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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丙)经营方法
 
湖南省志  加入时间:2019/6/5 21:40:00  admin  点击:1359

★收茶

★贩路

★茶价

★工资

★摘叶量工人募集

★茶商增加

★茶行

★采费

★茶商

★茶商团体

(丙)经营方法

()收茶

各茶庄就各产地设置分庄,收买远方之茶,既如上所述,又有所谓经纪人者,收买茶叶而转卖于茶庄。其秤既不一定,其价变甚悬殊。盖经纪人入垄断之利益甚大,茶庄往往有蒙其损害者。

(二)贩路

近年红茶输送汉口,卖于外国茶商,或运送广东。黑茶从汉口分运广东陕西甘肃等省,花香贩路与红茶同。梗子贩路与黑茶同。输出额逐年减低[1],民国四年输出春茶十八万箱,仔茶十七万二千箱,花香三百万斤。民国六年输出春茶十一万箱,花香百余万斤。但未经输出而剩余者亦复不少,茶商概停减收买。仔茶之贩路亦属有限。以上乃资水流域之概情也。

(三)茶价

民国四年,产地价格每百斤合钱四十串,输出价格每百斤合银四十两。民国五年,产地价格每百斤合钱八十串,输出价格每百斤合银三十两。民国六年,产地价格每百斤合钱百余串,输出价格未详。

黑茶较红茶价低二成,零卖价格无一定之标准,花香价差五六分,梗子差三四分。

(四)工资

摘茶人夫之工资,一人每日约钱一串。职工长月薪,分职务之大小,定薪水之高下,自四五十串不等。其他小工按制茶日数计算,依其制成之数量而定工资之等差。一人每日由百文至五百文。此外在茶山则另给食费。雨天休息,只给食费而已。

(五)一人每日摘叶量

经茶四十斤,黑茶五十余斤。

(六)工人募集

茶山之人夫,大抵俱从四方来者。须一一与本人面谈,得职工长之许可而雇佣[2]之。

(七)茶商之增加

民国四年湖南商三十六,广东商四,江西商十二,共计五十二家。民国五年湖南商五十三,广东商四,江西商十七,共计七十四家。民国六年湖南商五十三,广东商四,江西商二十,共计七十七家。以上俱红茶商也。

(八)茶行

在资水流域,计二十三家,专取茶叶贩卖之佣金。如茶价一串,则抽取五十六七文。茶行之目的,务在茶价贵而卖出多。茶商之失败,与之所关甚巨。

(九)采费

茶一担约汉口银十五两,运赁包括其中,

(十)茶商之诈伪

有混入焙屑揉屑茶梗木叶草叶等于茶之中者,故生湿气而致腐败。民国六年被此损害者,几二万余箱,做此弊者,不外贩子与脚夫等。

(十一)茶商之团体

设立茶叶公所,虽正式立案,尚未见何等利益,其宿弊亦不能矫正。商会关于此等茶商之利弊,亦漠然不过问。



[1] 原志作“低减”,乙正。

[2] 原志作“佣雇”,乙正。