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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税则
 
河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27 22:19:00  admin  点击:542

 (十六)税则 本矿煤厘系由矿产税与厘税混合为一,按照出煤之筐数征收,小筐重一百四十斤者,出井税银元八厘,大筐重二百七十斤者,出井税银元一分二厘,由巩登洛宜荥煤矿局派员经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