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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孝”——兼论文化的继承性 柳宗元研究:第十二期 加入时间:2009/4/8 9:12:00 admin 点击:4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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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孝”——兼论文化的继承性 张京华 (湖南科技学院 濂溪研究所) 摘 要:文章从训诂的角度,指出“孝”字有“善继”、“善述”之义。进而比较“学”、“教”二字,以及“肖”与“不肖”的用法,指出其“仿效”含义与“似其先”含义,均可显明“孝”字的继承性意义。古人重继承,现代“文化”一语本身即意味者继承,如果社会的生存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就绝无彻底中断其文化而可以全然创造出一种“新文化”之理。 关键词:孝;学与教;肖与不肖;继承性 (一)孝有“善继”、“善述”之义 训诂家解“孝”为“善事父母”[①],而“善事父母”其义甚宽,如所谓“孝有三”、“不孝有三”诸说[②]。学者谓“仁”之一字,可以为一切美德的总称,“孝”亦近之[③]。虽于孝道极有发明,而转不易于理会。 《易经·系辞上传》谓“乾以易知,坤以简能,易则易知,简则易从,易简而天下之理得矣”,而孔子有“一言以蔽之”之方。由是而论,古人言“孝”,有“善继”、“善述”之一义,继言接续其事,述言循守其职[④],或者近乎“孝”之本义。 《礼记·中庸》:“子曰:‘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朱熹集注:上章言武王缵大王、王季、文王之绪以有天下,而周公成文武之德以追崇其先祖,此继志述事之大者也。 《尚书·太甲中》“奉先思孝”,孔安国传:“以念祖德为孝。” 《尚书·文侯之命》“追孝于前文人”,孔安国传:“继先祖之志为孝。” 《论语·学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范祖禹《论语说》:“为人子者,父在则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其父之行而继述之。” (二)孝字又写作 《诗经·鲁颂·泮水》“靡不有孝”,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孝者, “放”即仿效之“仿”。《玉篇》、《集韵》及桂馥《说文解字义证》皆云:“ (三) 学,繁体作“學”。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又云:“ 学(學)与教(斆)形义相近。 《尚书·说命下》:“惟斆学半,念终始典于学,厥德修罔觉。”[⑤] 《礼记·学记》引此篇写作《兑命》,云:“是故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困。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兑命》曰:‘学学半’,其此之谓乎!” 《尚书·说命下》孔安国传:“斆,教也。教然后知所困,是学之半。终始常念学,则其德之脩,无能自觉。” 《礼记·学记》郑玄注:“言学人乃益已之学半。”孔颖达疏:“教人然后知困,知困必将自强,惟教人乃是学之半,言其功半于学也。” 斆,读为jiào,即“教”字,简化作“敩”。陆德明释文:“斆,户孝反”。今所见金文“斆”字作 “学学”,上“学”字,读为“教”。陆德明释文:“‘学学’,上胡孝反,下如字。”江声《尚书集注音疏》作“学学半”,亦云:“上亦孝反,下于珏反。” 然“学(學)”字又写作“斆”。《说文》:“學,篆文斆省。”段玉裁注:“此为篆文,则‘斆’古文也。” “教”字又写作“ 古文献“学”、“教”可相通。《尚书·洛诰》“乃女其悉自教工”,刘逢禄集解:“教工,《大传》作学功。”《礼记·学记》“善教者使人继其志”,陆德明释文:“教,一本作学。”俞樾又谓 (四)学、教解为觉悟、仿效 学(學、斆)与教(斆)、 学(斆),训诂解为“觉”。段玉裁谓教( 段玉裁谓学与教古无分别,然由弟子一面而言,则多在于仿效明矣。《尚书大传》、《广雅·释诂》皆云:“学,效也。”朱熹《论语集注》亦云:“学之为言效也。”[⑥] (五)孝与肖、不孝与不肖音义相近 肖解为“似”。《说文·肉部》:“肖,骨肉相似也。”《方言》卷七:“西南梁益之间凡言相类者亦谓之肖。”郭璞注:“肖者,似也。” “肖”字从肉,“孝”字从子从老省,不一类,而音义则相近。 肖之似,与孝( 孝、肖有并论之例。