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山
在今县城 七十里之处,宋建火山军,即在於此(即宋太平兴国年间所筑之旧城)山逼黄河,岩石俱赤,上有碙砂,草木不生,县志在旧县西五里,黄河东岸,山上有孔,以草投孔中,烟焰上发,可熟食,不生草木,上有碙砂窟,下有气砂窟,黄河过此,如遇覆釜,河流为之曲,县名河曲以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