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营业收支之增加
自公司成立以来,营业收支并无一次损失最初获利,不过二百万元然逐年渐增至民国五年度,为一千万元,最近更达到三千五百万元。元年度之余利为六分(合中国六厘)二度七分,三年度八分,七年度增到一割二(即一分二厘)至于下放股份,最初二年并无分润,由明治四十二年,到大正六年,取一厘五,至二厘五,大正七年,三厘五,大正九年,增资后,增至四厘三,再就其事业赚利上观察之,除铁道外,见利极微或至赔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