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搜索
|
第二项 奉天省志 加入时间:2019/7/14 11:28:00 admin 点击:597 |
第二项 ★关于满蒙租借展期 ★盖房租地权 ★中日杂居 ★借款之权 ★开矿 ★聘用顾问 ★管理吉长铁路 (一)两缔约国,约定将旅顺大连租借期限,并南满洲及安奉两铁路之期限,均展至九十九年为期。 (二)日本国臣民,在南满洲为盖造商工业应用之房厂,或为经营农业,得租买其需用地亩。 (三)日本国臣民,得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任便居住往来,并经营商工业一切生意。 (四)中国政府,对于下列两事之动作,须先得日本之许可。 (甲)中国允诺第三国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筑造铁路,或借资修造铁路。 (乙)中国以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之地方税,充作向第三国借款之用。 (五)中国允诺日本人民,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有开矿之权利,其应用之矿,另由两国协定。 (六)中国政府,允诺如在南满洲及东部内蒙古聘用政治、财政或军事顾问,须先与日政府相商。 (七)中国政府,允诺将吉长铁路管理权,交与日本政府由本约签字之日起,以九十九年为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