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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湘粤三省官绅议决分办
 
湖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20 23:46:00  admin  点击:378

          ★按七分均摊

★郴宜段由粤代修

十月,鄂湘粤三省官绅议决分办,即各筹各款,各修各路。按赎路借款英金一百一十万磅,及未赎回之金元小票二百二十二万二千元,连同利息,议定按七分均摊,鄂一分、湘粤各三分。合兴公司,已筑成之路,及材料地亩,在某省者,即由某省认价,仍鄂一湘粤各三分派。此后筑路筹款,各省分办,同时并举。湘省路长,为全路速成起见,议定将宜章以下,至郴州边境止,让粤代修,二十五年后由湘照价购回。自此议定后,粤湘两省,即着手举办。

三十二年正月,鄂督张之洞奏定湖北境内,川汉铁路接修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