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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区寄传》谜题重探
 
第二届柳宗元杯征文作品选登  加入时间:2021/9/14 9:47:00  admin  点击:2598

 《童区寄传》谜题重

 

张式成

 

 

摘要:唐代思想家、文学家柳宗元的《童区寄传》,描写了郴州荛牧儿,成为传记文学小品名篇,编入初中语文课本。古今个别学者将《童区寄传》中“郴”字改为“柳”,引起“文化大革命”末年开始,一些人、学术界、出版社跟着改变;但《全唐文》、《辞源》、《辞海》等权威工具书坚守底线,这使区寄事件发生地、柳宗元写作地等形成谜题。需要从《童区寄传》版本、柳宗元职务、越人与区姓分布、湘桂地理特点、“郴”“荛”的语言文字等方面,进行综合研究、深入探讨,才能破谜,并切实保护文化遗产,提升人文科学水准。

关键词:郴,荛,谜题,语言文字,文化遗产,保护,人文科学

中图分类号:I262           文献标识码:A

             

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使人联想起初中语文教材《童区寄传》中的地名字问题。此文系唐宋八大家柳宗元手笔,高超精炼地描写了“郴州荛牧儿”,成为传记文学小品代表作之一。因是名篇,作者柳宗元又做过柳州刺史,1976年迄今广西学术、出版、教育界,将柳文中的“郴”字改作“柳”,某些专家赞同;但权威的工具书并未认定,形成一个学术谜题。

地名、语言文字均属非物质文化遗产,世界著名人类学家、遗产学家、美国伯克利加州大学人类学系终身教授尼尔森·格拉本先生,道出其深刻含义“遗产表达的是一种连续性,就像家族和传统一样;遗产与记忆相关,因此也就与人、地方、事件、习俗和价值观相关,而这些正是人们确定认同的基本要素。对于要记忆和传承的东西,记忆与遗产都是有选择性的:我们更倾向于记住那些有价值、能够让我们感到骄傲的名字、故事、祖传遗物,或者历史;当然我们也会记下一些特别糟糕的时刻和令人痛苦的事件以作为教训,以免我们再遇到同样的麻烦。······因此,通过遗产,我们(和他者)就能够识别我们是谁,我们为什么不同;同时,遗产也能让我们超越这些不同,在更高层面上达成包容与一致性,例如世界遗产就包含了整个人类在内。①”

文化遗产必须严肃保护,使之保持连续性,任性更改等于粗暴斩断历史记忆,破坏原生形态,割裂其正常传承。《童区寄传》的地名、语言文字异动,牵涉唐代社会学、民族学、民俗学、语言文字学、行政区划、南岭地理、姓氏、湘桂边际族群关系、柳宗元作品、信息传播,以及现代教材使用、教师教学、工具书规范等广泛课题。故本文借<童区寄传>考辨》一文(下简称《考辨》)[1]为参照,对“郴州荛牧儿”等“谜题”再作考证、探讨,力争接近历史真相,并乞方家同好指教,共建人文科学研究的公序良俗。

一、“郴”从无疑到有疑

为便于学术界和读者辨析,先将《全唐文》中柳宗元《童区寄传》原文及序照录:

“柳先生曰:越人少恩,生男女以货视之。自毁齿以上,父兄鬻卖,以觊其利。不足,则盗取他室,束缚钳梏之。至有须鬣者,力不胜,皆屈为僮,当道相贼杀以为俗。幸得壮大,则缚取么弱者。汉官因以为己利,苟得僮,恣所为不问。以是越中户口滋耗。少得自脱,惟

童区寄以十一岁胜,斯亦奇矣。桂部从事杜周士为余言之。

童区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寄伪儿啼,恐栗为儿恒状。贼易之,对饮酒醉。一人去为市,一人卧,植刃道上。童微伺其睡,以缚背刃,力下上,得绝,因取刃杀之。逃未及远,市者还,得童大骇。将杀之,童遽曰:“为两郎僮,孰若为一郎僮耶?彼不我恩也。郎诚见完与恩,无所不可。”市者良久计曰:“与其杀是童,孰若卖之;与其卖而分,孰若吾得专焉。幸而杀彼,甚善。”即藏其尸,持童抵主人所,愈束缚牢甚。夜半,童自转以缚即炉火,烧绝之,虽疮手勿惮,复取刃杀市者。因大号,一虚皆惊。童曰:“我区氏儿也,不当为僮。贼二人得我,我幸皆杀之矣,愿以闻于官。”

虚吏白州,州白大府,大府召视,儿幼愿耳。刺史颜证奇之,留为小吏,不肯。与衣裳,吏护还之乡。乡之行劫缚者,侧目莫敢过其门。皆曰:“是儿少秦武阳二岁,而计杀二豪,岂可近耶!”

