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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志组织二则(一)
 
湖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22 22:33:00  admin  点击:584

 ★昔设总协理今置董事会

★公司组织表一

附志组织二则

(一)自革命后重理营业,公司办事机关,组织一变。昔以总协理直辖各部,主持一切;今则有董事会,以董事九人组织之。而一切管理权,则授之于一总经理,佐以副经理,以理全公司事务。总公司现设在上海,惟董事会,已议决将迁至汉口,俾近各厂矿便于办事。表列如下,惟厂矿长以下办理人名从略。

董事会:孙宝琦(会长)、李经方(副会长)、周金箴、盛思颐、杨绶卿、傅筱庵、张知笙、沈敦和、邢冕之、陶兰泉、吴锦堂。

总公司:总经理夏偕复,副经理盛思颐,会计所所长凌潜夫,副所长金菊蕃、 赵炳生,商务所所长倪锡纯。

各厂矿:汉阳铁矿厂长吴健,大冶铁厂厂长吴健、副厂长黄锡赓,大冶铁矿矿长季冠三,萍乡煤矿矿长李镜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