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夷人无伦理
★重母轻父
夷人婚姻,取格綦严,聘礼多者至数千金,其于匹配,必求骨色相等,故黑夷之贫者,恒多至而始婚,黑夷女子亦恒有老而不嫁者,其既嫁而所偶者死,则子可以以妻父妾,父可以纳子妻,绝无伦理之可言。
夷俗重母而轻父,殴父至死,不谓之很,惟不敢殴母,因母有母家,畏打冤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