1、柳宗元原文本无疑

柳宗元姓“柳”,堂堂思想家、哲学家、文学家,往来、游历过郴州,了解郴州地理、物产、传说,写过数篇郴州诗文,诸如《奉和杨尚书郴州追和故李中书登北楼》、《奉和周二十二丈酬郴州侍郎衡江夜泊》、《杨尚书寄郴笔》等,及至为熟人所撰《贵州刺史邓君墓志铭》,连其夫人“陇西李氏,大理评事练之女,年三十三,贞元十六年终于郴州”,也写得清楚明白。何况他在与郴州山水一体的永州生活10年,其所撰湘桂粤边的文字浩瀚,又任过柳州刺史别称“柳柳州”,自然不会犯将“柳”写作“郴”的低级笔误。

其好友刘禹锡、韩愈等也寄寓过郴州,好友杨於陵时任郴州刺史,他们撰写了不少的郴州诗文,均无笔误。柳宗元在柳州时,“刘柳”另一半刘禹锡任郴州近邻连州刺史,柳应有书信对刘讲过郴州荛牧儿。因他逝后,刘禹锡专为他编辑《河东先生集》,韩愈为他撰墓志铭并评其文“雄深雅健似司马子长”,如果他确有地名笔误,那么同为哲学家、文学家的挚友刘禹锡、韩愈都会帮他改过。

2、《文苑英华》原无疑

《文苑英华》,系北宋初名臣、文学家李昉主编。963年他任过郴州隔壁衡州知州[2],后为宰相。太平兴国七年(982),李昉领衔主编的《太平广记》业已完成,《太平御览》也近定稿,宋太宗令李昉等大臣,重新编纂一部文选总集,名《文苑英华》;986年付梓,其中《童区寄传》的“郴州荛牧儿”肯定无误。因李昉与郴州邓洵美系五代后汉乾佑年间(948)同榜进士,又同年好友;李昉到湘,专访馆驿巡官邓洵美,互赠诗歌[3];听邓洵美讲述郴人柳毅与龙女的传说后,李昉在《太平广记》的《柳毅传》后注明“柳毅,郴州人。[4]”李昉逝于996年。真宗景德四年(1007)对《文苑英华》删繁补缺,大中祥符二年(1009)复校两次,“郴州荛牧儿”亦无异议。

3、苏轼所见亦无疑

到与柳宗元、韩愈共享“唐宋八大家”声誉的文豪苏轼(1037-1101)年代,时间证实,他所见唐代《河东先生集》遗本或宋初《文苑英华》的《童区寄传》, “郴州荛牧儿” 肯定无疑;因为他在《刘丑厮诗》咏少年刘丑厮,写的就是:“此可名区寄,追配郴之荛;恨我非柳子,击节为尔谣。[5]

上述一切说明,柳宗元写《童区寄传》,直至苏轼时,“郴”字毫无疑问。

4、南宋一人有异议

从唐、五代到北宋,《童区寄传》声名日隆。南宋,学者韩醇在《诂训柳先生文集》中提出:“其文曰桂部从事为余言之,当在柳州作。[1]”这是韩醇基于柳州时为桂管观察使所领,故认为桂部从事为柳宗元言说之事,其写作地应在柳州。这是个人一点看法,无非可供柳文写作地之议;史料显示历代不见此问题的探讨。

5、《全唐文》原篇也无疑

《全唐文》编于清嘉庆年间,以《唐文》为基础,取《四库全书》中的唐人别集,和《文苑英华》、《唐文粹》、《唐大诏令集》、《古文苑》、《崇古文诀》、《文章辨体汇选》等汇总,并搜罗《永乐大典》所载残篇,及“散见于史子杂家记载、志乘金石碑版者”。故《全唐文》中的《童区寄传》,采用古本即本文照录篇,原本也无疑。

二、个别学者有疑,擅改导致谜乱

然而主持、编书的专家检视旧籍,发现:“《唐文》中采自《文苑英华》之文章因据明刻本所辑,极多讹误脱漏之处。”说明明末刻本《文苑英华》一出,扰乱了文化遗产的连续性。

1、明末《文苑英华》刻本有误

明末《文苑英华》刻本中,《童区寄传》的“郴”字改成“柳”字,却不说原因[6]4198。也就是讲,明末刊本应完整传承唐宋刻本,个别处如有疑问,则需经考证、提出看法,供后世参考而已。但因是依抄本刻写,错误百出,无疑变有疑。“文革期间1966-1970年中华书局出版该抄本,影印组在“出版说明”中指出“明朝重刊《英华》,所根据的底本是抄本,成书又极仓卒,因而出现在这个刊本里的文字错误是相当惊人的。……我们希望在将来具备条件的时候,再为读者提供一个好的挍记。[6]56