《庄子·天地》:“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臣子之盛也。亲之所言而然,所行而善,则世俗谓之不肖子;君之所言而然,所行而善,则世俗谓之不肖臣。”以“孝”、“肖”并论。 张载《西铭》(《正蒙·乾称篇》同)云:“于时保之,子之翼也;乐且不忧,纯乎孝者也。违曰悖德,害仁曰贼;济恶者不才,其践形,唯肖者也。”亦以“孝”、“肖”并论。 孝、肖古不在一韵,孝在幽部,肖在宵部,今则无别。茅星来《近思录集注》已谓《西铭》孝、肖为韵。 古人言孝,多以父子并论,曰慈孝;又以臣子并论,曰忠孝;又以兄弟并论,曰孝弟(或孝悌)。但古人亦言“不孝”。 《诗经·鲁颂·泮水》:“靡有不孝,自求伊祜。” 《尚书·康诰》:“矧惟不孝不友。” 《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八刑纠万民:一曰不孝之刑。” 《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礼记·王制》:“山川神祗,有不举者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庙,有不顺者为不孝,不孝者君绌以爵。”(又见《白虎通义·巡狩》、《说苑·修文》) 《孟子·告子下》引葵丘会盟,“初命曰:诛不孝,无易树子,无以妾为妻。” 又《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又《离娄下》:“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吕氏春秋·孝行览》:“商书曰:刑三百,罪莫重于不孝。” 古人言“肖”,多与贤、才并论,而多言“不肖”。 《荀子·宥坐》:“夫遇不遇者,时也;贤不肖者,材也。”(又《说苑·杂言》:“贤不肖者才也,为不为者人也,遇不遇者时也,死生者命也。”《韩诗外传》卷七:“贤不肖者,材也;遇不遇者,时也。今无有时,贤安所用哉!”) 《礼记·中庸》:“子曰:道之不行也,我知之矣:知者过之,愚者不及也。道之不明也,我知之矣:贤者过之,不肖者不及也。” 《管子·形势解》:“为主而贼,为父母而暴,为臣下而不忠,为子妇而不孝,四者人之大失也;大失在身,虽有小善,不得为贤。” 《贾谊新书·修政语下》:“寡人闻之:有上人者,有下人者,有贤人者,有不肖人者,有智人者,有愚人者。……行者善,则谓之贤人矣;行者恶,则谓之不肖矣。” “不肖”又用为自谦之辞,犹言“不敏”、“不才”。 《礼记·杂记下》:“出,夫使人致之曰:某不敏……主人對曰:某之子不肖……主人之辭曰:某之子不肖。” 《荀子·尧问》:“楚庄王曰:今以不谷之不肖,而群臣莫能逮,吾国几于亡乎!是以忧也。” 《说苑·君道》:“燕昭王问于郭隗曰:寡人地狭人寡,齐人削取八城,匈奴驱驰楼烦之下,以孤之不肖,得承宗庙,恐危社稷,存之有道乎?” 又《臣术》:“公孙支曰:臣不肖而处上位。” 又《复恩》:“管仲曰:鲍子不以我为不肖。”“晏子太息而叹曰:婴不肖,罪过固其所也。” 又《敬慎》:“孙叔敖谓老父曰:楚王不知臣不肖。” 又《奉使》:“晏子对曰:婴最不肖,故宜使楚耳。” 又《指武》:“吴起曰:王不知起不肖,以为苑守。” 《新序·杂事三》:“乐毅使人献书燕王曰:臣不肖,不能奉承王命。” 又《节士》:“程婴谓诸将曰:婴不肖,不能立孤。” 文献中有不孝、不肖并论之例: 《韩非子·奸劫弒臣》:“春申君有爱妾曰:……身故不肖,力不足以适二主……而此子之不孝,莫大于此矣。” 《列女传·陈寡孝妇》:“夫为人妇,固养其舅姑者也。夫不幸先死,不得尽为人子之礼,今又使妾去之,莫养老母,是明夫之不肖而著妾之不孝。” “贤不肖”之“贤”,解为“才”。《说文》:“贤,多才也。” “肖”本义为“似”,故不贤、不才均由不似引申而出。“肖”字之义重在骨肉、相貌之相似,而“孝”重在职守、事业之仿效,要之二者均以子孙对父祖之继承而言则是一致的。《说文》又曰:“肖……不似其先,故曰不肖也。”段玉裁注:“释经传之言‘不肖’,此肖义之引伸也。” 肖者象其貌,孝者效其事,此为古义。实际上子孙既不能承继父祖之事业,则孝降等而为“能养”;而所谓“骨肉相似”之肖,实际上亦不止于相貌而言,又进而求之于才德贤能。即此而言,不肖即为不孝,不孝亦可称之为不肖。由不孝之义,可以显明不肖不止于相貌;由不肖之义,可以显明不孝不止于能养。 (五)“文化”字义本身即意味继承 现代“文化”一语的含义,应当是指古代社会生存的类型,而无论是什么类型,其生存形态都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延续和具有稳定性,换言之,“文化”一语本身就包含着延续性、继承性的意义。如果社会的生存环境没有根本改变,就绝无彻底中断其文化而可以全然创造出一种“新文化”之理。 