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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族
 
《古今永州》  加入时间:2012/7/16 10:56:00  admin  点击:1952

第三节 壮族

 

壮族是我国人数最多的少数民族。壮族由古百越的一支发展而来,秦汉时期称“西欧”、“骆越”、“俚”、“僚”。宋代始称“撞”、“徸”或“僮”。建国后通称为“僮族”。1965年,根据周恩来总理提议,国务院正式批准,将“僮”改为“壮”字,此后称为“壮族”。

永州境内现有壮族1.1万多人,占全市少数民族总人口的4.3%。境内壮族是十七世纪时,从广西经邵阳迁入。韦氏家谱载:“谓世系,湖南宝庆府邵阳县大窝韦家村人氏。有国宝公者,于元末官粤西宾州府,携四子,伯名友金,仲名友仲,叔名友望,季名友财,赴住所时,遭兵……殉节。幸四子冒险杂于百姓中逃出,同至湖南永郡江邑之岭东。”现在,境内壮族主要居住在江华瑶族自治县的清塘乡、桥头铺镇一带,其余散居其他县区。建国前后,境内壮族曾一度被视为汉族。1957年,恢复了本民族成份。1984年,在壮族聚居区设立了江华瑶族自治县清塘壮族乡。

壮族历史文化悠久,有着本民族的语言。解放后,广西壮族自治区创造了一种以拉丁字母为基础的壮文,但在永州的壮族中尚没推广。壮族文学艺术丰富多彩。民间文学以口头文学为主。唱歌是他们普遍喜爱的活动。有传统舞蹈和壮戏。境内壮族依然保持这一传统。壮族的服饰、节日多与当地汉族相同。四月初八日的“吃黑饭”,又叫“吃乌饭、牛魂节、牛王节”,是壮族中仅次于春节的隆重节日。壮锦是壮族劳动妇女编织的工艺品,以棉纱为经,以丝绒为纬,经线一般用原色,纬线则用各种彩色,质地结实,图案别致,纹样精美,可作床毯、被面、台布、几垫、挂包、头巾、背带、壁挂锦屏等。壮族多为一夫一妻制家庭。过去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新娘出嫁那一天,由十来个同辈姐妹陪同到新郎家。次日,新娘便回娘家。以后逢农忙或节日,才到夫家劳动几天。一般要到二、三年后才长住夫家。境内壮族由于长期受汉族和瑶族的影响,这种婚姻习俗业已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