2、清代改动者观点偏颇

明末《文苑英华》刻本异动,百余年后才引起反响。清康乾年间藏书家陈景云在《柳河东集点勘》,认为《童区寄传》中的“郴”应当作“柳”;其观点和依凭是:“区寄事既闻之桂部从事,而区寄乃郴州荛牧儿,郴系潭部属郡,非桂所部。又《传》言‘州白大府’,‘刺吏颜证奇之’。据《旧史》颜证以贞元二十年除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则州所白大府,盖桂管非潭部也。‘郴’当从《文苑》作‘柳’。[1]

从传主籍贯地的管辖归属关系来推断,看似有理实则不然。因为陈氏采用的是简单归类法,事件发生地或结束地,并不一定能与传主籍贯地划等号。“‘郴’当从《文苑》作‘柳’”,绕过唐宋原本,引明末《文苑》改本,不足为凭。

3、“文革”改动者证据不足

清代藏书家的改动也没引起回应。漫长的230多年过后,“文化大革命”运动期间,中央文史馆馆长章士钊出版《柳文指要》一书。他在陈氏简单推论的基础上,认为“郴”“柳”两字形近,导至讹“柳”为“郴”,这属于重复简单推断。这种可能性,如上所述在柳宗元原文中没有。何况章老最后定稿《柳文指要》时已90高龄,脑体羸弱,难以深入研究、全面考证;1971年书由中华书局出版,他1973年即逝。

问题由是闹大,“文革”最后一年(1976)广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柳宗元诗文选读》,接着各处一些选本,都不加解释地将《童区寄传》原文的“郴”改作“柳”,并注明柳宗元写于柳州[1]1979年,中华书局10月出版的《柳宗元集》除引述上面两家说法外,亦将原文的“郴”改为“柳” [1],是时尚在对“文革”拨乱反正。

这样,本来仅仅是明末一刻本的异动,引起清中期一个藏书家的看法,加上“文革”时一位作者的意见,却在柳宗元作品经历了漫长的一千一百多年后,领起了一股擅改古代名篇之风,“极左”理论长期左右下的人文科学无力对付,肤浅粗暴战胜深厚文化,酿成颇具中国特色的奇葩事物。

古人名篇不会绝对无瑕疵,流传过程中地名、文字弄错亦有可能,但后人未考证清楚即越俎代庖,恣意改变,实属无理。因为后来改动者也可能犯错,误解作者本意,而未经原作者、编者授权,擅改原文,属于侵权行为。必须要发掘出可靠史料、掌握了确凿证据,才能提出另一说添注。非修改不可,也应在学界业内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慎重对待,遵守公序良俗的法理。

三、《考辨》需正视的问题

再说《考辨》一文,发表于拨乱反正的1984年,作者认为:“近人章士钊《柳文指要》又据《文苑》及陈说断定‘郴’是‘柳’之误。中华书局197910月版的《柳宗元集》除引述上面各家说法外,亦将原文的‘郴’改为‘柳’。照这一派的看法,文中的事发生在柳州,至于文章作于何时何地,则未加说明,或含混其辞,然而给人以亦写于柳州的强烈印象。故近几年来一些选本都不加解释地将原文的‘郴’改作‘柳’,注说是作于柳州(例如笔者参加编注的广西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柳宗元诗文选读)。大家(包括笔者)对这一问题,似乎认为已经解决。近来重读柳集,才感到这里面还存在着不少问题。[1]

作者提到两个关键问题:“各家说法仅凭孤证推论,理由极不充分,未能使人心悦诚服。”“文章作于柳州一说则与其他资料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结论是错误的。”并否定此文撰于柳州,肯定其作于永州。
   
这当然是认识到“文革”思维左右1976-1979年编书、出版的问题,是学术态度的一个进步。但《考辨》撰于拨乱反正期间,思维尚带局限性,作者坚持:“写的确是发生在柳州的事,《童区寄传》所载故事发生在柳州,不是郴州” [1]。其论据主要有:越、楚地理有别,区寄属越人,柳文的“圩”是岭南人对集市的称谓,仍陷入简单化怪圈。需要辩析。

1、楚越紧邻,越人杂处南岭地带

郴州、永州固然属楚湘,桂州(桂林)、柳州固然属越地,但在上古至楚秦“苍梧郴县”、汉晋桂阳郡(治所郴县),却长期管辖两粤北部,这是因长江流域与珠江流域分水岭南岭横亘湘粤桂赣的缘故,南岭五岭既分隔内陆与沿海又紧密连接两地,郴为结点,楚越两地犬牙交错,故柳宗元《囚山赋》指出“楚越之郊环万山兮”。唐代,桂林有时仍属楚湘政权,韩愈诗云“苍苍森八桂,兹地在湘南”;桂地湘源、灌阳属永州管辖,郴州无量寿佛周全真就因此驻锡湘源,五代时楚国即因其名之“全”字改湘源为“全州”,另置清湘县。广东连州也长期由楚湘政权管辖,故刘禹锡贬任刺史时有“谪在三湘最远州”诗句。而758年郴州曾划属岭南道,774年又复隶江南西道。

