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地
第六款 凡该公司建造、经理、防护铁路所需之地,又于铁路附近开采沙土、石块、石灰等项所需之地,若系官地,由中国政府给予,不纳地价;若系民地,按照时价,或一次缴清,或按年向地主纳租,由该公司自行筹款付给。凡该公司之地段,一概不纳地税,由该公司一手经理,准其建造各种房屋、工程,并设立电线自行经理,专为铁路之用。除开出矿苗处所另议办法外,凡该公司之进项,如转运搭客货物,所得票价,并电报进款等项,俱免纳一切税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