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偿价日金一千六百万元
第十八条 中国政府,按照解决山东悬案条约第六条对于移交公产偿价,及照同约第二十五条购回膠州湾沿岸从事盐业之日本人及公司之利益等之偿价,允将日金一千六百万圆,交付日本政府。前项金额内日金二百万圆,应于公产及盐业移交后一个月以内,支会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