如此,越人并非只生活于柳州,而是也杂处南岭、湘越边际,所以柳宗元在《与李翰林建书》指出“永州于楚为最南,状与越相类”;《谢李吉甫相公示手札启》指出“潇湘参百越之俗”。直到今天永州少数民族仍有50多万人口(35族成份),瑶族、壮族为世居少数民族,江华为瑶族自治县,清塘为壮族自治乡;郴州有瑶、畲、苗、壮等少数民族成份,各县区瑶族自治乡10多个、畲族村1个。

2、郴州有“区

从唐宰相杜佑801年完成的史著《通典》可知,郴州与岭南地理交集的有蓝山、临武、义章(宜章)、义昌(汝城);蓝山县和永州江华县直接与岭南桂州贺县接壤,“蓝山……九嶷山,在县西南五十里。[7]709”九嶷山区延伸段至两广边界。以往有文章信口开河,说郴州没有越人姓氏“区”。而北宋陈彭年等奉敕撰《大宋重修广韵》,卷二记“区:姓也,古善剑区冶子之后,今郴州有之。”清《嘉庆郴州总志·人物上》记“武略    区寄,郴州人,有胆勇,年十一以计杀二贼,时人比之秦武阳;柳柳州有传”[8]。《郴州市志》“城区街道一览表有“区正街”[9],即纪念区寄,原叫“区崽因“崽谐音“灾,改“正。故区寄应为郴州蓝山县(今属永州)越人,居九嶷山区。

3、“圩”并非岭南专属

《考辨》说:“《传》中有‘去逾四十里之圩所卖之’,‘一圩皆惊’,‘圩吏白州’等记述。‘圩’,是岭南人对集市的称谓。《舆地纪胜》云:‘(广西宜州)旧领去郡一百二十里,百姓多日相聚交易(至昏)而退,风俗谓之圩市。’(卷122)这一点还可从柳集的其他地方找到印证。《柳州峒氓》诗中有‘青箬裹盐归洞客,绿荷包饭趁圩人’句,句下孙汝听有注云:‘岭南人呼市为虚,盖市之所在,有人则满,无人则虚。’‘虚’即是‘墟’(圩)。而遍查柳宗元在永州所写的文字,并无称湖南市集为‘圩’的例子。在《与萧翰林俛书》 中,有‘出门见适州闾市井者……’句,州、闾、市、井,显然是对湖南地区大小各种市镇的称谓。由此可见,《传》中所写确是岭南的柳州的故事,不是湖南的郴州的故事。[1 ]  

如此推断太偏面,柳宗元原文为“虚”,《考辨》却只以“圩”说事,已有偷换字词之嫌。况且“圩”并非专用于岭南,实出自江淮。《辞海》释“圩”,语音是:“wei违,又读yu于”;字义首先是:“①低洼地区防水护田的土堤;圩子。两淮盐滩筑堤为界也叫圩。如:十二圩。②凹;中央低而四旁高。《史记·孔子世家》:‘生而首上圩顶。’……”也就是江淮俗称的“围”,然后才是:“(xu虚)通‘墟’。市集。如:圩场;趁圩。”因此有词“圩田  在低洼地四周筑堤防止外水自由流入的田。……从汉以前围淤湖为田发展而来。……”“圩垸  沿江、滨湖的低洼地区,外水高于农田,须筑堤防护,成为与外水隔绝的封闭区域,在长江下游称为圩。……”等。[10]515

商务印书馆《古今汉语词典》释“圩”,第一层词义同《辞海》,是:“南方低洼地区防水护田的土堤”等[11]1490,第二层词义为:“湘、赣、闽、粤等地区称集市为圩。[11]1635”说明圩非岭南专属,且先出自湖南集市。云、贵、川也叫墟,例陆游《剑南诗稿一溪行》即吟“逢人问墟市,计日买薪蔬。”赣更如此,范成大《豫章南蒲泊诗》趁墟犹市井,收潦再耕桑。

故说“圩”只是岭南人对集市的称谓,实贻笑大方,而且《童区寄传》原文为“虚”,与墟、圩通假;《全唐文》及北师大出版社等所出标准教材均为“虚”。

4、“墟”可能出于楚地湘南

《辞海》释“墟”是:“本作‘虚’”,“ ①土丘。《诗·鄘风·定之方中》:‘升彼虚矣,以望楚矣。’陆德明释文:‘虚,本或作墟。’②使成废墟……③故城;遗址。如:殷墟;有莘氏之墟。④亦作‘圩’。…… [10]547”对“虚”的释义,第一类是“空”等8条;第二类3条,头两条同《古今汉语词典》,第3条为“古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丘谓之虚。见《说文·丘部》。[10]1858

