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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滨黑铁路之略历 黑龙江省志 加入时间:2019/8/4 10:21:00 admin 点击:849 |
★滨黑略历 ★曾向俄亚银行借款五十万两 ★呼嫩铁路 ★合同全文 ★呼嫩铁路之起止 ★长八百四十里 (2)滨黑铁路之略历 此路一称对黑,或称对大,因其由对青山至大黑河屯也。在民五以前,政府曾以建筑滨黑,向俄亚银行,借款五十万两,以未售之价票一百五十万卢布,为抵押,此款十二年应付到期息一万一千二百九十四两五钱二分,逾期未付息,十一万九千二百零五两零四分,幸俄人自顾不暇,尚未交涉,至民国十三年六月间,黑督吴兴权,与哈尔滨方面之俄国商行,订立合同,先筑呼兰至嫩江一段曰,呼嫩铁路,限于两月内兴工,兹志原订合同全文如下:(一)由哈埠松江北岸,呼兰所属之松花镇为起点,经呼兰、绥化、海伦、望奎四处,至嫩江县(即黑尔根)为终点,名为呼嫩铁路,经黑龙江官绅商民全体承认由俄商协结司垫修。(二)该路全线共长八百四十华里。(三)全路建筑费及沿途购置地亩,建设车站票房货栈等一切经费,概由协结司担任。(四)该路落成,由开车之日起,准由协结司经理,以二十八年为期,期满无条件归还中国。(五)该路每年所获利益,按十成计算,以三成归中国,以七成归协结司。(六)中国对于该路有加入副局长,及各站长,并有派员随时查帐之权。(七)全路保护权,概归中国沿线军警,听中国自由派遣,所用饷械,全由该路供给。(八)自合同签字之日起,以两个月为限,逾期不动工,听中国自由收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