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偿价千六百万元
(B)收回盐田偿价
中国政府,允偿日金一千六百万元,交付日本政府,于公产及盐业移交后一个月内,先交现金二百万元,其余一千四百万元,允以国库券会日本政府,年息六厘,期限十五年,但不论何时于三个月前通知。得交本国库券之全数或一部偿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