《古今汉语词典》释“虚”是:“①大丘,大土山。后作‘墟’。例:升彼虚矣,以望楚矣。(《诗·鄘风·定之方中》)②废墟;使成废墟荒废的遗址。后作‘墟’…… ③区域;处所。……④集市。后作‘墟’。例:二豪贼劫持反接,布囊其口,走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唐·柳宗元《童区寄传》)[11]1636” 头一条都有《诗经》“升彼虚矣,以望楚矣”的依据,证实楚地早已有墟。

对“墟”的解释,与“虚”相似,多一义:“同圩。乡村集市。……(《真腊风土记·贸易》)。”《真腊风土记》系元代人撰,说明“圩”字的集市含义,晚于“虚、墟”。对“墟日”的解释,是:“湘、赣、闽、粤等地区乡村赶集的日子。[10 ]1638”又以湘为首,说明原生于楚,流传开去,而郴州踞楚湘上游、南岭要冲。 

“墟”字古写为“虗”,表示大丘、土山,恰与南岭郴州地貌相符。此地多森林山岭,大丘土山才有平阔处,选取此处烧、砍去荆棘竹木,开出场地,人们才好聚市交易。哪里方便场地设哪里,交换之后散场,形同“虚”设。日后物资丰富了,交易对象多了,这大土丘才定期定点为市场。南岭郴州先民称之为“赶场”“赶墟”“逢墟”,故“虚”后加“土”旁作“墟”;郴州安仁县至今保留“赶场”的说法,保存全国惟一的“赶分社”民俗空间,属国家级非物遗产,是为“赶墟”注脚。传说它发端于神农的“日中为市”,南岭出门见山、陡峻高耸,太阳出来半上午还照不暖溪河,日上中天山谷雾气才散,先民才方便赶着驯化的家畜逾岭越河去赶墟。

也以南宋地理总志《舆地纪胜》记载为例,卷56为郴州近邻永州卷,早已记“古迹……有鼻墟,《舆地广记》:在零陵县,象所封也。[12 ]”元末明初郴州资兴县进士焦起良的七律《郴侯山》,有“地拥荒墟垂往迹,天教砥柱振中流”句[13 ]76。直到清末,郴州知州金蓉镜《郴游录》还写到“初十日谒庙放告    郴俗呼田为洞,呼矿为窿,市集曰墟,子曰崽。[14]

那么,带“虚”字的《童区寄传》,确定“不是湖南的郴州的故事”吗?学术研究忌以偏概全,完整阐述方能公正,追本溯源才可破谜。

5、《考辨》猜测勉强

《考辨》举例认为“南宋韩醇首先提出:‘其文曰桂部从事为余言之,当在柳州作。’按其语意却是认为写柳州发生的事”。这后一句属于猜测,显得牵强。柳宗元直语“郴州荛牧儿”,如“按其语意”,柳子之意岂非郴州发生的事当然写于郴州?所以需要韩醇说“其文曰桂部从事为余言之,当在柳州作,则‘郴州荛牧儿’可作‘柳州荛牧儿’。”《考辨》的猜测才成立。

6、《考辨》例证成反证

《考辨》认为“章士钊先生的意见是对的,‘郴’同‘柳’字形十分相象,传抄中容易产生互讹。在广西《柳州府志》中,秦观词《踏莎行》中的小题‘郴州旅舍’,就讹为‘柳州旅舍’,词中的‘郴江’也讹为‘柳江。这种讹误是可以理解的。显然,《传》中的‘柳’讹为‘郴’,已是北宋以前的事,来由已久,故产生了这么一段文字公案。[1]

这例证确实奇葩,因“郴”同“柳”字仅三分形似,结构3部分只一“木”相同,故误为“彬”者居多,郴州、湖南也从未有改“柳”为“郴”的事例。然而清《柳州府志》,不但连天下尽知的秦观代表作《踏莎行·郴州旅舍》改成“柳州旅舍”,“郴江” 也改成“柳江”。另有郴州唐代宗慧禅师周全真,“相关史料较为一致,都说他是郴州人,只有雍正《广西通志》说他是柳州人” [15]。这都证实清代某些人喜爱讹“郴”为“柳”,更反证迄今某些学者仍继续了任意改名家作品的习性,只管讹《童区寄传》的“郴”为“柳”, 似带有某种功利心,流露出五十步笑百步的惯性思维。

