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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金偿还期
湖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21 0:04:00 admin 点击:412
(十一)本金偿还期
自第十一年起,分三十年,六十期偿还;但十年后,于六个月以前知照,可多偿债本,或全数偿清;惟在十七年以内,须另加二厘五之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