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七十四万元系农商部收入省有资本
★五百六十余万两
★创办股
(二)省有资本
自光绪十七年创办之日起,截至二十二年交商承办之日止,鄂省计用银一千一百二十余万两,折半为五百六十余万两,作为创办股。先是张文襄公奏交商办时,纯以纾商力扶官厂为主脑,故允以每出生铁一吨,抽银一两还清官本之议。后以改为纯粹商办,而鄂省监督之权,无形取消,遂援公司章程,将五百六十余万两,填给股票,历年交涉,似可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