《考辨》的定论“显然,《传》中的‘柳’讹为‘郴’,已是北宋以前的事”,难以立足。本文已论及北宋前,“刘柳”另一半刘禹锡和唐宋八大家领袖韩愈,分头把关,岂有他哉?而北宋进士、文学参军穆修力主恢复韩愈、柳宗元散文传统,访求善本亲自校正刊印,于天圣元年(1023)撰《河东先生文集后序》,实描“书字甚朴,不类今迹,盖往昔之藏书也。[16]”说明他尊重原作,不乱改动,并旁证苏轼所见,当是唐遗刻本。

四、杜周士对柳宗元“言之”之地

1、杜周士“对余言之”地非柳州

可以假设此事发生在柳宗元任刺史时的柳州。然柳文明确记述“虚吏白州”,即上报了州刺史(古文中“郡州县”,既指治所也代指主官),柳子已知,并“州白大府”他亲自报桂管观察使了;却竟然还要远在几百里外的桂部从事杜周士来柳州再告诉他?所以墟吏报告的是桂州刺史颜证,柳文明确记载“刺史颜证奇之”,而柳子时为永州司马员外置同正员,居闲职故称先生。杜周士告诉柳宗元的地点,当然不在柳州。

再,《旧唐书·德宗纪》记贞元二十年即80412月,“以桂管防御使颜证为桂州刺史、桂管观察使。”即当年底颜证(名臣、书法大家颜真卿的堂侄)由桂管军事长官,先升职桂州刺史、进而主政桂管观察使府。区寄绑架事件正发生于此际,农历“12月”实为公历8051-2月,故冬寒而夜晚炉火不灭,区寄才得烧断缚绳。尚未卸任防御使的颜证才亲理此案,如果颜证已升任大府,柳文就会直接写颜证的最高官职,而非“刺史颜证”。

2、杜周士对柳宗元“言之”地在永州

唐代地方主政官任职期4年(贞元21-元和3年),808年底颜证的桂管观察使任职期满离桂。按柳文信息,区寄事件发生在农历80412月即公历805年初。那么808年底颜证离任回内地,杜周士为其幕府从事非朝廷任命职官,当随颜证内归。柳宗元在7年后元和十年即815年,才赴任柳州刺史。如果杜周士还跑回岭南将多年前郴州与桂州之间的故事对柳言之?这不是滑天下之大稽吗!因此,当是北归经永州时,杜周士方便对柳说。

《考辨》记述:“柳集中有《同吴武陵送前桂州杜留后诗序》。陈景云《柳河东集点勘》 注云:‘杜留后,即《童区寄传》中之桂部从事杜周士。周士为桂帅颜证宾佐在贞元、元和之交。其出桂幕而来永,子厚与吴武陵以诗文送之,则元和中事也。”《考辨》又据:“‘周士别柳子而北,即人湖南使幕’(陈景云《柳河东集点勘·同吴武陵送前桂州杜留后诗序》)[1]”故认为杜周士对柳宗元“言之”之地在永州,时间在元和中,即颜证元和三年年底(808-四年初(809)过永州北归时。这一点成立。

这也旁证,陈景云《柳河东集点勘》所言“‘郴’当从《文苑》作‘柳’”,自相矛盾,缺乏关键无疑的根据。

五、“郴州荛牧儿”的可信度

工具书不认同改“郴”为“柳”。工具书编、审专家团队力量强大,学术水平一流且客观科学,对字词的解读由语音、字原开始、脉络清楚,选取经典为例。

1、工具书对“荛”字的解读

“荛”属特殊语言,《古今汉语词典》释 “荛”:“①柴草。……(《孙膑兵法·十阵》……。②打柴草。例: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唐柳宗元《童区寄传》)③打柴草的人。例:曰此可名寄,追配郴之荛(宋苏轼《刘丑厮》诗)。[11]1203” 有3种字义,名词、动词、人物,打柴草的人“郴之荛”。

再看《辞海》对“荛”字的释义:“①柴草。《说文·艸部》:‘荛,薪也。’②打柴火;打柴火的人。柳宗元《童区寄传》:‘童寄者,郴州荛牧儿也,行牧且荛。’参见‘刍荛’。 ③菜名,即芜菁。见《方言》第三。[10 ]554”既是柴,又是草,还是菜和药,清《康熙字典》对“荛”有一句注语“共燃火之草也。又荛花,药名。[17]”说明新鲜时叶做菜、花做草药,干枯后做燃火草。

故《辞海》对“荛”的第二类别“(二)荛花(yao-)”介绍中,有一句值得注意:“分布于我国湖南、湖北、陕西、江西、云南等地。花供药用,有毒,有利水、破积、祛痰之效;茎皮纤维为造纸原料。[10 ]576” 而③菜名,即芜菁,“……依栽培及食用期不同分秋冬芜菁和四季芜菁,原产我国及欧洲北部,根和叶作蔬菜,鲜食或盐腌,制干后食用,也可作饲料。[10]554

