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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礼仪 《古今永州》 加入时间:2012/7/16 11:12:00 admin 点击:2670 |
第五节 重大礼仪 冠礼、婚礼、丧礼、祭礼,古称民之四礼,也是地方民情风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冠礼,古代男子成年时(20岁)加冠的礼节。清道光《永州府志·风俗志》载,永州各地冠礼“久已不行”。 祭礼,指祭祖、祭神的礼节。古代,永州各地有祖诞祭、清明祭、中元祭等,为祭祀祖先; 婚礼,男女结婚的礼节,古往今来盛行,但古今变化很大。永州各地婚礼,据清道光《永州府志》载,至唐代韦宙任永州刺史时“始一正”。此后经长期发展变化,到清代,各地已有了很大不同,但基本程序则是一致的,都比较复杂繁琐。道光《永州府志》对各县的婚礼程序都有记叙。以东安为例,旧式婚礼有以下程序:一是合婚,俗称合“八字”。媒人将女方年庚告知男家, 男方请“八字”先生算双方是否相合。二是开庚书,俗称下定。男方先用红笺开出其年庚,并具礼请媒人送至女家。女家将其年庚同开红笺上,并复笔墨鞋袜等为礼物。三是行聘。男方具鸡、鹅、猪肉等送与女家及其伯叔等,女家亦予回礼。四是报日。请媒人送男方迎亲日期并礼物至女家,女家同意则于男方书帖上写“谨遵佳期”,否则另请择日。五是上头,亦即女方笄礼。女家择日行“上头”礼,男方须送化妆品及茶果等物。六是合床。男方择日备喜炮彩红往女家抬合欢床,女家则令一二人同木匠往男家合床。七是歌筵。迎亲前一天,男家具猪、羊、鸡、鹅、鱼、米等,并女家所开客目的请帖,送至女家。女家戚友族人来贺者叫歌筵。八是唱歌。男方请两名会唱的未婚男子到女家,为之唱迎亲歌,女方则掩面涕泣,以示难舍父母等,至夜方歇。九是花烛。也叫“打花烛”。与女方唱歌之日相同,系男方戚友族人贺新郎之礼,其间多吟诗词以贺,语多诙谐。十是迎娶。男家具轿及各种礼物,由新郎领送女家,迎请亲娘。新娘则由女家派人(多为妇女)送至男家。十一是庙见。俗称拜堂。即新郎、新娘拜天地、拜祖宗及父母叔伯等礼节。十二是喜筵。男方亲友及女方送亲客贺新郎、新娘。新郎、新娘各招待男女客,并拜客,客人则须以钱相酬。十三是回门。一般结婚七天后(有的三天),新郎新娘回娘家。男叫“上门”,女叫“回门”。至此,婚礼才告结束。其他各县的婚礼程序也大同小异。 从上述可以看出,旧时婚姻多为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属于包办、买卖婚姻,青年男女无自主可言。其礼节之繁琐,钱财之花费,场面之阔气,往往使一些贫寒之家无能为力,不少人为婚礼之资四出奔波,负债累累,结婚妇女也因这种包办、买卖婚姻,在家庭中的经济政治地位十分低下,受公婆、丈夫虐待者不乏其人。同时,永州各地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尚门第、指腹为婚的陋习,大女乳男、童养媳也为数不少。建国以后,旧婚姻制度的影响逐步缩小。特别是婚姻法公布以后,男女自由恋爱结成的婚姻的比例不断增加,指腹为婚、童养媳等恶习基本上被根除,包办、买卖婚姻等现象也不断减少。旧的婚礼程序也逐步被抛弃。现在,永州各地城镇,已多为自由恋爱婚姻,一些厂矿、机关还为结婚的青年男女举行集体婚礼。但是,一些地方崇尚门第、讲排场、摆阔气的旧习尚未根除,只不过表现形式有所变化而已。 与汉族地区相比,永州各地少数民族,特别是瑶族的婚姻则保持了自由恋爱的传统,父母包办等现象比较少见。恋爱阶段,青年男女无须媒妁之言、父母之命,而是以瑶歌为媒。他们通过瑶族传统节日如歌节、盘王节等,以及平时生产劳动中,进行对歌、相互了解对方情况,互诉爱慕之情。双方中意者,互换信物,即是订婚。订婚之后,通过相互帮助加深了解,增进感情。结婚以后,可以男到女家落户,也可女到男家落户,所生子女,可以随母姓,也可以随父姓。瑶族的婚礼程序,有其独特的民族礼仪,尤以“坐歌堂”别具一格。“坐歌堂”是在姑娘出嫁前一天晚上,以新娘和伴嫁姑娘为一方,以新娘的嫂嫂、婶娘和已出嫁的姐妹为一方,互相对歌。对歌分说郎、道情、盘歌三部分。“说郎”由婶、嫂一方提问,新娘一方回答新郎的人品、外貌及恋爱经过。“道情”是对歌的中心。双方运用大量的比喻、双关等手法,回忆共同相处的美好岁月,表示依依惜别之情。父母兄嫂在道情中,把如何待人接物,尊老爱幼,勤俭持家,处理好婆媳、夫妻关系等唱给新娘听,新娘都一一作答。这实际是新娘离家前,长辈对她进行文明礼貌教育。新娘也可以对父母兄嫂提意见,无论多尖锐,父母兄嫂也不能发气。这些都可以说是瑶家的好传统,也是瑶家母女恩爱、姑嫂和睦的重要原因。“盘歌”则是对歌双方互相猜谜,歌声委婉悦耳,歌堂呈一派热烈欢快气氛,一直唱到雄鸡报晓,接新娘的人们到来为止。 丧礼,是为已故的人举行丧葬仪式。永州各地葬礼据道光《永州府志·风俗志》载,在汉末,郡人“蒋琬(蜀大将军、录尚书事)有专书”“正之”,从而葬礼大致相同。有初丧、讣告、浴尸、装衣、移尸中堂、入棺、盖棺、立主(祭祀之位)、蓄发(多为49日或100日)、受吊、家奠、出殡、安葬等仪式。在葬礼中,多数地方旧时有做道场等迷信做法。建国以后,葬礼的程序大体与旧时相同,没有多大变化,而做道场等封建迷信做法则日趋消失,而代之以追悼会。城镇已开始推行火葬。但铺张浪费之旧习尚未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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