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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乔新勤政爱民 《名人与永州》 加入时间:2012/7/12 16:54:00 admin 点击:1549 |
何乔新勤政爱民 何乔新(1427-1502),字廷秀,永明(今江永)人。明景泰五年(1455)进士。历任福建副使、河南按察使、湖广布政使、南京刑部尚书等职。他一生为官,政绩显著。 坚持以民为本,关心民生 在参加殿试时,他对“民本”思想精辟,备受武宗赞赏。在任福建副使时,所辖的福安县宁德银矿,久未开采,但官府照样督责课税,百姓多数破产。他上疏,请准减免三分之二的课税。光化县的百姓在洪武初年(1368)曾租用官府的耕牛,而到成化年间(1465-1487),已经过了一百多年,还要按年交租金,他上疏予以免除。他任河南按察使时,正值发生大饥荒,朝廷按例给予赈济,但只赈济到秋收止。秋收时,他看到旱情严重,收成无望,上疏请将赈济期处长到第二年麦熟时。都御使原杰到南阳招抚流民,因当初项忠驱逐流民过火,百姓听到原杰来时,都逃往山里躲藏起来。何乔新亲自前往山里劝说。流民见是何乔新,就纷纷从山里走出来,归附登记入户籍达6万多户。他任湖广布政使时,荆州的徭役摊派不公,老百姓负担过重,不堪其苦。他下令重新核查人口,并按贫富分成九等,按等级负担徭役租赋,大大减轻了百姓负担。弘治二年(1489),山西发生特大饥荒,粮食颗粒无收,人们互相残食。他奉旨前往救济,共救活30余万人,招回流民14万户。 坚持为官清正,不媚权贵 他为人刚正不阿,不与奸臣为伍,因此仕途坎坷,常受奸臣排斥和诬陷。他刚入仕途,就被侍郎揭稽诬告为“逼死父亲,逼嫁庶母”,后其母咬断手指为他鸣冤,才免遭罢官之厄运。他在广东任职时,都指挥使袁彬以权谋私,托何乔新为他办私事,何乔新坚决不从。袁彬恼羞成怒,派人挑他的过失,以便报复。因何乔新为官清正,无可挑剔,方免于难。明孝宗即位后,奸臣万安、刘吉嫉妒何乔新的名声、政绩,将他调离京城,任南京刑部尚书。他抱定“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立生之道,在宦海中挣扎。弘治七年(1494),他不愿与奸臣许时吉、邹鲁之流为权力而争斗,上疏请求辞职回乡。 弘治十五年,何乔新因病逝世,享年76岁。正德十一年(1516),他被追封为太子太保爵位,并准予荫封后代。次年,赐谥“文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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