所以“荛”总共6种字义,名词:柴火、燃草,动词:打柴草,人物名词:打柴草的人,菜名:荛即芜菁,药名:荛花,及造纸原料名;造纸祖师蔡伦恰为汉郴县人。

2、“荛”与上古药材贡地郴

工具书释“荛”的深厚基础在于,“荛”本是药草、菜名,分布于湖南等地。看来,“荛”的语言文字较早出现于湖南、郴州桂阳郡,郴州方言今天仍把打、抓、扯、摘、扫说成“荛”。因为这里上古为药材贡献地。“郴”本为菻蒿,即最早发现的一种青蒿;古民谣“船到郴州止,马到郴州死,人到郴州打摆子”,打摆子就是患疟疾,菻蒿即防、治打摆子的药草(今供屠呦呦等医学家提炼青蒿素)。早在大禹时代,郴地就上贡“包匦菁茅”,西晋左思《三都赋》注语可旁证:“《尚书·禹贡》曰:包匦菁茅,菁茅生桂阳”;商周时贡“桂”为桂国,《山海经》记述此地有桂山;春秋战国为“苍梧郴县(里耶秦简14-177号简)”、“楚贡”药材之地;故汉代以郴县为治设“桂阳郡”,唐代为郴州桂阳郡。

故唐代出现“郴州荛牧儿”及这种词汇,自有其渊源与根据。

3、郴州荛牧儿的身份

如是,郴州区寄的身份就清晰起来,他所做之事不止于打柴草、牧牛,还要为家人扯芜菁做菜,为家畜找饲料,乃至摘荛花等药草,综合起来才是唐代的“荛牧儿”。这对上世纪的人来说,完全可以理解,本作者8-12岁即1959-1962年大饥荒时,和很多同学,都不得不去城郊做这些事,更遑论唐代南岭山区。

六、《童区寄传》谜题解析

《童区寄传》的最大之谜,在被绑架者区寄是“郴州荛牧儿”,而事件处理地却是桂州。实际上,研究者只要不画地为牢,聚焦湘桂接壤于南岭山区这一点,谜题自破。

1、柳文“去逾”“四十里”“虚吏”分析

“去逾”两字相叠成一谜。“去”是离开、前往的意思,但离开何处前往哪里的墟市?不明。“逾”是越过、超过的意思,但超越“四十里”相去不远,须知一头牛也会寻食10多里,或发情跑出2030里。古人走亲访友、联姻何止百里?豪贼绑架区寄后,如只在40里外的墟上卖人,就等于在小范围内易露破绽而自投罗网,那墟上难保没有区姓宗亲或认识者,区寄亦可方言呼救。 

其二,郴州大部分地区处于岭北,与永州均叫湘中,柳宗元没说“湘中户口滋耗”,可见湘中状况好些。正因“越中户口滋耗”、劳动力减少,于是豪贼到湘中绑架儿童“逾”南岭卖去越中,不易暴露。豪贼在湘中还不便“当道”或入室作案,区寄独处野外“行牧且荛”,离家较远,故成豪贼目标。

其三,“去逾”至少要 “去州”“去岭”,越过南岭超过40里,到越中地界才好顺当卖出小孩。豪贼可能将牛赶远,引区寄寻入岭中绑架。如此思考,可破解“去逾”两字相叠谜题。或许,早期刻本中脱一“州”字或一“岭”字。“布囊其口,去逾四十里之虚所卖之”属特殊句式,如“布囊其口去(州),逾(岭)四十里,之虚所卖之”,似合理些。

其四,从“墟吏”分析,极可能是豪贼在湘桂边界郴州蓝山县九嶷山绑架区寄,越岭到桂州贺县桂岭墟卖。因事件发生在岭北郴州终止于岭南桂州,被绑架者是“郴州荛牧儿”, 牵涉桂管桂州与江南西道郴州之间案件,才“墟吏白州”。若只是40里本土或40里邻县,就会“墟吏白县”,由县上处理。

其五,正因区寄是岭北郴州人,对岭南陌生,才大声惊起墟上人报官,求得安全北归。也由于区寄属岭北越人,汉化程度高,才不至像岭南越人长期处于不幸环境逆来顺受,敢大胆反抗,成功自救。而谢辞桂州小吏,正是不愿孤身岭外;如留作本州小吏,不用荛牧,既可养家又能在衙门长见识,何乐而不为?