古人重继承,《大戴礼记·礼三本》:“礼有三本:天地者,性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焉生?无先祖焉出?无君师焉治?三者偏亡,无安之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宗事先祖而宠君师,是礼之三本也。”天地、先祖、君师为生命所出之处,故人之立于世,能守此谓之肖,不能守此谓之不肖。 古人言孝,谓其能有功于种族之延续,而不仅指赡养父母双亲。种族之延续,在于世守其业,亦不仅指子孙之繁殖。《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物有其官,官修其方,朝夕思之。一日失职,则死及之。”家族是古人生存的最小单位,而职守则是家族的生存条件。 前引《礼记·祭义》孔颖达疏:“‘孝有三’者,大孝尊亲,一也,即是下文云‘大孝不匮’,圣人为天子者也。尊亲,严父配天也。其次弗辱,二也,谓贤人为诸侯及卿大夫士也,各保社稷宗庙祭祀,不使倾危以辱亲也。即与下文‘中孝用劳’亦为一也。其下能养,三也,谓庶人也,与下文云‘小孝用力’为一。能养,谓用天分地,以养父母也。” 《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王聘珍解诂:“《中庸》曰:‘舜其大孝也与!尊为天子。’《孟子》曰:‘孝子之至,莫大乎尊亲。’司马迁云:‘太上不辱先,其次不辱身,其次不辱礼色(今作理色),其次不辱辞令。’” 前引《礼记·中庸》,孔颖达疏:“‘夫孝者,善继人之志’者,人,谓先人。若文王有志伐纣,武王能继而承之。《尚书·武成》曰:‘予小子,其承厥志’,是‘善继人之志’也。‘善述人之事者也’,言文王有文德为王基,而周公制礼以赞述之。故《洛诰》云:‘考朕昭子刑,乃单文祖德’,是善述人之事也。此是武王、周公继孝之事。” 可知古人言孝,主要相对于父祖先人之事业职守而言。《易经·系辞上传》云:“举而错之天下之民,谓之事业。”《乾卦·文言》又云:“发于事业,美之至也。”今人则以盈利为事业,以感官满足为能美。当孔子时,世俗已谓“能养”为孝。今人之谓“刷刷筷子洗洗碗”,斯非古人之所谓孝矣。 [①] 《尔雅·释训》:“善父母为孝。” 《说文·老部》:“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尚书·君陈》“尔惟令德孝恭”,孔颖达疏引《释训》:“善父母为孝。” 《诗经·小雅·六月》“张仲孝友”,毛传:“善父母为孝。” 《周礼·地官》大司徒“孝友睦婣任恤”,郑玄注:“善于父母为孝。” 《周礼·地官》师氏“三曰孝德”,贾公彦疏:“善父母为孝。” 《周礼·春官》大司乐“中和祗庸孝友”,郑玄注:“善父母为孝。” 《周礼·秋官》大司寇“上德纠孝”,郑玄注:“善父母为孝。” 《仪礼·士冠礼》“孝友时格”,郑玄注:“善父母为孝。” 《论语·学而》“其为人也孝悌”,皇侃疏:“善事父母曰孝也。” 《论语·为政》“孝于惟孝”,皇侃疏:“善父母为孝。” 《论语·子路》“宗族称孝焉”,邢昺, 疏:“善事父母为孝。” 《孟子·梁惠王上》“申之以孝悌之养”,朱熹集注:“善事父母为孝。” 《孝经·五刑章》“非孝者无亲”,唐玄宗注:“善事父母为孝。” 《庄子·天地》“孝子不谀其亲”,成玄英疏:“善事父母为孝。” 《淮南子·本经训》“子竭其孝”,高诱注:“善事父母曰孝也。” 《汉书·武帝纪》:“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孝,谓善事父母者。” [②] 《孝经·开宗明义章》:“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 《礼记·祭义》:“曾子曰:‘孝有三:大孝尊亲,其次弗辱,其下能养。’”又云:“‘孝有三:小孝用力,中孝用劳,大孝不匮。’”(《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略同) 《孟子·离娄上》:“孟子曰:‘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赵岐注:“于礼有不孝者三事,谓阿意曲从,陷亲不义,一不孝也。家穷亲老,不为禄仕,二不孝也。不娶无子,绝先祖祀,三不孝也。三者之中,无后为大。” [③] 《孝经·开宗明义章》:“夫孝,德之本也。” 《左传·文公二年》:“孝,礼之始也。” 《国语·周语下》:“孝,文之本也。” 《汉书·江革传》:“夫孝,百行之冠,众善之始也。” 王念孙《读书杂记》:“孝者,美德之通称。” 王引之《经义述闻》:“《尔雅》:‘善父母为孝。’推而言之,则为善德之通称。” [④] 《说文》:“继,续也。”“述,循也。” [⑤] 刘氏嘉业堂藏南宋本《孔氏传尚书》及阮刻《十三经注疏》本。 [⑥] 效字,古又写作“傚”、“効”,解为“象”、“像”、“放(仿)”、“法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