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资本赎回
(二)苏联政府允诺中国以中国资本赎回中东铁路及该路所属一切财产,并允诺将该路一切股票债票移归中国。
(三)两缔约国政府允在本协定第二条所定会议中解决赎路之款额及条件,暨移交东路之手续。
(四)苏联政府担任对于中东铁路在一千九百一十七年三月九日革命以前,所有股东持债票者及债权人负一争完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