2、柳文言及“越人”风习及故事来源分析

柳子时居永州9年,因地近桂州风闻越人某些风俗,杜周士“出桂幕而来永,子厚与吴武陵以诗文送之,”双方有对话机会,杜告诉柳:这恶劣风习导致越桂人口减少,连你们永州邻居郴州的小童,竟也被人绑架越过岭界卖到桂州,终至发生郴州荛牧儿智勇杀贼之奇案。柳宗元一听,记下郴州荛牧儿的故事大概。这就足矣,大文学家、思想家为小人物作传,仅用299字即写得跌宕起伏、惊心动魄、精粹简练,蕴涵深邃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价值。

探讨至此,本文认为公共文化资源和教材课本牵涉非物质文化遗产,不能“公婆对抗”打乱战,若古代名著也要“革命”、任性改动,这对孩子、受众、教育界都是灾难性的。学者、出版者都应坚持求真务实,牢记自身职责,不造噱头,去除功利心,严守学术规范,尊重名著原貌,切实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表达的······连续性”,才不至生乱出洋相,方能严谨传承。人文科学必需要构建好公序良俗,“在更高层面上达成包容与一致性”。

 

    释:

①尼尔森·格拉本为彭兆荣编《文化遗产学十讲》(云南教育出版社2012年版)所撰序言摘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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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清·王万澍.湖南阳秋(M),长沙,岳麓书社,2012302

3.萧克题、刘华寿编注.《郴州历代诗文选注》(M),长沙,湖南出版社,19965556

4.张式成.柳毅龙女传说原生态及非物遗产价值实考(j),郴州,《南岭论坛》,20142

5.北宋·苏  轼.苏轼集(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中国古代名家诗文集丛书),2005444

6.北宋·李昉等编.文苑英华(M),北京,中华书局(明刻本影印),19661970

7.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图志(M),北京,中华书局,1983709

8.清·嘉庆郴州总志(M),长沙,“湖湘文库”编辑出版委、岳麓书社,2010602

9.郴州市志(M),合肥,黄山书社,1994266

10.辞 海(M),上海辞书出版社,1980

11.古今汉语词典(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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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熊清泉题、李雅编.古人咏郴州(M),广州,花城出版社,201076

14.清·金蓉镜.郴游录、郴州集j),郴州,《人文湘南》2015 135

15.冯焕珍.湘山宗慧禅师及其牧牛歌(j),广州,《中山大学学报社科版》,20094128

16.全唐文卷583,第126127条(中国哲学书电子化计划-维基)

17.康熙字典(Z),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19851179

The Mystery of The Story of Child Quji: Re-Investigation

Shicheng Zhang

Office of Chenzhou Historical and Cultural City, Chenzhou, Hunan, 423000

 

       AbstractThe Story of Child Quji, written by Zongyuan Liu, the ideologist and writer of Tang Dynasty, narrated the story of a Chenzhou child who earned his living by cutting firewood and grazing, which becomes famous in biographical essays and has been included in the textbook for junior middle schools. From past to present, a few scholars has changed the location of this biography from “Chen” to “Liu”, resulting the same changes in some scholars, academic institutions, and publishers. However, authoritative reference books such as Quan Tang Wen, Ci Yuan, and Ci Hai has stick to the original, making a mystery the story occurrence location, the place where Zongyuan Liu wrote the story, and related issues. Solving the mystery requires synthesized research and deep investigation of multiple issues, including different versions of The Story of Child Quji, the position of Zongyuan Liu, the distribution of the Yue nationality and people with surname Qu, the geographical characteristics of Xiang and Gui, and the features of the character Chen and Raowhich means some kind of medicine, or a certain breed of firewood, or a dish of food, which would help protect toponym heritage and enhance the standard of humanities.

       Keywords Chen, Rao, Mystery, Cultural Heritage, Protection, Humanities.

 

作者简介:张式成(1950-),男,湖南郴州人,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湖南郴州市义文化研究会会长、市政协聘文史研究员,研究方向:历史、文化、非物质文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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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式成

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特约研究员,湖南郴州市义文化研究会会长,市人大立法专家、市政协一二三届委员兼文史研究员、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专家组长,市地名委员会委员、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文物、城市形象标识、城市雕塑评审委,市文史研究会聘研究员,市徐霞客研究会副会长,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燕泉学会、道教协会、伏羲女娲文化研究会、红色文化协会文史顾问,湘南学院地域文化研究所特约研究员等。

中国散文学会、中国大众文学学会、湖南作协会员,郴州市作家协会名誉副主席、湖南报告文学学会理事、中华知青作家学会主席团委员。

在文艺理论与批评、人民音乐、中南大学学报、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蜀学(四川文史馆与西华大学)、湖南年鉴·文献与人物(湖南省人民政府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长沙理工大学学报、湘潭师院学报、湘南学院学报、文化部中国社会经济文化交流中心·赤子、湖湘文化基金会会刊·文化观察,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文史出版社、中华诗词出版社、中国戏剧出版社、湖南人民出版社、花城出版社,国际风景旅游洞穴协会会议、全国周敦颐学术会议、湘南起义80周年学术会议(中央文献研究室、湖南省委党史办)、湖南县域文化研讨会、湖南体育科学报告会等处,发表40余篇论文。获过全国性、省、市社科奖,郴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颁记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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