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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迹 陕西省志 加入时间:2019/7/28 21:35:00 admin 点击:424 |
★草凉楼 ★留坝县 古迹 后魏孝昌中,于县置《南岐州志》云:“有周之兴,鸑鷟尝鸣于岐山,翱翔至于南。”今县东五里凤凰山,相传即凤栖处。 草凉楼,在城东北六十里。唐明皇尝驻跸于此。 留坝县系清乾隆二十九年分褒城武关以北、凤县南星以南所设置。改汉中水利通判为留坝厅抚民通判。民国改县。在凤县南八十五里,一圆形小山城耳。北负山崖,西濒青羊河,城内半属山麓之倾斜面。有县署、警察署、小学校、关帝、城隍等庙,此外只有三五农家,总计之,不过七十户。街市在东关,有居民约百户。人口合城内外计之,不过八百口。其生计只恃冬季猎得豹獭皮售价,以为全家一年生活之资,盖一寒村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