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古籍与碑刻中华民国省区全志河南省志
信息搜索
租屋祗许避暑
 
河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15 19:26:00  admin  点击:679

 (五)租屋只作避暑,不作别用,每年以夏令为限,所设警察局,亦只於夏令开办,如租户有患病未能大痊者,领有医生证明书,亦可居住调养,但须由领事随时知照地方官查照,病愈,即不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