥,苗师大乱,后乃遂几。禹既已克有三苗,焉磨为山川,别物上下,卿制大极,而神民不违,天下乃静。则此禹之所以征有苗也。

资料表明这次禹征三苗的战争,禹趁三苗内部发生自然灾害的机会,以“天命殛之”为旗号,打败了三苗的首领,给三苗以重创。自此以后,三苗势力无法再与华夏集团抗衡。

禹与三苗这场以保护族邦联合体共同利益的战争属于共同体“公共事务”的范畴,但是,战争的进行有利于禹集中控制整个联合体的人力和物力,最后提高禹及其家族的威信。战争在国家产生的过程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有学者指出:“战争频繁,更促使族邦内部凝聚力和外部扩张力的增强,成为族邦联合体向王国转变的又一种催化剂……长期的战争,增强了中原族邦内部团结,促使中原地区的夏邦从一个小小的邦盟向具有中央集权制滥觞期特色的夏王国飞跃,历史迈进了一大步。”[126

有些学者还认为,禹可能是个巫师,这就便利了禹利用执行宗教职能来达到神化自己统治权力的目的。

总之,禹个人身份的变化(由人民公仆转变为社会主人)来源于他所承担的社会公共职务的权力越来越集中和越来越不受制约,来源于他所承担这一公职的过程中社会对他越来越没有条件的普遍服从与神化。最后,“禹铸九鼎”[127]、“禹合诸侯于涂山,执玉帛者万国”[128],禹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早期国家,中国文明社会最终形成。

上古帝王实行禅让制由来已久。尧、舜禅让实质上是在陶唐氏、有虞氏和夏后氏三大族邦首领之间进行。这一时期,发生了罕见的大洪水,为对付这场自然灾害,各个不同血缘关系的族邦联合进来,结成族邦联合体,尧、舜、禹先后担任了族邦联合体的首领。而禹利用治水之机,并借人民的拥护,扩充本族势力,最终由人民公仆转变为社会主人,建立了夏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