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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声明书
 
吉林省志  加入时间:2019/8/6 9:54:00  admin  点击:764

 ★(一)声明书

(一)声明书

大中华民国政府与大苏维埃社会联邦共和国政府声明一俟一千九百二十上年五月三十一日中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签字之后彼此应立将中国与前俄帝国政府所有之一切不动产及动产在各该国境内者互相交换并彼此项应行交还产业开列清单送交各该政府办理。

为此两国政府全权代表将本声明书英文两份各签字盖印以昭信守。

大中华民国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订于北京

顾维钧印

喀拉罕印

大中华民国政府与大苏维埃社会联邦共和国政府声明了解关于苏联政府实际上所有之俄国教会房屋及地产其移转或他项适当之处置应在大纲协定第二第规定之会议中按照中国内地置产现行法律及章程商定之至苏联政府实际上在北京及八大处所有之俄国教会房屋及地产等一俟苏联政府指定接收之中国人或中国机关中国政府即按照中国内地置产现行法律及章程设法移交之惟中国政府应先设法采守并腾出该项房屋与地产。

再此项声明与大纲协定内之声明条款有同等效力。

为此两国政府全权代表将本声明书英文两份各签字盖印以昭信守。

大中华民国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

一千九百二十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订于北京

顾维钧、喀拉罕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