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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汉冶萍公司大势总论2
 
湖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23 23:04:00  admin  点击:528

           ★日本对于考察不确之技术为报告

★汉冶萍自需铁矿石九十万吨

★储量不过二千万吨

★供给日本已需三千万吨

★鄂城灵乡九江城门山未足恃也

然细查民国元年借款合同之意义,似日本方面之政策,实以对于大冶矿量考察不确之技术报告为基础;否则对于大冶铁厂,投此巨赀,殊为难解。如果以大冶铁矿之全量,供给大冶铁厂,亦尚无不足;而实则大部分矿石,尚须供给日本八幡制铁所之用。按照约定办法,汉冶萍公司,每自炼一吨,须出口二吨,然则可自炼之矿石,仅三分之一耳。

汉、冶二厂,合共炼铁能力,为每年五十万吨,即至少每年需铁矿石九十万吨;但照民国元年借款合同,又须于四十年内,售予日本矿石一千五百万吨,生铁八百万吨。

按照《中国铁矿志》第一二八页后之大冶铁矿储量表,连同矿权不属公司之象鼻山在内,易于开采者,共计不过二千万吨。照近时探矿结果,深矿并无可望,即使有之,亦须极繁重之设备,方能开采,成本必甚重矣。照元年借款合同,公司应供给日本之生铁与铁矿二项,合计已共须铁矿石三千万吨;极大冶矿山所有,尚多不足。不足之数,约略估计,当在二千万吨左右。虽汉冶萍公司对于鄂城之灵乡及九江之城门山二矿,尚有或种关系,将来能利用之,以补大冶储量之不足;然此二矿储量不甚多,质亦不佳,似亦未足尽恃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