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声明十二 奉天省志 加入时间:2019/7/14 11:35:00 admin 点击:596 |
|||||||||||||||||||||||||||||||||||||||
(B)声明十二 ★山东沿海 ★山东商埠 ★旅大租借展至民国八十六年 ★南满铁路展至民国九十一年 ★满洲商埠 ★奉天六矿吉林三矿共九矿 ★铁路借款及以课税抵押借款须问日本 ★聘用日人 ★商租 ★服从中国警察及税则 ★汉冶萍 ★福建沿海
(1)声明山东境内或其沿海一带之地方及岛屿,无论以何项名目,概不租与或让与外国。 (2)声明山东目开商埠之地点,及章程,由中国政府自行拟定,与日本国公使协商后决定。 (3)声明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展至民国八十六年,即西历一九九七年为满期,南满铁路交还期限,展至民国九年十一月,即西历二千零二年为满期,其原合同第十二条所载,自开车之日起,三十六年后,中国政府可给价收回一节,毋庸置议,又是安奉铁路期限,展至民国九十六年,即西历二千零七年为满期。 (4)声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条约内,第六条所规定,中国应自行开商埠之地点,及章程,由中国政府自行拟定,与日本使公使协商后决定之。 (5)声明准日本人开采权左列各矿:
(6)声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需造铁路,由中国日目行筹款建造,如须外资,可先向日本国资本家商借,又中政府,嗣后以前开地方之各种税课(除中国中央政府业经为借款作押之盐税关税等类外)作抵,由国借款时,可先向日本国资本家商借。 (7)声明如在南满洲聘用政治、财政、军事、警察、外国顾问、教官,可尽先聘用日本人。 (8)声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条约内,第二条所载,商租二字,须了解,含有不过三十年之长期限,及无条件得续租之意。 (9)声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条约内,第五条之规定,日本国臣民应服从中国之警察法令及课税,由中国官吏与日本国领事官,接洽后施行。 (10)声明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条约内,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及第五条,中国政府因须准备一切,拟自日本条约尽画押之日起,延期三个月实行。 (11)声明中国政府,因日本国资本家主,与汉冶萍公司有密接之间关系,如将来该公司与日本国资本家商订合办时,可即允准,又不将该充公,又无日本国资本家之同意,不将该公司归为国有,又不使该公司借用日本国以外之外国资本。 (12)声明并无在福建省沿岸地方,允许外国设造船所、军用贮煤所,海军根据地,及其他一切军事上施设之事,又无借外资,欲为前项施设之意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