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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令设警察
 
河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15 19:27:00  admin  点击:676

           (六)凡在避暑地内居住者,不得开矿,不许开设行栈,亦不准为各种贸易,至於霍卖食物,日需杂货,面包宰户各店,只准华民开设。

(七)警察及各项治安公举,归中国地方官办理,租住鸡公山之各国人,不得有自治之权力,凡卫生、街灯、清道、修路、市集,家用净水等项,得由各租户公举代表,呈请地方官妥筹办理,以上各种公费,每年仍令居住各户,按实纳租银十分之一,完纳公益统捐,但由各租户所抽此统捐之总数,不得过每年警察及各种公费四分之三,其一分由两省自备,以抵付收地之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