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械斗之风 江西省志 加入时间:2019/6/7 17:15:00 admin 点击:538 |
★春苗之岭北 ★小儿不敢作声,聚族而居 ★械斗 ★明初始有住民 ★杀人满贯 ★门风迄今愈甚 械斗之风 本县西乡者,即第七行政区,位于春苗岭之北,离城八十余里,风气异常强悍。信江、乐安及安徽之徽州一带,夜间西乡人来,小儿且不敢作声,可见其野蛮之程度矣。其地住民,聚众而居,族与族之间,疆界划然,犯族法者逃入他姓域内,非其地主引度,不能逮捕;若是越境捕亡者,则为蔑视主权,势必起重大交涉,俨若各国在中国之租界然。偶有小事龃龉,则各姓壮丁,各执戈矛,与土炮等军器,一决雄雌,名曰械斗,败者逃入他域,胜者火其庐,赤其土,枭首剖腹,陈尸以示众,以表其战胜之荣也。据说此城,在有明以前,荆棘丛生,启疆无人;明初住民始自四方迁徙而来,械门之风,殆起斯时。乡老相传,谓最初之械斗,杀人不能过十,过十则谓满贯,官军必赤其庐,以彰惩罚,后来杀人渐多,官不之顾,于是愈趋愈厉。今者杀人不及百,胜负不分也,此风所被之地域,纵约五十里,横半之,在此区域之内,俗谓二十五年必有一次猛烈之械斗,但实际却三年一次,以至于二次三次。近来生活困难,此风更甚,几乎日夜皆在风声鹤唳中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