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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泽麟)李达与湖大的三次结缘校办公室
 
纪念文章  加入时间:2012/6/19 17:12:00  admin  点击:2861

李达与湖大的三次结缘校办公室

 

张泽麟

 

  李达担任湖大校长之前,曾先后三次与湖南大学结缘。

 

  1912年,他考入湖大前身之一的湖南高等工业学校,因家庭经济拮据,只读了两个月后,就转入湖大另一前身、在岳麓书院旧址办学的湖南高师理科。两次求学经历,是李达第一次与湖大结缘,可惜他读书的时间不长,现存的资料中很难找到他当年的经历记载。

 

  192311月,李达应湖南法专校长李希贤的邀请,出任学监兼教授,讲授社会学,内容包括唯物史观和科学社会主义原理。他虽然只有三十多岁,但已是知名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了,许多进步青年慕名前往听讲,有的则是党组织专门送去听他讲马列主义理论。1925年经夏明翰介绍去听讲的工专学生吕振羽后来回忆,李达讲课时联系中国革命的实际,深入浅出,把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得十分透辟,他听了非常兴奋。19262月,法专与工专、商专合并成立湖南大学后,李达转任湖大法科教授兼学监。他每次讲课都密切联系革命斗争,并事先印发精心编写的讲义,他巧妙地把唯物史观改称为社会学。一次,李希贤问他:“我看过你的讲义,这不是我们在日本学的社会学啊!”李达说:“你讲的是老社会学,我讲的却是新社会学”。19266月,这部讲义由湖南现代丛书社正式出版,定名为《现代社会学》,是李达在大革命时期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的科学结晶,也是湖大定名后教师最早出版的学术专著之一。10月,北伐军攻克武汉,李达赴武汉任国民革命军总政治部编审委员会主席,并兼任中央军事政治学校武汉分校政治教官、代理政治总教官。19273月,他返湘任国民党湖南省党校教育长。4月,湖南省政府下令将湖大改名为湖南工科大学,仅留理、工两科,李达任主任委员。大革命失败后,李达奔走南北,积极从事马列主义理论研究、著述、翻译和宣传工作。李达在法专和湖大法科任教及出任湖南工科大学主任委员的经历,可说是第二次与湖大结缘。

 

  19472月,李达经湖南地下党组织协助和友人李祖荫介绍,再次回到湖大法学院任教,第三次与湖大结缘。他虽然受聘为教授,却受到种种限制:不准参加政治活动,不准发表公开演讲,不准在家里接待学生。此外,还不准他讲授所熟悉的社会学,而强令讲授他并不熟悉的法理学。李达认为,法理学中同样可以讲授马克思主义,为了教好这门课程,他在参考资料极端缺乏的条件下,夜以继日地工作。学生有了疑问,他一丝不苟,耐心解答,他常对学生说:“我要用自己的笔来弥补我讲课时的不足”。他阅读了当时所能搜集到的国内外资料,根据唯物史观加以深入研究和整理,于1947年写成《法理学大纲》,由湖大出版,作为法律系的必读教材。《法理学大纲》是一部用马克思主义观点阐明法律问题的优秀著作,是李达对我国法学研究的重大贡献。

 

  李达重返湖大时,正处在解放的前夜,他的到来受到进步师生的欢迎。《湖大学生旬刊》一则报道说,因为李达的到来,“同学们的心掀起了无穷的浪花”,希望李达“带给他们宝贵的知识作为开发知识宝库的钥匙”。李达在湖大执教两年,不仅利用讲台宣传马克思主义,还支持进步师生的革命活动。国民党特务机关已把他列入黑名单的第一名,作为随时可以逮捕的对象,地下党组织进步学生全力保护他,晚上还站岗放哨,使他得以安全渡过黎明前的黑暗。

 

  1948年,全国解放在即,毛泽东致函李达:“吾兄系本公司发起人之一,现在公司生意兴隆,望速前来参与经营”,邀请李达北上参加新中国的筹建工作。19494月,李达在中共华南局的安排下,由湖大进步师生陈力新、李梅彬护送离开长沙,经广州,香港,朝鲜仁川折返天津于514到达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