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财产总在六千万元以上
(丙)自光绪三十四年迄民国二年,五年间,三处历年必有添置。而所值相等,非洋员估值之高,即公司估置之低。然细绎单内,有官局移交旧产及在钢铁焦石矿物料二项,共列银五百一十六万三千七百九十八两。而此二项中前项决不止二百七十八万余两。洋员之估值,或亦将此项照当时市值折合者欤。故以时价估计,公司财产,总在六千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