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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区寄传》与唐代的奴婢制 柳宗元研究:第十五期 加入时间:2012/5/9 17:10:00 admin 点击:2830 |
《童区寄传》与唐代的奴婢制
郭新庆 唐沿前代旧习,朝廷和富族蓄奴婢,几遍天下。奴婢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而且世袭相继,为此曾有学者说唐代是奴隶社会。其实一种社会制度的变迁,总会伴着前身母胎的东西相生相行的。 古代奴婢的来源有三,一是没收犯罪者家属或财产入官,称没人;二是战乱俘掠;三是买卖。当时朝廷常把俘掠的奴婢分赏给臣属或充宫用;让罪人家属入官,称工乐、杂户、官户;私人家奴,称部曲、奴婢。奴婢是任主人驱使、享用、转让、买卖的。男奴脸上还要刺字。韩愈《应所在典贴良人男女等状》说:“鞭笞役使,至死乃休。”当时社会也称这些人为奴,如唐人小说把海南诸族的奴婢叫崑崙奴。《白居易集笺校》卷六八《修香山寺记》载,元稹死时托白居易写墓志文所送的礼物里就有奴婢。唐时,因贫穷,贩卖人口,或弱者自卖为奴的事始终不绝,是当时社会一个很普遍的现象。太宗元年,关中闹饥荒,粥(yù卖)男女甚多。以至成了屡禁不止的社会顽弊。 贩粥奴婢,南方尤盛。查史料看,多是汉人掠卖异族人为奴所引起的。李绛是宪宗时宰相。《李绛传》绛言:岭南之俗,粥子为业。柳州唐时属岭南道,典贴奴婢的风气相当盛行。许多贫苦农民往往因欠债,或交不上租税,被迫靠典贴子女度日。柳宗元在柳州赎放奴婢是他这一时期为政的重要功绩。《新唐书·柳宗元传》载:宗元在柳州做刺使时,柳人以男女抵押举债,过期不赎。则为奴婢。宗元设方计,赎归奴婢。尤贫者令签雇佣书,以等值的劳务抵债,足满时得还。对已为奴婢的宗元出钱助赎。此事经推及州县放归奴婢千余人。受柳宗元的影响,在袁州作刺史的韩愈,也以计算劳务抵质的办法,赎放已没为奴的贫家子女七百余人。这对后世有很大的影响,对缓解尖锐的社会矛盾,减轻人民负担和痛苦,多少起到了一些积极的作用。 《童区寄传》是柳宗元在柳州时写的,内容与当地贩买人口有关。柳宗元说:柳州人缺少恩情。生了儿女后,都把他们当成可买卖的货物看待。七八岁刚换过新牙的孩子,父母或兄长就将其卖掉换钱了。如果家里没有这样的孩子,就去偷缚别人的。小孩有幸长到大人时,也会去掠取他人的小孩求利。到年老无力了,则甘愿屈身为奴。以至公然在大路上掠夺和残杀。这样世代相习,竟成了当地的风气。而当地的汉人官吏为了从中谋利,只要自己能得到奴仆,就对这些行为不闻不问。因此造成越地人口更加减少。据史料载,唐代岭南大吏每年都要向朝廷进贡越人奴婢,称南口;或以此行贿。柳宗元在这里,实际是揭露造成这一弊习的根源是从中求利的统治者。 文中十一岁区(ōu)寄的故事,是柳宗元从桂管观察使助手杜周士那里听到的,是现实中真实发生的事情。小区寄一次在打柴放羊时,被二个强盗劫持,要把他绑到四十里外的集市上卖掉。路上机智勇敢的区寄,巧妙果断地杀死了二个强盗,平安地回到了乡里。至此“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当时的郴州刺史颜证,喜欢区寄,想留作小吏,区寄却坚辞不受。 吴文治把《童区寄传》与唐传奇相媲美,言之成理。传奇,在中国古典文学史里,是指唐宋人用文言体写的短篇小说。而柳宗元对区寄形象的刻划栩栩如生,其性格的描写也逼真自然。为此,一千多年来区寄一直被世人喜爱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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